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职务: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你院已于__
年__月__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现向你
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写明本案的事实经过及本案所涉及的有关管
辖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作出裁定。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
石景山某地,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
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____________。
贵院受理的20__年朝民初字________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
(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
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年1月25日结婚后,20__年4月
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
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
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
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
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拓拔 :
年月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
级别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以下文档由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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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服务,联系电话:申请人:
申请人因诉申请人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
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依法裁定将该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的诉讼标的尚未达到我国关于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中
级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标准。
根据我国《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
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关于湖北省其他中级人
民法院应当受理诉讼标的额在500万以上的案件,本案原告起诉
的诉讼标的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管
辖。
二、本案原告的起诉系基于两个不同的借款协议发生的两笔借贷纠纷,借贷的时间不同、金额不同、利息不同,还款期限不
同,系两个独立的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和诉讼请求,依法应当作为
两个单独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不应当在一个案件中合并受理。
三、贵院对本案的管辖,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规
定,依法应当裁定移送至咸安区法院审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
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
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
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请贵院依据上述规定依法书
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咸安区法院审理。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
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
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
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
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
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
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5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____
申请人因____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
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__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年9月6日收到贵院已受理____有限公司诉申请
人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
人认为本案应由__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__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__
年11月1日的所谓《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解决合同纠纷
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解决。
__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合同书》,实际上是申请人
于__年6月17日交给____有限公司,用于《钢材供应合同书》
内部结算用的协议草案。该《合同书》不仅被____有限公司篡改
了时间,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
因此对于上述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的条款因合同未生效而
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申请人与__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当适用双方于__年11月
18日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中争端解决的条款。
其次,申请人与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
第8条约定:合同实施或与合同西游记作文 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
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
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
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
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
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3条约定:卖
方负责办理运输,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
由卖方承担。
该条实际上确定了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采用的
是送货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是货物送达地,也即
申请人工程现场所在地,网络安全教案 而非原告____有限公司所在地。
因此,__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
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_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6
申请人: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职务:总经理
北京市朝阳区____
联系方式: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__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
审理。
事实与理由:
双方在《采购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条款中,明确约
定:“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如发生纠纷,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
即申请人这一方,而申请人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故本案有管
辖权的法院应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
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法院进行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公司
年月复杂的同义词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7
申请人: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丹阳市界牌镇立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纪忠
被申请人: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2500号20__室
法定代表人:张军辉
申请人因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
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
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上海智谷实业有
限公司诉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
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镇江市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
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
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
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
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
为20__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
“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
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鳕鱼丸子
的方式,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
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上海智谷实
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
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签
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
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
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
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
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
告应当属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
是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
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
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理,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张三,女,20__年1月10日出生,汉族,__省__
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__村x区x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
编号为(20__)x民一初字第____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
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怎么排毒 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20__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
于20__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
开__省__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__年10月入住自购
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__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
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
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
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
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
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__省__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
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
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
理。
此致
敬礼!
__x
20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__x,住所地:__x
法定代表人:__x,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__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
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__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
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__x
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
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
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x
法定代表人:__x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__x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__x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__
被申请人:__x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__x四平路2500号20__室
法定代表人:张__
申请人因__x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_吉他识谱 _、江苏聚旺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
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__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__x实业有限公司
诉__x集团有限公司、王_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
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
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__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_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
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
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
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__、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
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_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__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
20__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
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
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
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__x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
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
同时,申请人与__x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
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
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
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
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
告应当属于_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
_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
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
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_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1
申请人:郑州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
一马路号(东操场街北)。法定代表人,职
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女,汉族,住周口市黄河中路市政家
属院一单元三楼东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20__)开民初字第号案件移送至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首先,本案原告诉求为确认合同无效,返还
购房款,虽然涉及不动产,实质并非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不属于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纠纷,不应适用该条关于专属管辖
的规定,是一般的合同纠纷,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
辖。”
其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被告住所地即申请人住所地郑州
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管辖,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
申请人:郑州有限公司20__年月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
申请人:张三
申请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__省__
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__村x区x号楼。
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
了编号为(20__)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
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孙大千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
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
离开__省__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__年10月入住
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__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
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
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
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
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
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
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
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__省__县。因此,贵院受理
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敬礼!
__x
20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3
申请人:__、女、28岁、汉族、住址__x。
被申请人:__、男、30岁、汉族、工作单位:__,住址:
同上,
申请人因与__离婚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
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__x
号,而非__在起诉状中所写的BB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
从未在此居住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
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经常居住地
并不在BB,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BB人
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
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_人民法院审理,请予
准许。
__人民法院
20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李晶
20__年3月29日
申请人:张来,男,20__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
景山x地,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20__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
市朝阳区x地,电话:______。
贵院受理的20__年朝民初字____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
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x镇x村x组x号,申
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年1月25日结婚后,20__年4月1日才
到北京市朝阳区x乡x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
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村x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
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
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
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x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敬礼!
__x
20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20__]197号《关于原告中国北京埃力生进出口
有限公司诉被告日本太阳航行贸易有限公司、新加坡松加船务有
限公司海上运输合同管辖权异议上诉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根据松加船务有限公司签发的提单记载:承运人为松加船务
有限公司,通知人为北京埃力生进出口有限公司,收货人凭指示。
提单正面约定:“船东对货物的运费、空仓费、滞期费、司法扣
押费用及代理律师的费用等享有留置权,即使货物已交付给承运
人或提单持有人或保管人。如果租约未能足够包含上述条款,则
提单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提交伦敦或纽约仲裁,船东/承运
人享有选择权,具体按SHELLVOY84仲裁条款的规定。”松加船
务有限公司认为提单仲裁条款对于提单持有人北京埃力生进出
口有限公司具有效力,并以此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
本院认为,涉案提单是基于租船合同而签发,提单正面记载
的仲裁条款不属于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应是提单仲裁条款的
约定。根据海商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承运人的松加船务有
限公司与持有提单的北京埃力生进出口有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应当适用涉案提单的约定。虽然涉案提单正面约定因涉案
提单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提交伦敦或纽约仲裁,但提单仲裁条款
的约定属于承运人单方意思表示,对持有提单的北京埃力生进出
口有限公司并不具有约束力。同意你院倾向性意见,武汉海事法
院对此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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