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期怎么算
我们知道建筑⼯程开始的时候⼀般都是要经过很多的程序的,⽐如切点弦方程 签订施⼯合同,⽽且对于施⼯⼯期⽅⾯也是要计算社会实践自我鉴定
的,但是施⼯⼯期怎么算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
助。
⼀、施⼯⼯期怎么算
计算施⼯⼯期有两种⽅法:
①从开⼯到竣⼯按全部⽇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数,称为“⽇历⼯期”;
②从全部⽇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未施⼯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候等原因停⼯的天数,称为“实际⼯期”。
⼀般承包合同规定采⽤⽇历⼯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情况;实际⼯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期
定额执⾏的情况。
建筑施⼯⼯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期总⽇历天[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期变更(如有),进⾏相应天数调整后
的⼯期总⽇历天数,即经⼯期变更调整后的⼯期总⽇历天数。
建筑施⼯中的“天”,除合同特别指明外,均指“⽇历天”。即京港澳大桥 包含法定节假⽇和休息⽇。合同中按“⽇历天”计算时间
的,开始当天不计⼊,从次⽇开始计算,且期限最后⼀天的截⽌时间为当天24:00时最有效的学习方法 ,⽽不是通常的⼯作时间,这是
结合⼯程建设的特点及根据《民法典》第⼆百零三条的规定,“期间的最后⼀天的截⽌时间为24:00时,有业务时招商银行英文 间
的,停⽌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时间。
⼆、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程价款结算暂⾏办法》第⼗七条
⼯程竣⼯结算以合同⼯期为准,实际施⼯⼯期⽐合同⼯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
⾏。
《建设⼯程价款结算暂⾏办法》第⼗⼋条
⼯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或承包⼈委托,编审⼯程竣⼯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
的竣⼯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签字后⽣效。当事⼈⼀⽅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
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致的,双⽅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建设⼯程价款结算暂⾏办法》第⼗九条
发包⼈对⼯程质量有异议,已竣⼯验收或已竣⼯未验收但实际投最新生日祝福语 ⼊使⽤的⼯程,其质量争议按该⼯程保修合同执
⾏;已竣⼯未验收且未实际投⼊使⽤的⼯程以及停⼯、停建⼯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结算暂缓办理,
双⽅可就有争议的⼯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案,或按⼯程质量监督机构
的处理决定执⾏,其余部分的竣⼯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通过⼩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施⼯⼯期计算⽅法是有两种的,具体怎样计算的根据开⼯的⽇期来,这个
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希望⼤家明⽩。以上这些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
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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