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3-04-22 20:24:39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22日发(作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生姜的作用 作细则(试行)》等有

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

原则,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依据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

序,实行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公正、

公开。公示制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

公示制的意见(试行)》执行。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

制按照《安徽省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安徽省发展党

员预审制试行办法》《安徽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

办法》执行。

第四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

的重点应放在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进行;发展大学生党

员重点应放在大学二、三年级。大学生离开学校以后,不再

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第五条 为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对大学生入党的学习成

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提出如下要求:非毕业班学生学习成绩排

名原则上应在同班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的前三分之一;毕业班

学生放宽至前二分之一;非毕业班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应占

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前三分之一;毕业班学生放宽至前

二分之一;达不到上述条件或有课程重修的,应慎重发展。

第六条 党支部每学期要制定发展对象培养计划,并报

所在党总支审定,党总支将审定后的发展对象培养计划报党

委组织部备案。凡未列入发展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第七条 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每个

人的表现和变化情况,可将计划作适当调整,报党总支审定

和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 党委组织部和各党总支要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

作,加强宏观控制、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九条 凡要求入党者,必须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

请书。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应及时找其谈话,予以鼓励,

同时审查入党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入党申请书主要包括:

一是本人履历、奖惩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二是

本人对党的认识、要求入党的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三是

本人的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对照党员条件还有哪些差距,

今后如何努力等。

第十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思想政治工

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利用每学年的入学教育,

帮助大学生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启发他们积极要求入

党。

第十一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具备入党积极分子的

基本条件是:自愿申请入党,已参加党的知识培训学习,拥

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号召,对党忠诚,学习、

工作表现较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等。党支部每季度要对申

请入党的进行一次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及党内外群众意

见的基础上,视其表现决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与考察

(一)教育内容。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的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

终身的理想信念。

(二)教育方法。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的培养人;参加党课学习;参小猪英语 加新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听

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三)考察内容。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

现、组织纪律观念、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和端正入党动机等情

况。

(四)考察方法。日常考察──在日常生活、学习或工

作中考察其表现。任务考察──有意识地分配一些工作任务

考察其表现。活动考察──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了解其思想

表现。

(五)入党积极分子离校,党支部要及时将培养材料转

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第十三条 确定发展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在听

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

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填写《发展对象考察表》

在确定大学生作为发展对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慎重考

虑:

1)上两学期有课程重修或学习成绩不超过同班学生

前三分之一的(毕业班放宽至前二分之一)

2)未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

3)团组织推优不超过半数的;

4)上两学期中有违纪并受通报批评的。

(二)政治审查

政审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理论、路

线、纲领、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

政审方法: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档案和其它有关材料、

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函调或外调等。

政审要求:全面了解情况,不随意扩大审查范围;保守

机密,不随意外泄政审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结果,

不歪曲或隐瞒事实真相。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预审。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材料整理齐全后,应

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

发展对象考察表、思想汇报、函调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

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审核表、综合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

复印件;学生要有本学年的学习成绩与名次及综合测评名

次;教师应有教学、科研情况。

(四)公示。发展对象材料在报送党委组织部预审前,

应当实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申请

入党时间;公示期限;党总支和党支部联系电话等。

第十四条 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

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一名正式长春人文学院 党员不

宜同时做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任务: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

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

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等,并如实向党组

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

写入党介绍人意见,负责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应注

意以下事项:

1)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要与发展对象

谈话,进一步考察其入党动机和党的知识学习情况,指出其

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2)发展对象应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入党志愿书》,不

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要用蓝黑或黑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

3“入党志愿”一栏,应着重写清本人对党的认识,

实事求是地写出思想发展和变化过程、自己的主要优缺点及

入党决心等;

4“本人经历”一栏,应注意不要遗漏,重要经历要

写上证明人;

5“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配

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6“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

的亲戚;

7“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

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8)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填写“无”

9“入党介绍人意见”一栏中,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

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写上自己的意

见。应把在培养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

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的情况,认真作出评价,表

明自己对其能否加入党组织的态度。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

足也应如实填写,不要以“希望”或“赠言”的方式代替;

10)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

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支委会经过讨论认为合格后,再递交

支部大会讨论。

(三)接收预备党员实行票决制

1.会前准备: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党支

部要认真准备以下材料: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

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预审结果、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

2.票决程序:

1)由支部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发展对象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介绍本人

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以及需我和我的父辈观后感 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

题等;

3)入党介绍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情况,对

其能否入党、本人是否同意其加入党组织表明态度;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政审、培训、预审情况,

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情况;

5)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

的书面意见由主持人在大会上宣读;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

意见表明态度;

6)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7)宣布表决结果:

8)宣布是否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9)在同一个大会上,如果讨论两个以上的入党

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10)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论语书 在《入党志愿

书》上。主要内容是: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人数;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以及支部大会表决结果等。

3. 票决办法:

1)参加会议的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

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2)填票确有困难的党员,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

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

应于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并统计在票数内;

3)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同意”“不

同意”或“弃权”的一种意愿。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

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4)被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

党员落入凡间的精灵 的半数,支部大会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四)指派专人谈话 对于支部大会通过票决接收的预

备党员,党组织要指派专人进行谈话,然后将谈话的主要内

容、主要看法及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

目内。

(五)审批和公布

1)党委审批。支部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后,各

党总支要将党支部整理好的入党人的一系列材料报党委组

织部,经党委审批;

2)公布结果。党支部在接到党委的批复后,应召开

党内会议及时宣布或张榜公布。

(六)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党委组织部组织举行,

一般安排在每年七月一日。宣誓会场必须悬挂党旗和“入党

宣誓大会”横幅,明确领誓人。程序是:唱《国际歌》、预

备党员宣誓、领导讲话、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第十五条 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和转正

(一)预备期考察、教育的方法

1)党支部应及时同预备党员谈话,说明预备期的起

止日期,编入哪个党支部(党小组),党的生活制度和交纳

党费的规定等,同时,要针对其存在的缺点指明努力方向;

2)党支部、入党介绍人要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形

成考察材料,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3)坚持汇报制度。预备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

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4)预备党员毕业或调动工作,应将其入党材料及时

转至调入单位党组织。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

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主要内容为:入党时间;预备期满时

间;预备期间的表现;入党时存在的缺点及克服情况;存在

的不足;今后的打算;

2)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的预备党

员,党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并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

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党组织提醒后,仍不提

出申请或本人不愿转正的,审查核实后,经支部大会讨论,

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预备党员转正实行票决制。具备党员转正条件的,

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转正条件,需继续教育考察的,应延

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一般不能少于半年,但最长不超过

一年。

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只能做出一次,妈妈的一封信 党支部做出延长预备

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都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

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其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

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教育考察及公示情况等材料,应

存入个人档案。党员毕业或调动工作时,应将其组织关系和

档案材料及时转至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三章 纪律、监督与处分

第十六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支部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代替支部党员大

会讨论发展党员;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发展某人;

(三)不准个人指定发展某人;

(四)不准在毕业前或调动工作时突击发展;

(五)上报审查的材料不准有隐瞒、捏造或歪曲事实真

相等;

(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十七条 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为严肃发展

党员工作纪律,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实

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培养不力的责任。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发展对象考察人和入党介绍人不做培养教育工作或工作不

细致、不及时,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致使发展党员

工作出现失误的,追究基层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考察人、

介绍人的责任;

2)审查不严的责任。基层党支部不按发展党员工作

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

党员转正时,政审不严、材料不齐,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

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基层党支部及其组织委员、书记

的责任;党总支把关不严,违反规定发展党员,追究党总支

及其分管副书记、书记的责任。

(二)责任追究处理:

1)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重违纪违规的,要给予批评

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出现严重问题又不能

及时纠正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组织整顿;

2)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构成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被追究责任的基层党组织和个

人,取消当年党内评先、评优的资格;

4)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

行)》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祖国颂歌 ,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党员

大会上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 发展党员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如

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组织部或纪检部门举报。党委将

根据事实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或党纪处分,党委组织部设

有发展党员工作意见箱、举报电话,有专人负责受理来信、

来电和来访,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亳州师专委员会组织部


本文发布于:2023-04-22 20:24: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50979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