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体系

更新时间:2023-04-16 11:25:29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16日发(作者:cad周长)

法律体系是一国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

方法,划分为若干法律门类,并由这些法律门类及其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有机联系的统

一整体。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和内容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

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

个层次。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它是我国社

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法律规范

的总和。它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不仅反映我河北东亚大学 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而且确立各项法律的基本原则。最基本的规范体现在宪法中。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国家机构

的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基本法律,保障和

规范公民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以及有关国家领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国籍等方面的法

律。

2.民法商法。民法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

一的立法模式。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

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它包括自然人制度、法人制

度、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权制度、亲属和继承

制度等,如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等。商法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主

要包括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

3.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

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察与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法

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

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等。

4.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管理或调控所产生

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大体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

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

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物

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

5.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的法律。社会

法的目的在于,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上述各种人的权益实行必需的、切实的保障。它包

括劳动用工、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如

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6.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所调整的是因

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它是在个人或单位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的情况下,

给予刑事处罚。刑法执行着保护社会和保护人民的功能,承担惩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

正常秩序,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各项合法权利的重要任务。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

这方面的法律不仅是实体法的实现形式,而且也是人民权利实现的最重要保障,其目的在于

通过程序公正保证实体法的公正实施。

中国法律体系

目录[隐藏]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民商法

行政法

刑法

经济法

社会保障法类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中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新华社发

[编辑本段]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9.外交部发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7.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18.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批复通知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的决定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民商法

[编辑本段]

1.民法

2.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

3.知识产权

4.债权

5.婚姻家庭继承

6.市场经济主体

7.证券、期货、债券

8.海商

9.保险

10.票据

11.租赁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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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交外事

2.民政

3.司法

4.公安

5.人事、公务员制度

6.纪检

7.监察

8.档案

9.民族事务

10.宗教

11.侨务

12.港澳事务

13.台湾事务

14.教育

15.科技

16.文化

17.新闻出版

18.广播电影电视

19.体育

20.医药卫生

21.人口与计划生育

22.城乡建设

23.环境保护

24.海关

25.旅游

26.气象

27.地震与地质灾害

28.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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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1.刑法综合规定与解释

2.犯罪和刑事责任

3.刑罚

4.量刑

5.自首

6.数罪并罚

7.缓刑

8.减刑

9.假释

10.危害国家安全罪

11.危害公共安全罪

1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4.侵犯财产罪

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6.妨害婚姻家庭罪

17.危害国防利益罪

18.贪污贿赂罪

19.渎职罪

20.违反职责罪

21.反革命罪(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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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1.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

2.计划、投资

3.财政

4.税收

5.金融

6.基本建设

7.标准化、计量

8.质量管理

9.统计

10.资源与资源利用

11.能源与能源工业

12.交通运输

13.邮政电讯

14.农牧业

15.工业

16.商贸物资仓储

17.工商管理

18.物价管理

19.市场中介机构

20.对外经济合作与三资企业

21.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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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法类

1.劳动

2.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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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及非诉讼程序

1.民事诉讼

2.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4.知识产权诉讼

5.海事诉讼

6.告诉申诉

7.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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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一)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

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私法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财产所有权,保障

自身利益的追求。公法是利用国家权力,宏观调整社会财富分配,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社会化”现象的出现,又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即社会法,如社会保障

法等。这是因为存在既非国家利益,又非私人利益的独立的社会利益。

公法、社会法与私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法的本位、价值目标等方面存在不同。

(二)当代中国法律部门

1.宪法

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

宪法部门最基本的规范,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除了宪

法这一主要的、居于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外,宪法部门还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

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较低层次

的法律。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规定行政管理体

制的规范,确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则的规范,规定行政机关活动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规范,

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规范等。

我国一般行政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较少,主要有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

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特别行政法方面有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3.民法立项报告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的法律。我国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是

民法部门的基本法。单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

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此外还包括一些单行的民事法规,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

实施细则等。

4.商法

在明确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商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地位才为人们所认识。商法是调整

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从表现形式看,我国的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

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商法是一个法律部门,但民法规定的有关民

事关系的很多概念、规则和原则也通用于商法。从这一意义讲,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

5.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是随着商品

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实行间接调控的需要而发展起来

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表现形式包括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如全民所有制

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等;有

财政、金融和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

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如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等;有

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这一法

律部门的法律包括有关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工作

时间和劳动报酬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卫生和劳动安全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保险和社

会福利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办法的

法律法规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包括劳动法、工会法、矿

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通常分为

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主要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

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环境保护法是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这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自然资源法方面的,有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

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船舶保险 物保护法等;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有环境保护法、海洋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基本法律部门。在人们日常生活

中,刑法也是最受人关注的一种法律。刑法这一法律部门中,占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文件是刑

法,一些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也可能规定刑法规范(如文物保护法中有关文物犯罪的

准用性条款的内容)。

9.诉讼法

诉讼法,又称诉讼程序法,是有关各种诉讼河鳗鱼 活动的法律,它从诉讼程序方面保证实体法的正

确实施,保证实体权利、义务的实现。诉讼法这一法律部门中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为刑事诉讼

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同时,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监狱法等法律

的内容也大体属于这个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

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

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

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

还没有制定生效的法律。

法律体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研究法律体系,对

于科学地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正确地适用法律解决纠纷,全面地进行法律汇编元宵节图画大全儿童画 法典编

纂,合理地划分法律学科、设置法学课程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六节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含义、分类和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一般而言,法

的效力来自于制定它的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法律有效力,意味着人们应当遵守、执行和

适用法律,不得违反。

通常,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

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这里所讲的法的效力,是狭义的法的效力。非规范性法律

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的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

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

不是法静态ip 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因为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而人的行为都是具有一定事实内容,并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

中从事的,所以,狭义的法的效力可以分为四种,或称四个效力范围:对人的效力、对事的

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在这四个效力范围中,对人和对事的效力范围先于空间与时间

的效力范围,“后两个范围只是一个人应遵守某种行为所在的地域和所处的时间”

二、法对人的效力

1.对中国公民的效力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

中国法律保护。但是,这里存在着适用中国法律与适用所在国法律的关系问题。对此,应当

根据法律,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中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适用问题,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

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用问题;另一种是对在中国领域外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用问

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中国法律既保

护他们在中国的法定权利与合法利益,又依法处理其违法问题。这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必然要

求。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最

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三、法的空间效力

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

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

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四、法的时间效力

1.法的生效时间

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

43条规定:“本法自全民所有制丁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试行的具体部署和步

骤由国务院规定。”

2.法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终止生效,即法被废止,指法的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

明示的废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

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

从理论上讲,立法机关有意废止某项法律时,应当是清楚而明确的。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

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办法解决矛盾,

旧法因此被新法“默示地废止”。

3.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

用,就具有溯及力;

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

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这是由于:法律应

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人们根据法律从事一定的行为,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

法律溯及既往;

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败诉者将

不是因为他违反了他已有的某个义务,而是因为他违反了一个事后才创造出来的新义务而受

到惩罚。这是不公正的。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

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而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比如,著作权法第59条第1款规定:“本

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

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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