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9日发(作者:尔雅课堂)
平顶山市中祥新龙煤业有限公司
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实物资产管理,确保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
实物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实物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实物资产是指资产性质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
耗品的资产。
第三条 所属各单位(部门)的实物资产管理,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四条 实物资产管理实施“统一购置、归口管理、分工负责、责
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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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 资产管理职责分工
第五条 管理部门职责
(一)实物资产根据管理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各部门(单位)配置的实物资产归口本部门管理,实物使用人为第
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
(二)实物资产根据资产性质,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监管责任
1、计算机类实物资产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统一管理。
2、大小会议室、机关食堂、客室、 机关活动室所配置的全部实物
资产归口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3、各部门所有车辆的配置、维修、年审归口综合办公室管理。
4、安全设施按有关安全责任要求,由对应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管
理。
5、各部门现已配置、登记的实物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由对应的部门
负责人进行管理。
6、除上述实物资产外,其他实物资产和闲置资产出租合同及其出
租收入等相关事项由综合办公室实物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7、 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部实物资产的价值(货币)形态管理(帐
务管理)。
第三章 实物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
第六条 实物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实施预算管理原则。归口管
理部门每年底必须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实物资产的购置进行预
算,报县局投资、预算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 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使用部门按季度申报购置计划,报
分管领导审批,招西南方五行属什么
投标小组按照物资采购程序,实施集中采购.
第八条 实物资产、办公用品的购置验收制度,综合办公室的实物资
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对午饭吃什么
新购置的实物资产、办公用品进行验收,并附文字
记录,需要验收入库保管的,按资产类别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并严格履
行好出入库手续.
第四章 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 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实行帐、表、卡管理制度。
(一)建立“实物双鱼和巨蟹配对
资产管理台帐”。实物资产台帐以资产类别为基础
建立,记载实物资产的编码、名称、规格和型号、购置时间、购置金额、
使用部门、使用责任人、运行状况等。
(二)建立“实物资产管理明细表”.实物资产管理明细表以使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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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单位建立,反映各部门正在使用实物资产的现况.
第十条 实物资产、办公用品的领用
(一)履行领用手续。实物资产进入使用状态前必须办理领用单,履
行失望的近义词
领用手续。未履行领用手续的资产,一律不得使用。对于不能确定具
体使用人的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履行领用手续。办公用品,
按照使用部门申报的计划原则上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统一领用发放管理。
(二)资产内部调拨,因工作需要,实物资产需要内部调剂的,由
综合办公室统一调配,调出部门开具实物资产调出单,使用部门履行领
用手续,交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人员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并做好帐、表、
卡的变更。
第十一条 实物资产的年检
需年检的资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公
室指定专人经办.
第十二条 实物资产的盘点
(一)资产的盘点采用实地清点的方法: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
会同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每年年度终了,应对实物资
产进行全面彻底盘点,了解资产的运行状况,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
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
(二)资产管理人员在盘存工作完成后应撰写资产盘点情况书面报
告,报送分管领导,并送档案室存案.
第五章 实物资产的出租管理
第十三条 对非主业在用资产的开发利用和出租要横到边,纵到底,
不留死角,最大限度的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四条 对闲置未租赁和租赁已到期未续租或上述到期的资产,
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其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
出租的基价,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原承租人可优
先考虑。
第十五条 建立出租台帐和合同登记管理。出租台帐须记载承租人
的基本情况、租赁用途、常驻人口情况等。
第十六条 严格按会计核算要求上交市局的租赁收入列其他业务收
入,按新员工心得体会
会计核算配比的原则,与收入相关的支出列其他业务支出(描写高兴的词语
不列入
挂钩费用),包括因此缴纳的所有税费,如房产税、营业税及其附加费、
资产占用费、办理权证费用、租赁评估费、招租广告费、人员费用及其
他相关费用等等.
第六章 实物资产的处置
第十七条 实物资产处置分为政府收回、无偿划转、有偿转让、实
物捐赠、资产置换、资产报废六种方式。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权限、程序,按照《 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 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 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低值易耗品处置分为经营设施、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的
更新和使用年限较长需要保留残值处置或报废处置的实物资产。
(一)低值易耗品处置程序,由使用部门申报处置计划,经县局批准,
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牵头,会同财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现场确
认、评估并拟定处置方案报县局领导审批,实行集中处理。
(二)已作变卖或报废处置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填写详细实
物资产处置明细表并有参加处置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报财务管
理部门变更、核减实物资产台帐。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实
物资产损坏或丢失的,扣除保险赔款后,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资产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或丢失的。
(二)擅自转借他人,造成资产损坏或丢失的.
(三)资产在办公场所被盗的,视责任给予赔偿。
(四)资产被个人有关亲情的文章
带出办公场所或非工作需要场所,被盗或损坏的,
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扣除保险赔款后,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小项目创业
室和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 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