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给大家介绍近几年部分的商标案例,加以进行研究及案例整个过程的
讲解,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NewBalance”VS“新百伦”
NewBalance鞋业进入中国市场不到十年,销售商在网站、卖场、广
告打出的“新百伦”知名度越来越高。这让广州本土品牌“新百伦”的老
板周某伦愈发失去存在感,因为他拥有“新百伦”商标,其公司生产的产
品也一再被误认为NewBalance的。
最终广州中院认定NewBalance销售商存在恶意“反向混淆”行为,
应停止侵权并赔偿9800万元。近1亿的赔偿金刷新了广州中院所判侵权
案件的赔偿额度。
案例讲解分析:
知识产权中明确指出,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
果所有权。知识产权为劳动成果,具有独立拥有性质,所以在中国范围中,
是具有法律保护的;
美国地区,美国在商标或者知识产权中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但在生活
中假如出现此类型问题,国家会相应的按照的是否“出名”来给与法律保
护,所以大家常常发现中国出现很多来自美国的很多山寨品被模仿假冒。
案例二:“王老吉”VS“加多宝”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商标战争,应该属于最吸人眼球的一个知识产
权的案例了,无论公关策划、线下铺货等,都是战事连连。三年前,加多
宝输的很惨,品牌名称没了,后来连红罐凉茶这一特定包装标识也没了,
还判赔几个亿,可谓输的彻底。很多行业专家都预测凉茶市场会洗牌。加
多宝和广药分手后,王老吉与加多宝两者之梭罗 间可谓实力悬殊,一个掌握了
多年打造,具有160多亿年销售额的品牌,而加多宝需要另起炉灶,重新
打造产品和品牌。但是三年之后,加多宝成功逆袭了,加多宝又坐上了凉
茶头把交椅。我想,广药真的不得不在额头上写一个大写的“服”字。可
是,王老吉到底输在哪了
案例讲解分析:
很多场外观众认为加多宝是本次竞争中的“坏人”,但是真相却不是
这样的。给大家理理思维,事情的缘由是,加多宝的原名为王老吉(广药
当年说好借用几十年“王老吉”称呼玩玩),借来之后,经过汶川地震公
益活动等一举成名,走进了大家的世界,但原主人突然收回,之前的所有
的成就被别人据为所有,在将要奉还之时,改名为加多宝,迅速利用活动
营销策划站稳脚跟,加多宝的字眼才出现在世人的眼前。我相信很多人都
认为加多宝是冒牌的,包括我自己在内。其实,王老吉输在这场战役的真
正原因我想应该是:不是原来的配方。有时候商标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
专利技术上的问题,虽然名字被取回,但加多宝采用的还是之前一样的设
备、一样的生产方法;王老吉则通过让其他公司代为生产。
案例三:“宝马”VS邯郸疫情 “个体户”
2022年6月4日,广州市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接到投诉,在太原
市建设南路(建南汽配城)有经销商销售侵犯宝马股份公司和戴姆勒股份
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当事人王燕燕于2022年3月底,尚
未领取营业执照,就在建南弘远汽配市场从事汽车配件销售经营活动。
2022年5月初,当事人从一陌生人手里用7000元购进“奔驰(图形商
标)”“宝马(图形商标)”汽车配件用于销售,到2022年6月4日被
查获时,仍有380件未售出。上述“奔驰(图形商标)”“宝马(图形商
标)”汽车配件经广州市鼎信商务顾问有限公司鉴定为侵权商品,当事人
违法所得无法估计。
案例讲解分析:
此案例从根本上说明的很多人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
可侵犯性了解非常之低。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构成无照经营和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行为。个人不懂知识产权对很多人来说,当前不重要,因为没
有说明接触,只有等到事情出现在面前就手忙脚乱了。
凯耀网:后话
中国并不满足于已有的成就,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完善知识
产权制度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由于中国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
不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保护知识产
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一些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
益,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为此,中国在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
同时,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可以
确信,随着决定中各项重要举措的落实,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迈上
新的台阶。最后,感谢大家花费时间查阅,也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一定
的帮助,谢谢。
篇二: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答案
2.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
年2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小刀图片 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
律依据和条件。
答:李某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
有关规定。具体条件是:(1)在我国,在张某的申请日前,没有任何人
就相怎么看电脑版本 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先提出专利申请,且有效存在;也没有
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取得过专利权;或者虽然有人在张某的申请日前就相
同主题的发明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
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沙漠公园 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2)张某的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
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3)在张某的申请日后李某的申请日前,
没有其他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或者虽然有人
在此间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
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
放弃;(4)该发明本身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5)
李某提出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6)李某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
了各项相应的手续,并交纳了规定的费用;(7)李某自始至终未放弃专
利申请权,也没有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可以对乙主张违约责任,但不能主
张侵犯署名权的责任。
(1)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归乙所有。其理由是:技术T不是甲
乙所签订之技术开发协议约定的开发技术,故技术T是一项非职务技术。
根据《专利法》第6条规定,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完成该技术的发
明人所有。(2)该纠纷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②由甲乙双方签订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③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
④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5.甲厂自198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1986年,
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198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
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1989年1月,乙
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
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根据案情请分析:
(1)甲、乙两个厂谁构自助餐礼仪 成侵权?为什么?(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
请说明理由。
(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长城”商标?请你提出可行性建议。
(1)甲厂构成侵权,即侵犯了乙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分)其
理由是: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甲厂的商标虽然使用在先,但
并未注册;而乙厂的商标虽然使用在后,但获得了注册。(2)甲厂的侵
权行为始于1988年3月乙厂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其理由是:在乙厂的
商标被核准注册前,乙厂对其使用的“长城”商标无专用权,且我国商标
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始于核准注册公告之日。
(3)侵权方甲不得擅自在其生产的衬衫上继续使用“长城”商标。
如果要继续使用,必须依法取得对“长城”商标的使用权。可行性方
法有:①对乙的注册提出不当注册撤销请求,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后,
可以继续使用;②与乙厂协商,获得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③与乙厂协商,
请乙厂向其转让注册商西夏建立时间 标.
6.甲未经专利申请人乙的许可,将其从乙处盗取的实用新型技术付诸
实施,并公开在市场上销售。
问题一:乙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说明。
问题二:乙的该项技术能否取得专利权?说明理由。
答:问题一:乙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甲侵犯了其技术秘
密权,要求甲停
止侵害,赔偿损失。与此同时,乙应尽可能快地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提出专利申请。问题二:乙的该项技术能否取得专利权,应视具体情况
而定。
(1)甲的公开实施行为超过6个月才被乙发现的,乙的该项技术将
不能获得专利权,因为它已超过我国专利法第24条规定的宽限期,丧失
专利法要求的新颖性。
(2)甲的公开实施行为尚未超过6个月即被乙发现的,乙就应当在
自甲公开泄露其技术内容之日起6个月内立即提出专利申请,以保证其新
颖性。此时,乙的该项技术若还能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则可能获
得笔记英语 专利权;否则,无论如何不能获得
(1).本案中的计算机软件是否为职务作品?(2).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如
何行使?
8.2003年5月,某企业欲购买美国一家公司的产品和专利技术,该公
司的技术转让费报价为100万美元,并声称该产品的专利技术中包含有5
项已在美国获得的专利。如果你是某企业的中方代表,请从知识产权的地
域性、时间性和专有性等方面分析,能否让对方的报价降下来?
1.根据知识产权地域性特征,考察美国专利技术是否在中国申请或获
得专利,如果没有申请或获得专利,某企业即可在中国无偿使用,无须征
得美国公司的同意。
2.根据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看是否存在下列情况(1)超过保护期的可
以不用付费;(2)接近保护期的可以讨价还价。3.审查五项专利中是否
有被宣告无效或权利人声明放弃专利权,这样会导致专利技术进入共有领
域,也无须付费。
9.甲公司自行研发了一套电子仪器,同时在我国和B国拥有专利权,
乙公司发现该电子仪器在国内外的价格差别较大,故欲从价格低的B国进
口一批电子仪器到我国,为了避免专利侵权,乙公司特意从B国市场上购
买该电子仪器出口到甲公司没有专利权的C国,然后再从C国进口到我国。
请问:
(1)乙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1)乙公司的这种行为不合法(1分)。因为乙公司从c国再进口到我
国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在我国享有的相应专利权中的进口权(3分)。
(2)甲公司是否可以在B国主张乙公司专利侵权,为什么?
(2)甲公司不能在B国对乙公司主张其专利权(1分)。因为甲公司在B
国自行或者许可他人生产的该种专利产品售出后,“专利权用尽”。乙公
司在B国购入该专利产品的行为合法(2分)。(3)甲公司是否可以在C
国主张乙公司专利侵权,为什么?
(3)甲公司不能在c国对乙公司主张其专利权(1分)。因为甲公司在c
国没有该电子仪器产品的专利权
10.请问:(1)甲的主张是否正确?不正确,尽管发明创造在先,
但申请在后,不应获得专利权。在展览会后8个月才申请,不再享有宽展
期。(2)专利局应当将该专利授予甲还是乙?根据先申请原则,乙(3)
依专利法甲应当享有什么权利?根据先用权的规定,在乙提出申请专利之
前,甲做好了生产准备,在乙获得专利权后,依法享有先用权,在原生产
规模内继续使用这一专利。
篇三:北京发布知识产权案例十大经典案例分析
本文发布于:2023-04-20 20:56: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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