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申辩

更新时间:2023-04-15 02:18:23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15日发(作者:公务员自传)

陈述申辩书

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贵局于2013年7月23日作出的“深建罚告知【2013】XX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

政处罚告知书》我已收到,因本人对贵局告知书认定的事实与作出处罚的根据持有异议,

现就该行政处罚告知书申辩如下:

1.本人没有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NS小区2-171房”的产权是属于HT公司的,本人没有与HT公司签订过任何房

屋买卖合同,一直以来也没有办理过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所以未曾拥有过鸡块的做法 住房,因此也

就没有违1991年什么命 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2.贵局根病毒分析 据《高中毕业生自我鉴定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是没有依据的: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原文规定是:“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

当手段获取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的,主管部门应当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买卖合同

或者货币补贴协议,收回保障性住房什么是风险 或者补贴资金,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予以处运动会描写 罚:

(一)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

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补收租赁期间的租金,并按照补收租金的两倍处以罚款;

(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退回原购房款,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

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搬迁之日期间的租金,

并按照收取租金的三倍处以罚款;

(三)领取货币补贴的,按照货币补贴额度的两倍处以罚款。

因前款规定被取消货币补贴的,主管部门自解除合同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

房保障申请;被收回保障性住房的,自保障对象搬迁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保障性住

房申请。”

本人申购安居型商品房手续处在“网上申请”(仅是提交了资料)的阶段,而《深

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指的是已经“获取”:且并没有赋予行政机关

可以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及十年内

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的权力;该条

第一款

讲租赁跟本人的情况没有任何关系:

且该款并没有可以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

1/3

申请及

2/3

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的规定;该条

第二款

的理解是已经获得房屋

的,其处罚仅为退回原购房款,而罚款也是参照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的三倍来计算,本

人还没见过房子谈不上占用,所以跟本人的情况没有任何关系:且该款并没有可以处十

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写人的日记 请及十年内不予受理

其他住房保障申请的规定;该条

第三款

是领取货币补贴的,跟本叫杀 人的情况没有任何关

系:且该款并没有可以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

补贴申请及十年内不予受元宵节联欢晚会 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的规定。因此,本人认为:贵局以《深圳

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作出“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

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及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是没有

任何依据的。

综上所述:就贵局核查认定的事实与适用的法规都是不成立的,目前居住的“南山

华泰小区”情况比较特殊、尚存争议,而本人及配偶申购安居房的初衷仅是想在深圳有

个自己的房子、安定的小家庭,从未有弄虚作假骗购政府安居房的想法。所以恳请贵局

明查事实,尤其要考虑本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与特殊情况,撤销“深建罚告知【2013】7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告知书》及所有处罚决定。

致谢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申辩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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