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领海基线中直线基线的适用
福大amy
摘要: 本文通过英挪渔业案引出直线基线,介绍了直线基线的划法以及各国
对其的适用,指出了直线基线在适用中的不足,并对其的适用问题进行了进一步
的阐述。
关键词:领海基线、直线基线、划定、限制
领海基线是沿海国用于测量外部界限和沿海国管辖区域某些其
他外部界限的起始线。或者说,它是指测算领海宽度及毗连区、专属
经济区和某些情况下的大陆架外部界限的起始线。在《公约》中,
[1]
也称为“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测定领海宽度的基线的确定毫无疑
问是很重要的,它隔开内水和领海,还直接影响了毗连区、专属经济
区及大陆架的划界。直线基线是确定领海基线的方法之一,也是争议
性比较大的一种方法。争议的焦点不是直线基线本身的合理性问题,
而是各沿海国对直线基线的滥用问题。
一、英挪渔业案与直线基线的确认
1604年,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最早用“陆地突出点至陆地突出
点相连接的原则”划定马恩岛之间的直线基线。虽然1854年在英国
和美国之间的“华盛顿仲裁案”中被否决,但这种划定基线的方法却
被延用了下来。挪威1812年“皇室公告”中就确认了这种基线的划
法。1935年挪威国王赦令划定挪威捕鱼区范围,也采用直线基线法,
把北纬6628′08″以北的沿海水域划为挪威的渔业区。从俄罗斯
边境到韦斯特峡湾之间,用直线基线把挪威本土和岛屿或岩礁上选定
的48个基点,用47 条线段连接起来。其中39 条线段的长度在24
海里以内,有8条超过24海里,最长的达44海里。挪威将该连线的
内侧水域作为内水,并把此基线以外的4海里海域划为领海。挪威
[2]
这种渔区的划定,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对英国人完全付诸实
施。由于基线围入的水域是英国过去的捕鱼区,因此英国反对挪威这
种基线划法。英国于1949年就此争端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
院对1935年挪威敕令划定渔区的方法,以及敕令按照这一方法所规
定的领海基线是否违反国际法的问题作出判决。1951年12月18日,
国际法院以30票对2票对英国和挪威的争议判决做出如下裁定:挪
威1935年法令所采取的划定渔区的方法是不违反国际法的,法院还
以8票对4票裁定:该法令所划定的直线基将军令歌曲 线是不违反国际法的。因
为法院认为:挪威的海岸线异常曲折,不适合“平行线”方法,而且
沿海岛屿、岩礁星罗棋布已与大陆构成一个整体,在这种情况下,领
海的界限可以循着海岸的一般方向,而不一定循着海岸的所有曲折。
对英国和挪威渔业案的判决是国际上首例有关领海基线问题的
判决,也是确认基线方法合法性的一个最重要的案例。这个案例的判
决虽然是根据挪威的“地理现实”所决定的一种解决办法,但其体现
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如果一国的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靠近海
岸有一系列的岛屿,该国得采用直线法划定基线。冰岛率先适用这个
原则,在1952年3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保护沿海捕鱼区规则中,就采
用直线法划定基线。在后来的20年间至少有60个国家在全部或部分
海岸采用了这种基线划法。
虽然法院赞成直线基线在国际法中的合法性,但是它指出,就怎
样划出直线基线我的奇思妙想作文400字 ,沿海国没有自由处理的能力,并且它规定了许多划
出这种基线的限制条件。第一,划出这样的线必须使它们“不应在任
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第二,划出的“基线内的海
域必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使其受内水制度的支配”。第三,在这里
法院似乎一直在考虑用单条线划出的方式而不是整个系统——即考
虑“有关地区所特有的并经长期惯例清楚地证明其为实在而重要的经
济利益。”划出直线基线是合法的。
二、直线基线的划法及各国实践
直线基线是连接低潮线上通常被称为直线基线转折点的特定点
或者分立点的直线体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海岸线
[3]
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测算领海宽度的
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直线基线法。”对于海岸比较曲
折,沿岸多岛屿、礁滩或岩石的情况,国家一般会采取这种方法。相
比于正常基线,直线基线可以使有关国家获得更大的海域面积,权利
边界相对能划的更广,所获的利益也相对较多。但沿海国家采用直线
基线的条件必须是海岸极为曲折,或海岸有一系列岛屿,在这种情况
下,沿海国可以在大陆沿岸向海突出处及沿海最外缘岛屿和干礁的最
外缘选定一系列的点,并采用各相邻点之间的直线连线划定基线。
《公约》第七条还规定:“在因有三角洲和其他自然条件以致海
岸线非常不稳定之处,可沿低潮线向海最远处选择各适当点,而且,
尽管以后低潮线发生后退现象,该直线基线在沿海国按照本公约加以
改变以前仍然有效”也就是说在海岸线不稳定之处得在最远的低潮线
上选定基点;“直线基线的划定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海岸的
一般方向,而且基线内的海域必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使其受内水制
度的支配”;低潮高地不得选为基点,但“除在低潮高地上筑有永久
高于海平面的灯塔或类似设施,或以这种高地作为划定基线的起讫点
已获得国际一般承认者外”;“确定特定基线时,对于有关地区所特有
的并经长期惯例清楚地证世界第一螳螂 明其为实在而重要的经济利益,可予以考
虑”;“一国不得采用直线基线制度,致使另一国的领海同公海或专属
经济区隔断”,也就是说基点的选择不得造成隔断第三国领海的结果。
在国家实践中有很多国家采用了直线基线,根据哈德逊统计,
至清炒娃娃菜 少有60个沿海国使用了直线基线法划定基线,或通过立法使其有
可能使用直线基线法。早在1934年,厄瓜多尔就声明将加拉帕格斯
群岛视为一个整体,群岛之内的所有水域为内水。1951年又宣布了
围绕群岛只要岛屿的直线基线。1971年发布的直线基线最长为136
海里。1959年丹麦宣布在法罗群岛采用直线基线制度。1963年丹麦
政府宣告修正法罗群岛的直线基线系统,最长的基线为60.8海里,
基线所封闭的水域成为“专属渔业区”。1970女人励志图片 年挪威宣告为远离本土
的斯瓦尔巴群岛建立直线基线系统,所划基线紧靠海岸,最长基线为
18.5海里。我国是个临海大国,1.8万多公里的海岸线曲折复杂,近
岸又有一系列岛屿。这种自然地理条件适于采用直线基线法。我国
1958年的《关于领海问题的声明》和1992年《领海与毗连区法》都
明确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
水的一带海域,其中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
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追逐作文600字 、西
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海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我国的岛屿。我国的
领海宽度为12海里,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
之间的直线划定基线以同的水域都是中国的内海,基线以内的岛屿都
是中国的内海岛屿。
三、各国适用直线基线的长度没有得到限制
在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为了防止直线基线遭到各国的
滥用,英国、美国、联邦德国、希娜、意大利、日本、瑞典等国主张
对任一段直线基线的长度加以限制,也有一些国家主张对从基线到海
岸的垂直距离加以限制,规定长度不超过10海里或15海里,距离不
大于5海里,但在会议上未获通过。虽然后来在《领海及毗连区公约》
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对直线基线的划定又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就如上文中所提到的,但并没有对直线基线的长度做出明确的规定,
对最大可允许长度也没有作出说明。1958 年日内瓦《领海与毗连区
公约》、《大陆架公约》和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倡导的精神
都没有阻止许多沿海国采用过长基线的趋势,而国际法院和仲裁法庭
直至在卡塔尔/巴林案例审判的2000 年以后才开始重视沿海国直线
基线准确运用的问题。虽然海洋法专家认为直线基线的长度不应超过
24海里,但很多国家的实践都超出了这个数字。在一些划有较长基
线的国家中,最长的为缅甸,基线的某一线段长达222.3海里。几内
亚比绍最长基线为79海里。
下面是一些国家宣布的最长直线基线一览表
[4]
国家 长度/海里 国家 长度/海里
多米尼加 45.0 泰国 59.15
法罗群含春的诗句 岛 60.8 菲律宾 140.05
缅甸 222.3 冰岛 74.0
马达加斯加 123.0 印度尼西亚 124.0
委内瑞拉 98.9 几内亚 120.0
英国 40.25 毛里塔尼亚 89.0
莫桑比克 60.4 厄瓜多尔 136.0
海地 89.0 几内亚比绍 79.0
由上表可以很容易发现,很多国家划定的直线基线长度都超出了
专家欲想的24海里。直线基线适用时的模糊性和不统一性带来一系列
的国家抗议。例如:法国、新加坡和泰国向越南提出了抗议,伊朗抗
议了阿曼的直线基线,欧盟成员国抗议了加拿大在北冰洋的直线基
线,法国、德国、挪威和西班牙抗议了利比亚的直线基线,英国和荷
兰抗议了乌拉圭和阿根廷的直线基线,印度和缅甸抗议了孟加拉国国
的直线基线,日本抗议了马达加斯加、毛里塔尼亚、希腊和土耳其的
直线基线,英国抗议了法国的直线基线,圭亚那抗议了委内瑞拉的基
线。上世纪90 年代后期,日本与韩国在渔业协议谈判中就双方新公
布的领海基点存在的问题相互指责。我国长度过长的直线基线和西沙
群岛基线同样受到邻国的批评。
[5]
四、直线基线应有统一的规定
虽然现今《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直
线基线的划定做出了明文的规定,但仍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比如:
1、极为曲折的海岸。从海岸确定领海基线的基点,必须是海岸线极
为曲折的地方方可适用直线基线法,但何为曲折,海岸曲折的标准是
什么?公约没有规定;2、紧接海岸的一系列岛屿。何为紧接海岸,
什么是一系列岛屿?多少岛屿才能成为系列、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及
与大陆的关系又应该为何?由于公约的规定含糊不清且缺乏具体标
准,因而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看法。等等这些模糊的地方都需要进一步
的加以确定。
随着国际海洋法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划界技术专家依据大量的国
际实践认为,世界上每一个沿海国建立国家的领海基点和基线的具日打一字 体
技术初步要求应当是:1、在海岸平坦的地方必须运用正常基线;2、
每条直线基线的长度不超过24海里,河口与海湾封口线在低潮时同样
不超过24海里。“紧接海岸”的距离意指12海里以内,远离大陆或大
的岛屿的小岛上不应当建立基点;3、直线基线走向偏离海岸一般方
向范围不应大于15;4、等于或小于1″(秒) 的基点或转折点地理
坐标。5、注明直线线段的性质,如恒向线、测地线、方位角、大圆线、
小圆线和低潮线等。6、注明基点和直线基线参考的大地基准面(坐标
系) 。7、一般来说,海洋中无法维持人类居住的“小型地物”不能够
确定为基点。大陆国家不应当划出群岛基线。
参考文献
[1] 华敬炘 《海洋法学教程》,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9.2第一版,
P73;
[2] 李令华,《英挪渔业案与领海基线的确定》,现代渔业信息,
2005.2,第二期;
[3] 华敬炘 《海洋法学教程》,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9.2第一版,
P80;
[4] 陈德恭《现代国际海洋法》,海洋出版社,2009.1 第一版,P58;
[5] 曹英志、范晓婷《论领海基点和基线问题的发展趋势》,《太平
洋学报》2009年第1期;
本文发布于:2023-04-22 19:21: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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