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发(作者:宋惠莲)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公路⽔运⼯程试验检测信⽤评价⼯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公路⽔运⼯程试验检测信⽤评价⼯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治区、直辖市、新疆⽣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做好2021年度公路⽔运⼯程试验检测信⽤评价⼯作,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运⼯程试验检测信⽤评价办
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2022年1⽉15⽇前,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运⼯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录⼊信⽤⾃评资
料,同时提交⾃评表(见《办法》附件5)。
(⼆)2022年1⽉31⽇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在系形容夜景
统中录⼊本省份⼯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的基本
信40岁的女人
息,并请试验检测机构在系统中完成其⼯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的⾃评(⾃评表见《办法》附件6)以及项⽬业主
和项⽬质监机构的评价。
(三)2022年3⽉15⽇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完成系统内试验检测机构、⼯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
的信⽤复核评价,并于3⽉20⽇前在系统中录⼊本省份从业的试验检测⼈员信⽤评价资料。
(大连温泉
四)2022年3⽉20⽇前蚯蚓的作用和功效
,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在各省份信⽤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对甲级、专项试验检测机构进⾏
信⽤复评,并对全国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程师)进⾏累加评价。
(五)2022年3⽉26⽇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对各⾃公⽰的评价对象完成
信⽤评价资料的规范性检查,并对不规范的信⽤资料进⾏完善。
(六)2022年4⽉25⽇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公⽰的评价对象完成信⽤评价
结果公⽰及异议处理。
(七)2022年4⽉30⽇前,公布信⽤评价结果。
⼆、⼯作要求
(⼀)要⾼度重视检测信⽤评价⼯作,在保证⼯作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价⼯作。加⼤对试验检测失信
⾏为的核查⼒度,规范对失信扣分依据的采集和保存,失信扣分证据⽂件应在信⽤评价结果正式公布后5年内妥善保存
并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
并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部门活动
。
(⼆)2021年度等级发⽣变化的试验检测机构,信⽤评价程序均按新等级进⾏,信息采集必须覆盖全年信息歌颂党的征文
。2021年
⾸次取得公路⽔运⼯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不参加2021年度信⽤评价。
(三)2021年度开展试验检测⼯作超过3个⽉的⼯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均应参加202奉系
1年度信⽤评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11⽉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