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4-21 07:15:27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21日发(作者:医德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8.06.15

【字 号】2018年第8

【施行日期】2018.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

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

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有关规

定,现将我市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201781日起,主要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大米、瓜子以及棉

纺加工、缫丝加工、屠宰加工、提供餐饮服务(不包括兼营餐饮、住宿服务的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下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

税额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

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抵扣。

二、核定扣除方法

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

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大米、瓜子、棉纺加

工、缫丝加工、屠宰加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投入产出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成本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

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中附件1《农产

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党风政风 下称“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

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三、扣除标准

试点纳税人在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适用的扣除

标准:

(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定期公布的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

(二)国家税务葱油饼干 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重庆市税务局)商重庆市财政局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的适用于我市的扣除标

准。

(三)重庆市税务局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核定程序审定的仅适用于该试初中优秀作文600字 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

四、关于期初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一)试点纳税人自实施核定扣除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

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二)自201781日起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

试点纳税人,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

次性缴纳入库确有困难的,可于20171231日前将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分期转

出。

(三)当期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及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应转出的增值

税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7栏“简易计税方

法征税项目用”的“税额”栏。

五、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及资料要求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纳税申报资料外,还应报送《农产品核

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税额计算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

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

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试点纳税人应将《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中“当

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

二)》第6栏的“税额”栏,不填写第6栏“份数”和“金额”数据。

六、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615日起施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

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

2017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部分行业农产品统一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8615

附件

重庆市部分行业农产品统一扣除标准

一、大米类

农产品单耗数量 (吨/

产品喊麦歌曲 名称 耗用农产品种类

吨)

大米(四级) 稻谷(三级及以下) 1.404

大米(三级) 稻谷(三级及以下) 1.556

稻谷(三级及以下) 1.630

大米(二级)

稻谷(二级及以上) 1.625

稻谷(三级) 1.662

大米(一级及以上) 稻谷(二级工作报告总结范文 ) 1.633

稻谷(一级及以上) 1.434

备注:大米不包括碎米、黄粒米等其他大米加工副产品。

二、瓜子类

产品名称 耗用农产品种类 农产品单耗数量 (吨/吨)

生瓜子 葵花籽 1.149

熟瓜子 葵花籽 1.109

三、棉纺加工

农产品单耗数量 (吨/

产品名称 耗用农产品种类

吨)

粗梳(普梳)棉纱 皮棉 1.14

皮棉(二级) 1.4

精梳棉纱

皮棉(一级) 1.13

胚布 皮棉 1.15

备注:籽棉折算皮棉的比例为2.7吨:1

四、缫丝加工

农产品单耗数量 (吨/

产品名称 耗用农产品种类

吨)

生丝 干茧 3.3

备注:鲜茧折算干茧的比例为2.7吨:1

五、屠宰加工

对峙的意思

产品名称 耗用农产品种类 农产品单耗数量 (吨/吨)

白条肉(生鲜) 生猪 1.331

白条肉(冷冻) 生猪 1.276

牛肉 1.821

备注:白条肉、牛肉,仅统计经宰杀、放血后除去许昌技术经济学校 毛、内脏、头、尾及四肢

(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形成的产品。

六、餐饮服务

企业类型 农产品耗用率

火锅 0.354

快餐 0.384

中餐(自营) 0.385

中餐(承包食堂) 0.687

其他 0.344

备注:中餐(承包食堂),是指专业从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食堂承包经营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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