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发(作者:十月革命)关于勘验笔录有什么法律规定?
诉讼中所需要的某些证据如果出现了效力瑕疵就会让法官
在判断事实的时候出现障碍,但是如果此时国家机关利用自
己的职权在案发的现场进行了专业的勘验就可能得到更加
重要的证据并因此可以追究罪犯的责任,那么, 关于勘验
笔录有什么法律规定?
诉讼中所需要的某些证据如果出现了效力瑕疵就会让
法官在判断事实的时候出现障碍,但是如果此时国家机关利
用自己的职权在案发的现场进行了专业的勘验就可能得到
更加重要的证据并因此可以追究罪犯的责任,那么, 关于
勘验笔录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关于勘验笔录有什么法律规定?
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
制作模型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勘验人板鞋品牌
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
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足球的知识
开庭审理案件时,
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可以要求重新进
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如实反映
勘验的情况和结果。
通过对现场和物证进行勘验后制作勘验笔录,作为获取
证据的方法不但历史悠久,而且各国法律均有所规定,并在
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采用。
应当注意:第一,笔录内容必须保持客观真实,对勘验
当时的情况如实记载。不扩大、不缩小、不走样,不能掺杂
勘验人员的任何主观推测和分析判断的内容。第二,笔录文
字用语必须确切肯定,不能模棱两可,切忌用“大概”、“可
能”、较高“、”较远“、等不确定的词句。第三、笔录必
须是在勘验过程中当场制作,完整反映勘验的经过和结果,
不能事后追忆。第四、为了体现勘验笔录的公正性,勘验应
当依法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案外人参加并在笔录上签字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洋葱青椒炒鸡
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
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
担。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
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
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
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
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
协助调查。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
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
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
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手机邮箱登录入口
应当如实
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
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
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
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
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余罪小说结局
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
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
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
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
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
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
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
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
依据。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
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
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
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陈凤台
证据情形的,应当对
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
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
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第五十七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
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
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
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
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
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五十八条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
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西周时期
的,对有
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
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
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
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
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海绵宝宝怎么画
应当保
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狗狗日记
案件,证人、鉴定人、
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
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
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
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
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
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
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
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对于那些难以通过已有的证据重现的案件就需要有专
业机构进行现场的勘验并且通过记录相关的情况还原最真
实的场景,才能有助于法官在得到中立客观的判断之后对诉
讼进行最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