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9日发(作者: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党代表知识问答
1、什么是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暂行条例》规定,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
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
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是落实尊重和保
障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拓展了党代表会议以外的履职空间,而且让党内民主在党
代表大会制度的框架内有了具体的实现形式,也让党代表具备了经常性参政议政的主体地位。
2、为什么要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党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代表大会代表是各级党代表大会活动的主
体。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根据中央部署,各地
积极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实行
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是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调动代表参与党内
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决
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建立并实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党委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的自身
建设。从推广的角度来看,这一制度经验成熟,易于操作,已经具备了在全国各级党组织普遍
实行的条件。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重大决策,这是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市、县党代
会常任制试点经验的科学总结。
3、《暂行条例》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作出了哪些新的规定?
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暂行条例》作出的规定是多方面的。《暂行条例》共分6章、33
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代表的任期,落实代表的主体地位,规定代表在其任期内,在党
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二是在
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8项权利与职责,为其发挥作用提供了依
据;三是明确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委组织的活
动,并对代表开展工作的几种主要方式作出了规定;四是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尊重和保障党代
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并对保障代表充分履行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
4、《暂行条例》对代表开展工作,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sneer
哪些要求?
作为各级党代表大会活动的主体,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作用发挥情况直接关系到党代表大会职权
的行使,关系到党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关系到党内民主建设的整体水平。《暂行条例》对代
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出了多方面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充分发挥表
率作用。代表要做遵守党的章程、党内世界上最长的蛇
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模范,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
一的模范,做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模范,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
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二是积极参
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委组织的活动,完成交办的工作。代表要立足自身工作岗位,加强
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提案和提议、意见和建议,
促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与基层党员和群众的联系,了解党的决
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按照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对同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本地区重要干部的监督作用。三是要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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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学习有关履行代表职责的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的
民主素质,做到正确行使代表权利,有效参与党内事务。
5、《暂行条例》对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做了哪些规定?
党代表大会代表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一)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二)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三)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
定的情况;
(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
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七)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八)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条例》指出,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
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
一,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
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6、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是什么?
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党
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
案。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党代表大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
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广场造句
等方式,对本地区
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党代表大会代
表受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可以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
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
基层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
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邀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发表意
见。党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可以参加对本地区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同
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常务委
员会工作的评议。
7、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如何保障?
《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同级
党代表大会代表加强联系。党的各级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检查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当注
意听取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学
习培训,增强其代表意识,提高其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
和党的委员会安排的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时间保障。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为党代表大会
代表按照其安排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按照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开
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同级党的委员会负责给予适当补贴。党的各级委员会对同级党代表大
会代表提出的提案和提议,应当责成有关党组织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党
的各级委员会应当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负责代表联络服务工作。为便于党代表
大会代表开展工作,党代表大会可以为同级代表制发代表证。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保障代表的知
情权,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
情况及党内其他重要情况。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召开前,党的委员会应当征求同级本届党代表大
会代表和同级下一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稿的意见。党的各级
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前,可以就会议有关事项征求同级党代表大会有关代表的意见。党的各级
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代表所在
党组织、所在选举单位的党员,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向代表反映情况并了解代表开展工作的情
况。各级党组织必须尊重和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对有义务协助代表开展工作而拒绝履
行义务的党组织和党员,同级党的委员会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对妨碍代表开展工作或者对代表
开展工作进行打击报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在什么情形下终止和停止?
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二)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三)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
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代表资格或者停
止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处理。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由所在选
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党的委员
会备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决定。
9、什么是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
行一次代表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进行
选举。也就是说,党的代表大会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代表的权利也同人大代
表类似。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有3个基本特点:一是指党代表资格是常任的,任期与同级党的代
表大会相同;二是指党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即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三是指党代表有组织、有
计划地参加党代表大会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活动,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和桥
梁作用。
10、什么是党的代表大会?
党的组织的领导机关。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
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党章规定:党的最
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坚持和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
促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正常化,进一步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
彻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11、党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党章第25条明确规定: (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
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
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报告的一个内容);(3)讨论
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
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还有权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
表。
12、什么是党代表会议?
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需要,由本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和召集的会议。党章第十二条规
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
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
问题,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
13、党代稠密
表会议有哪些职权?
党章第20条规定:“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
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会的数额,不得
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会议的职权党章没有作具体规定,原则上可参照执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
权,主要包括: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调整
和增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部分成员,其数额不得超过经党代表大会选出的各自委员
总数的五分之一。
14、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的区别是什么?
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的不同之处主要是:
(1)地位作用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党的
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而党的代表会议只
是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遇有重要问题需要及时讨论决定时,由中央委员会或党的地方各级委
员会召集的重要会议。
(2)职权不同。一是党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党代
表会议没有这项职权。二是党代表大会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公司会议通知
律检查委员会。党代表会议只
能调整和增选部分成员,并有一定数额限制。
(3)开会的领导机构不同。党代表大会成立大会主席团,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党的代
表会议不设主席团,会议的领导由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4)开会时限不同。党代表大会一般有时限规定。党代表会议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
作需要召开,没有时限要求。
(5)代表的产生办法不同。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
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而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办法是由召集代表会
议的委员会决定。按照党内通常的做法,部分代表可以不经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