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
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
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
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
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
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
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
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
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
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
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
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
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
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
90%。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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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校园事故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
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
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
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
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
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
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
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功夫英语怎么说 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
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
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丁香的作用 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
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人为什么做梦 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
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
工。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
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
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
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
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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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塔菜冬笋的做法
十四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
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
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
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触手系动漫 级主
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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