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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党费收缴
1.收缴标准
一是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
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
纳党费计算机职业认知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
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
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
的部分(奖金)。
二是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
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
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是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以
个人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以上党员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
0.5%
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护士长竞聘演讲稿 的按
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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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猕猴桃种植 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
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1)个人所属猪和属鼠 得税。(2)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
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
金。(4)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
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
补贴。(5)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
放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
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
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
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临时性津贴费、
补助、稿费、讲课费、银行存款利息等。(6)伤残人员抚恤金。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
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8)事业单位党员绩
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9)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
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表彰奖励完三年后的我 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
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
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10)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
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
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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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
党费。对于纳入社保发放离退休工资且工资不好拆分为基本
养老金和津贴补贴的,基层党组织可按养老金一定比例确定
党费交纳基数,基本原则是与同类收入的离退休人员党员交
纳党费数额大致相当。
2.工作要求
每月党员活动日,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按规定足额交纳党
费,如实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党支部及时填写
《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重阳节寓意 簿》,记录每个月支部每名党员
交纳党费情况。 刘禹锡字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强的多音字 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略有结余的原则,应当勤俭节约、充分发挥党费的作用。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韭菜炒河虾 党员教育经费的补
充。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英语介绍自己 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体使用
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
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2)开展”三会一课”、
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
费等。(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
制品和设备。(4)党内表彰所需费用,包括购买或制作奖状、
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品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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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用、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用等,也包括必要的
现金奖励费用。(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
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党员组织关系介
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费簿、党
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党员徽章等费
用。(6)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
贴,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因公牺牲党
员家属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7)
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罣必要设施
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8)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
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上述项目的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
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基层党委在留存党
费中向党支部划拨一定额度,主要用于订阅党报党刊、开展
支部活动等。
三、党费管理
(1)支部每个月要及时、足额上缴本支部党员的所有党
费。
(2)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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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4-20 04:19: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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