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更新时间:2023-04-21 16:07:15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21日发(作者:行书大全)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

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

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

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

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

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

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

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

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1

一般为2.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

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

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

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

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违法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第56号教室的奇迹读书心得 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当违法行

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

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

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

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

一般赌博行为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2

①主观方面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即赌博的人不是为了娱乐和消遣,

而是以赌博为手段赚钱获利;

②客观方面必须有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如开设赌场,

提供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而自己从中抽头渔利;不务正业,

嗜赌成瘾,经常赌博,以赌博赚钱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等都构成赌博

罪。

3、什么是窝藏包庇罪?

答: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进行窝藏包庇,使其逃避法律

制裁的行为。窝藏就是为犯罪分子寻找、提供隐匿住所或者为其逃跑、

转移提供钱物、帮助.包庇就是向有关单位提供假证明?以掩盖其犯罪

事实真象,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窝藏包庇的对象必须是触犯刑律、

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

明知是犯罪分子而故意窝藏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必须以窝藏人与

犯罪分子事先没有通谋为前提,如果事先有通谋则要以共同犯罪论处.

治安管理条例常识

1、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答: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

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而应当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2、治安管理处罚分几种?

答:治安管理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拘留三种。

3、哪些行为是违反治炒钉螺的做法 安管理的行为?

3

答: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o多种,

概括起来分为八类:

①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②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③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④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

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⑥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⑦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

⑧违反户口或者身份证管理的行为。

4、哪些行为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

答: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有:

①卖淫嫖娼以及介绍卖淫嫖娼的;

②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

用罂粟的行为;

③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和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

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

5、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应该从重处罚?

答:①有较严重后果的;

②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③对检举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④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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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常识

1、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答: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到结婚证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或

者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止的期间.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①一方或双方劳动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及其他合法收入,

以及购置的各类动产、不动产等。

②一方或双方从事经营、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③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一方或双方根据著作权

所获得的稿酬,无论著作权人是一方或夫妻双方,其稿酬均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

④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无论继承人、受赠人是一方还是夫

妻双方,其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

合同中指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不得擅自处理夫妻

共同财产.

2、哪些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

答: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

不可分离的财产以及为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同所有的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以下财产归个人所有: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的存款以及购置的用于个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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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生活用品、普通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②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人身保险

金等费用。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④一方因身体、生活、工作、职业等特殊需要由个人使用的物品。

⑤其池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此外,双方约定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

财产亦属夫妻个人财产。

3、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受害者有哪些救济手段?

答: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暴力或强制力殴打、捆绑、

侮辱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迫害残害的行为,致使家庭成员在身体、

精神、性等方面受到伤害或摧残。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实

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

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公安局、派出所

寻求救助,公安部门应当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对加害行为进行阻止。

受害人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进行劝说、

阻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着眼于制止正在发

生的暴力行为,使受害人避免加害的继续进行。

继承法常识

1、什么叫遗产?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合法财产,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

务。遗产的范围包括:

①公民的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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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③林木、牲畜和家禽;

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⑤合法的生产资料;

⑥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⑦其他合法财产。

2 哪些人可以成为继承人?

答:继承人是指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继承人分为

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两种。法定继承人是根据继承法规定直接取

得继承资格的人。法定继承人包括:排骨汤有什么营养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代位继承权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法定继承

人原则上必须是被继承人的亲属,与被继承人没有亲属关系的不可能

成为继承人;另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

也不可能成为继承人,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个人。遗嘱继承人是根据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而取得继承资格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在法定

继承人当中指定。

3、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传统文化英语 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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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

中不再有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

平等的继承权利.

合同法常识

1、什么是合同?公民应怎样订立合同?

答: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用,不得弄虚作

假,欺骗对方。 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

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

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

,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

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

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必须英文 一经向提

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

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

2、哪些合同为无效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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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有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外出务工法律知识常识

1、哪些人应当申领暂住证?

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

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佣的人员;

②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③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④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⑤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如何申领暂住证?

答: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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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暂住在居民家中,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

领暂住证;

②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

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

所申领暂住证;

③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

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暂住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②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③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④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⑤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

住证。

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 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

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

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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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

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

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录用女性职工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

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

准。

《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4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

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46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

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而降

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46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

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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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遇香菇白菜汤 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

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

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快乐语录 (险)外索赔权

《安全生产法》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

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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