2021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4-24 01:34:34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24日发(作者:伯颜不花的斤)

2021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有哪些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在我国占⼤多数,包括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和公司。民营企业数量很多,并且有⼴阔

的发展前景,国家也⼤⼒扶持。那么,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有哪些呢?今天,⼩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凡是法律、⾏政法规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都允许民营经济进⼊;凡是承诺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向民营经济开放;

凡是法律、⾏政法规未作明⽂规定的,不得另⾏设置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励民间资本在⽔利、交通、能源、通信、

城建、环保和科技、教育、卫⽣、⽂化、体育、旅游、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领域投资发展。选择⼀批具有良好经济效

益的政府投资项⽬,向民营企业开放。

2、民营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其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当年⽐前⼀年新增的企业所得

税中抵免;符合《当前国家重点⿎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录》的国内投资项⽬,在投资总额内进⼝的⾃⽤设备(

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不予免税的进⼝商品⽬录》所列商时光不再 品外,免征关税

和进⼝环节增值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经济效益显著、市场占有率⾼的重⼤技术改造项⽬,可争取国家、

省、市项⽬贴息。

3、⾼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员和留学归国⼈员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以其技术成果、专利参与投

资⼊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对其征收的个⼈所得税地⽅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全额奖励。

4、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商户,所得税实⾏核定征收,年度终了后进⾏清算。除国

家另有规定外,3年内免收⾏政事业性收费。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泡酒配方大全 动⼩商⼩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商登记和征

收有关税费。对个体⼯商户⽉销售货物5000元以下的、应征增值税劳务3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销售应税劳务

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5、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费⽤,以及科技成果引进、转化、⽣产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开发费⽤,按实计⼊管理

费⽤,不受⽐例限制。民营企业研制开发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和省级⾼新技术产品,⾃认定之⽇起2年内,增值税地⽅

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6、民营企业申请国家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给予适当资助。已产业化的专利技术,经市春华秋实造句 有关部门确认,可直接参加市

级科技成果评审。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新获国家级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获江苏省名牌产品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主知识产权或出资受让他⼈知识产权,其实施的

专利技术被授予中国专利⾦奖的企业,奖励30万元;被新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

7、民间投资新建、扩建各类专业市场,免收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政府性基⾦。

8、对民营企业⽣产性重⼤项⽬,由市统⼀调剂、优先安排⽤地指标。凡允许协议出让的新增民营企业⼯业⽤地,出让

⾦可以按照协议出让的最低标准执⾏,也可以采⽤国有⼟地租赁⽅式取得⼟地使⽤权,逐年缴纳租⾦。民营企业依法获

得的⼟地使⽤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折价⼊股。

9、⿎励市内外民间资本投资创⽴担保公司,民营担保公司⾃成⽴之⽇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免收各项⾏政事业性规

费。

10、政府出资培训⼈才的计划指标向民营企业从业⼈员开放,民营企业⽤于员⼯培训的经费,可按实列⼊成本。民营企

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在职称评审等⽅⾯享受同等待遇。民营企业⼈员出国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经贸活动,可循因公渠道

办理出国()⼿续。

11、⼤⼒扶持初始创业got的意思 。本市以⾃主创业⽅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下岗失业⼈员、⼤中专毕业⽣、复转军⼈、残疾⼈和

被征地农民等⼈员,从事初始创业的,每户可提供10万元以下⼩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下岗失业⼈员、军转⼲部、城镇

被征地农民等⼈员,从事初始创业的,每户可提供10万元以下⼩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下岗失业⼈员、军转⼲部、城镇

退役⼠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明确限制的⾏业外,⾃领取税务登记证之⽇起,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免营

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期限为

3年。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商户,实⾏核定征税,税负从优,征税额度⼀年⼀定,

并⾃创办之⽇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政事业性收费。对农民创业,发展特⾊⾼效农业、农产

品加⼯业和⾮农业⽣产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减征、免征所得税外,政府有关部门

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12、⿎励科技⼈员创业。⾼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员和留学归国⼈员在我市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或

以其技术成果、专利参与投资⼊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对其征收的个⼈所得税地⽅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

级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市属事业单位的科技⼈员创办科技型中⼩企业的,可以与所在单位保留聘⽤合同关系2年,期满

后不回所在单位的,与单位办理辞聘⼿续,解除聘⽤合同关系。

13、⿎励机关⼲部离岗创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员辞职在本地领办、创办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次性创业

资助补贴。⼯作年限满30年,或满20年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5年的公务员,若有志创业,经本⼈申请、任免机关批

准,可办理提前退休⼿续。

14、⿎励镇江籍⼈⼠返乡创业。镇江籍知名⼈⼠、成功⼈⼠、海归⼈才返乡创业的,在⽤地、融资、建设等⽅⾯无锡唐城 予以优

先⽀持。农民⼯返乡创业的,提供⼩额创业担保贷款⽀持,对从事规模种植、养殖的,提供⽆偿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关于教育 导。

15、⿎励⼆次创业。实施中⼩企业发展“335”⼯程,每年新创办⼩企业3000户以上,培育300户⼩企业进⼊规模以上企

业⾏列,培育50户成长型企业进⼊亿元民营企业⾏列。推动个体⼯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在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下实

⾏核定征税,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政事业性收费。激励私营企业进⼊规模以上⾏列,优先安排

财政资⾦扶持、优先安排公益服务、优先列⼊融资服务重点。引导本地成长性强的规模企业,加快创新管理模式,建⽴

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励其技术创新,规模扩张,外向开拓,做⼤做强。

16、规划建设中⼩企业创业基地。各辖市区在今年底前应在省级开发区和各乡镇⼯业集中区,根据产业特⾊规划建设⾄

1个中⼩企业创业基地,⿎励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兴建创业基地标准⼚房,并逐步完善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咨

询、创业指导、项⽬推介、技术⽀持、⼈员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对达到省、市级创业⽰范基地标

准的,享受省、市级相关的扶持政策。政府主办和享受政府资⾦扶持兴办的各类创业基地标准⼚房,可采取减免租⾦1-

3年的办法,吸引创业者⼊园。

17、建设培育创业专业市场。结合⼤批发、⼤物流、⼤旅游市场的开发建设,各地要加强资源整合,开辟或扩⼤适合中

⼩企业、个体⼯商户聚集创业的专业化市场,通过市场摊位优惠出租、免收2年市场管理费等政策引导创业者进场交

易,强化集聚辐射功能,提升市场影响⼒,努⼒做到建⼀个市场、带⼀⽚产业、富⼀⽅百姓。

18、⿎励家庭创业。各地要引导⼯艺简单的劳动密集型项⽬进⼊家庭经营,⿎励园区企业将简单⼯艺⼯序剥离后外包给

家庭加⼯,⿎励⼴告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等创意产业、⽹络营销进⼊家庭经营。

19、开发社区服务项⽬。要依据各⾃资源条件,注重楼宇经济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型创业基地及设施。社区要充分利

⽤现有存量⼟地和出租房进⾏改造、再利⽤,打造社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减免租⾦1-3年等办法,引导创业者投资经营

社区卫⽣医疗、家政服务、养⽼服务等⾏业。对市区⾃建创业孵化基地、安排本市下岗失业等⼈员进场创业实验的街

道、社区,凡安排1⼈稳定创业在6个⽉以上的,从市全民创业资⾦中给予2000元补贴。

20、推进⾼效农业项⽬。各地要⼤⼒发展⾼效农业项⽬,依法推进农村⼟地流转,每年培育并重点扶持⼀批特⾊农业经

营⼤户和种养加企业。

21、加⼤政府性资活动策划合同 ⾦扶持。市财政设⽴全民创业资⾦专项,⾸期2000万元,今后逐年增加,重点⽤于扶持初始创业者

的⼩额贷款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业奖励及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各辖市区相应增加中⼩企业发展专项资⾦,加

⼤对创业者的⼩额担保贷款扶持。

22、加⼤信贷⽀持。继续推进政府、银⾏、企业三⽅合作,完善银企对接平台,采取洽谈会、交流会等形式推动银企合

作。商业银⾏要降低对创业主体的贷款门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持创业主体的信贷需求,开辟绿⾊通道,简化贷款程

序,提⾼审批效率。开展⼩额贷款公司试点,建设⼀批⼩额贷款公司,拓宽创业主体融资渠道。23、加强融资担保扶

持。着⼒培育⼀批资本⾦过亿元、管理规范、信⽤良好的中⼩企业信⽤担保机构。各级政府根据担保机构为初创企业和

微⼩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情况,给予⼀定的资⾦奖励。由⼯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为初创企业和微⼩企

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24、完善创业咨询服务体系。市民发办要利⽤互联⽹完善全民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各辖市区要依托现有的就业训练中⼼

成⽴创业服务指导中⼼,在⼈⼒资源市场⼤厅设⽴创业服务窗⼝,免费提供创业⼀条龙服务。实施创业培训⼯程,把

城镇新增劳动⼒、登记失业⼈员、⼤中专毕业⽣、失地农民、失⽔渔民、复转军⼈等⼈员纳⼊免费创业培训范围。⿎励

发展为创业服务的中介组织。

25、完善技术与⼈才服务体系。引进、联办、新建5-6家⾯向中⼩企业服务的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等院校、科

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机构为中⼩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组织各级⼈才服务机构为中⼩企业寻求专业⼈才、引进⾼校

毕业⽣搭建服务平台。开展中⼩企业猎头、派遣和引进国外智⼒服务。

26、进⼀步优化收费??每年由物价部门及时公⽰涉企收费项⽬、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未公⽰项⽬⼀律不得收费。除政府

统⼀组织的社会慈善、社会福利等⽅⾯的捐赠活动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拉赞助、拉捐赠。除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将中介服务列为项⽬审批中的前置条件。依法确需中介服务的,⼀律由企业⾃主

选择中介组织。

27、进⼀步规范执法检查⾏为。严格执⾏每⽉1-25⽇为⽆例⾏检查⽇制度和涉企检查申报审批制度。简化和改进涉企

监督检查⽅式,在强化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以教育引导为主,严禁以罚代管。对企业⾸次违规,属于⾮主观故意且没有

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执⾏初犯警告不罚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和直接责任⼈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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