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更新时间:2023-04-14 15:11:59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14日发(作者:天通金下载)

一、团员的义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条明确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2.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有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

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3.

4.5.

、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的义务是团员的思想行为规范,是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目的在于

使团员明确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明确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应该做什么和

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团结和带动广大青

年,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每

一个共青团员在享受组织赋予的权利和利益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在共青团组织

内,权利与义务是完全一致的,行使团员正当的权利,但不能影响或损害共青团的利益和国家

的利益;履行团员的义务,应从保护团员的权利利益出发,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用自己的行动保证团组织的纯洁性和生命力是每个团员的光荣职责。

作为一名中学生要针对好友恢复qq 实际做到以下几点

1.

2.

3.4.

认真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当好党的宣传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的好公民

接受国防教育,积极履行保北京的旅游景点有哪些地方 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5.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6.完善自我,共同提高二、团员的权利

团员的权利,就是在团内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人,团章规定团员享

有的民主权利则是对团员民主地位的不受侵犯的保证,每个团员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以充

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培养组织观念,在团内形成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局面。同时,团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这一权利。

1.

2.

3.

4.

5.6.

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各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出,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它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参加团的

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到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三、权利和义务的辨证关系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每

一个共青团员在享受组织赋予的权利和利益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在共青团组织

内,权利与义务是完全一致的,行使团员正当的权利,但不能影响或损害共青团的利益和国家

的利益;履行团员的义务,应从保护团员的权利利益出发,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组

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用自己的行动保证团组织的纯洁性和生命力是每个团员的光荣职责。篇二:团员的权利与义务

团员的权利与义务

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

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

务,就是为了使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集体。

1、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2、团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3、团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青年加入共青团以后,团组织要从思想、政治、组

织上对其言行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对团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

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树立团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团内营造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氛围。按照团章的规定,

团的组织应监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

利,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保持和增强团的先进性,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团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

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团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

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

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

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disco 。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

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篇三:团员的义务与权利

团员的义务与权利

1.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青年加入共青团以后,团组织要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对其言行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

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对团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

务,就是为了使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

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集体。团员的

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团

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团内营造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氛围。按照团章的规定,团的组织应监

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提高自

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保持和增强团的先进性,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2.团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

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3.团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5.共青团员为什么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

学、文化和业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立党

立国之本,也是共青团的行动指南。掌握了它,我们就能够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定社

会主义方向和共产主义理想,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识别各种错误倾向,经受住任何风浪的考

验,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因此,每个共青团员都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

共青团员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列宁说:“在一个文盲的国家内是不可能建成

共产主义社会的。”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初见端倪,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

的综合国力较量愈益激烈的形势下,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现代化,首要的就是要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

率。因此,共青团员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功立业,单凭美好的愿望和满腔

的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带头向新科技革命进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硬本领,不辜负时代和人民的期望。

6.共青团员为什么必须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是共青团员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党的事业的表现,是衡量

共青团员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通过团员去执行,离开广

大团员的努力,团组织的各项任务就会落空。共青团员对于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应该勇于承

担,积极执行,将它看作是团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和考验。对组织上分配的工作采取讨价还价,拈轻怕重,或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的态度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

共青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共青团的先进性要靠全体团员的模范作用来体现。因

此,每个共青团员应该在本职岗位上,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时时刻刻用团员标准要求和鞭

策自己,做青年群众的表率。在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伟大

实践中,团员发挥模范作用就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道路,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牢固树立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的自觉意识;

就要立足本职岗位,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就要倡导

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

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

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树一代新风的模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和提高共青团的威信,使团组织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怎样对待团员申诉?

首先应该认真对待。团员受到团内处分,心里不服气,向团支书提出申诉,这是正常的

现象,说明他们对团组织是信任的,是有感情的。如果对团的组织缺乏感情,或者不相信组织

上能够实事求是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他们就不会提出申诉了。只有认真落实党的政策,使那

些确实受到委屈的团员得到公正的对待,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进一步体会到团组织

的温暖,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到现代化建设中去。同时,落实了一个团员的政策,还会在一批人身上产生积极影响和作用。

有的团员因为对团支部处理有不同意见,怕团支部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向上级团委提

出申诉,作为团支部干部不能压制和打击。因为按照团章规定,越级申诉是团员的正当权利,

应该受到保护。还有的团员申诉的是前几届支委会处理的问题,那也应该受理,不能推脱不管。

其次应该妥善处理。当申诉者提出问题时,团干部要耐心听,让人家把意见讲出来。因

为申诉者为了求得同情和支持,总是希望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以及自己的意见,不

厌其烦地全部说出来。所以,先要仔细听取别人的意见,并记下申诉的要点来,然后,再认真

地进行调查研究,把基本的事实搞清楚。这当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申诉人所谈的情况和调查

得来的各种看法加以综合分析,做出正确结论。对于确有错误但处分过重的团员,要在弄清错

误的性质、程度和本人态度的基础上,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既

不能在纠正过重的处分时,把确实存开学典礼主题标语 在的错误一笔勾销,也不能因为本人确有错误,而不去纠

正处分过重的部分。对于处分恰当,但本人不承认错误仍然提出申诉的团员,要进行耐心严肃

的批评和教育。这里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的人由于觉悟太低,对自己的错误始终缺乏认

识,在进行批评教育时,要着重帮助他们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有的人明知自己犯有错误,却

想利用团组织落实政策的机会,掩盖错误,洗刷自己,在进行批评教育时,应指出这是动机不纯的表现,坚持下去,对自己不利。

28.怎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

高我国青少年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对于广大少年儿童,主要是帮助他们

学法、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对于广大青年主要是

培养和教育他们树立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突出青少年的特点,从青少年实际出发,依据由易到难、由浅人深、由启蒙教育

到系统教育的原则,教育引导青少年从根本大法学起,逐步扩大学习范围,包括基本法

律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青少年中继续开展宪法知识和其它青少年行为规范及与青少年生

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

组织的作中药栀子 用,通过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他们初步了解一些基本法律常识,学会分辨是非;对于广大青年,要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青年群体的特

点,采取灵活的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措施,使广大青年了解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

容,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树立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吉他左手按弦技巧 履

行公民义务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注意抓好五个重要环节。一是要把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同加强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有机结合,与教育人、培养人紧密结合起来,为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发挥作

用。二是要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公民素质教育有机结合,提高青少年的法制素质,使他们能

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成为跨世纪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三是要把对青少

年进行法制教育同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有机结合,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法

律途径反映青少年的呼声,解决他们的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把对青少年进行法

制教育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组织团员青年运用法律武器,继续开展青年志愿者

文化市场监督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扫“黄”打“非”,净化文化环境,积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

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五是要把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同加强对务工青年的教育管理

服务有机结合,采取走读夜校、民工学校、函授咨询等形式,对务工青年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文化、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素质。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运用有形的手段和方法,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与政法有关部门的配合,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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