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发(作者:贾山)
库房仓库管理规章制度【7篇】
库房仓库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一、总则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库房调配功能,促进库房管理工作高效、安全、有序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出、入库管理办法
1、采购计划
(1)每月底,生产部要将下月生产产量及耗用材料预计数经总工程师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采购部。
(2)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生产计划和耗用材料预计数及相应材料的库存余量制订下月采购计划,报仓库和财务部。
(3)仓库收到采购计划后,应对照计划中预采购物资量,检查库房和安排物资存放的位置。财务部要根据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资金。
2、采购物资入库
(1)设备、原材料、配件、五金、工具、劳保等物资入库。
库管员接到经过检验后“采购物资入库验收单”,要根据物资类型,检查以下资料:公司采购申请审批单;对方公司发货单、运单(或货物清单)、合格证、质保书、说明书等资料,一一核对相关资料中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按交货单上数量点数实物入库,进入系统录入物品
信息,开具“采购入库单”(一式5联),经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供应商、采购、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各一联。
(2)产成品入库
生产车间完工产成品,由车间填写“产品完工检验通知单”,通知技术质量部检验。技术质量部对检验合格产成品开具“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一套4份:车间2份(一份留底,一份随入库通知单交库房),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
车间对检验合格产成品,书面通知仓库。库管员接到生产部转交来的检验合格报告,对照报告单上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点数入库,进入系统录入有关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车间,生产部、市场部、财务部各一联。
(3)外加工铸件入库
委外加工品分加工半成品、成品、加工半成品再转加工和加工成品直接外销。
加工半成品或加工成品收回
市场部收到委外加工成品或半成品,要通知技术质量部对加工品检验。技术质量部应根据委外加工合同或协议要求(质量标准)检验,对检验合格加工品,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一式4份:市场部2份(一份留底,一份由市场部通知库房入库),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库管员要根据检验报告或加工清单点数,比照产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入库,进入系统录入加工产品信息,在备注栏标注“委外加工”字样,开具“外加工铸件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财务部各一联。
(4)入库资料不符处理办法
库管员若发现入库实物与跟单上数量(重量)不符或品名、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外观存在瑕疵等情况时,应先拍照,单独保管有问题的物品,做好问题标记,
及时通知经办人和技术质量部,由其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待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如资料中相关信息不一致,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质量,由其负责处理,同时,在该物品信息栏备注并跟踪处理结果。
如资料不全,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向供应商索要,并作记录,跟踪处理结果。
凡检验不合格的采购物资、产成品(或加工品),库房严禁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
(5)客户退货处理
市场部如收到客户退货通知,要开具“退货通知单”,注明:品名、型号、规格、客户名称、退货件数、退货原因、退货时间及处理意见等,交库房做退货入库手续。
库管员收到市场部退货通知单,点数后单独存放退货区,标注“某某客户退某某货品”,进入系统登记退货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如退货作废料回炉,库管员要作废料出库记录,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在废品栏处注明退货处理,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
3、出库
(1)生产物料出库
生产部每月初应预计本月生产用料量,经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后报采购部。采购部要根据库存数和生产耗料情况计划采购。车间日常领料,要指定专人负责,开具领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库管员。库管员收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领料申请单,配料发放,进入系统登记出库信息,打印“物料领用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车间、库房、生产部、财务各一联。
(2)成品销售出库
市场部根据签约合同和客户订单提前2天开具“提货通知单”,注明购货单位、地址、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税种、发货时间、付款方式及时间,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交库管员备货。
库管员根据市场部“提货通知单”,检查成品库存量和通知单信息,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签字不到位不发货。检查无误后,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综合部要凭总经理和财务部签字后的“成品出库单”开货物出厂单。
(3)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
对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业务,库管员根据市场部的“委外加工材料”出库申请单或加工协议,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和总经理审批后,进入系统分别作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入库和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出库登记,并各开一套(一式5联)外加工品入库和外加工品出库单,相关人员签名,按单据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4)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出库
为节约成本,原则上,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要按需领用,手续比照生产物料领用办理。
(5)外借物品出库
库房物品严禁私自外借,如因公需要临时借用,需填写借用申请单,注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原则上,借出物品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时限,要重新开具领料申请单,按领料手续办理。
三、请款要求
1、采购或是加工请款,经办人要根据库管员和成本会计核实后的入库单原件(委外加工需提供相应的外加工出库单,外加工入库单)、订购(或委外加工)审批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协议)复印件及清单、运单、质检报告等有效资料向财务部提交请款申请。
2、因销售或采购、加工产生的运费、加工费,经办人应提前2天报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期方可凭发票和加工协议、出、入库单蓝联(出入库单已注明))办理请款手续。
库房仓库规章制度(精选篇2)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仓储部库房账、物、卡管理,及时了解库存信息,提高库房账、物、卡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仓储部各库房。
3、文件的换版说明
本制度实施日期为20__年第一版本
4、工作标准
4.1盘点工作标准
仓储部统计对仓储库房库存物料及产品每月至少盘点两次,且盘点表必须要有保管签字确认。
统计可以单独盘点也可以集体进行盘点,每月盘点次数至少两次,但每月必须查出至少3条账务卡问题。
具体盘点时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相关盘点记录保存期限为半年以上。
盘点完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盘点结果发至相关人员。
在统计日常盘点库房时,保管必须保证库存数据、标识与实物相符。
每月财务人员进行盘点库房时,各保管必须积极配合,同时对财务盘点结果认真核实。
4.2查帐工作标准
每天早9:30前保管将前一天单据处理完毕并将前一天的入库单及部分领料单交于统计处,统计收到单据后检查填写是否标准(日期、名称、数量、厂家名称)。
由统计每日检查保管库存数据,如有不符再根据每日的出入库量进行核对,最终使每日的出入库量在系统帐上清楚体现。
保管员做手工台帐时必须书写规范,且每登录一笔均得有可靠性票据支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账,均需要有效票据支持。
保管员必须保护手工台帐及各类票据的完好不得随意丢弃,已用过的台帐必须留存两年以上。
5、考核标准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未进行库房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2)盘点未发现3条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月;(3)盘点记录保管员未签字确认视为未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4)盘点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至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天;
(5)统计发现问题隐瞒,对统计与保管各负激励50元/次;
(6)盘点记录保存出现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7)保管未在9:30前将单据上交或发现单据错误,每晚交或出错负激励5元/次/处;
(8)如保管员出现台帐混乱,视情节严重对当事人负2激励10元/次,如保管员随意丢弃台帐及票据,对当事人负激励50元/次,并限期补上;
(9)出现盘盈盘亏情况时依物料含税价10%对第一责任人考核,直接上级50%连带考核,封顶考核1000元。
库房仓库规章制度(精选篇3)
仓库是企业一切财务数据的****,作为一名仓库保管员责任重大,原材料库管理员负责原材料收、发、管工作,就仓库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入库管理:
1、材料采购人员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仓库保管员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仓库做仓库帐(不必再单独用一联)、一联交采购员、一联交财务做账。入库单上应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填制清楚,入库单上至少需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签字。
2、对于入库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协同有关部门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入库、及时汇报以待处理。
3、对于外加工的材料,仓库管理员需办理出库手续,出库单上应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填制清楚,出库单上至少需经办人和仓库保管员签字(手续按材料出库手续办理)。待加工完毕后,重新办理材料入库手续。
4、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名称、型号、数量,无误后方可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
二、出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填制材料出库单,由领料人、仓库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一联交领料人、一联仓库留底做账。出库单上须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填制清楚。
2、对于生产部门因各种原因退回的材料应重新办理入库手续,并注明退库原因。
三、仓库管理员应根据每日的收料单及出库单登记帐薄,并结清存货余额。对于存货不足或者存货过多的物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企业生产提供合理的第一手资料。
四、每月月底终结仓库管理员应对所管辖的材料物资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填制月末库存材料物资清查表。如遇到账物不符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五、仓库保管员不得擅自随意更改收料单和出库单,对于作废的收料单、出库单应一式三联全部注明作废字样并保存在收料单、出库单上,每本收料单、出库单的首页上应注明起始日期,待使用完后注明终止日期,并整理保存以备日后查账。
六、定期对仓库进行卫生清理,保持仓库的整齐美观。使材料物资设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
七、可根据仓库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得仓库管理更加完善。
库房仓库规章制度(精选篇4)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2、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严格执行本制度。
3、库房管理要求
3.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3.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3.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3.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3.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3.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3.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4、出入库管理流程
4.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4.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4.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4.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5、安全管理要求
5.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5.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5.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5.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5.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5.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库房仓库规章制度(精选篇5)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3、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4、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应按“五五”法保持整洁。
5、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6、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7、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库房仓库规章制度(精选篇6)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需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按照电力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内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交流电钟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应当使用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要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的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
7、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 离或密封式电器照明设备。
8、化学易燃物品库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独立设置时,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经常有明火的部位,并应根据防雷的要求装置避雷设备。
9、各种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储存,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并应在特殊物品的库房门外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0、物品应按 "五距" 要求码放:
a、顶距: 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 货距灯50厘米;
c、墙距: 货垛距墙50——80厘米;
d、柱距: 垛与柱子10——20厘米;
e、垛距: 货与垛之间为100厘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11、易燃和可自燃物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并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测温。
12、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 积水的地方。
1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和闪点在45摄氏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且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4、化学易燃物品在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其客器应当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5、在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外,应设置明显标志,在库房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及动用明火。
1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17、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8、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负责扑救初起火 灾。
19、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 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库房仓库规章制度(精选篇7)
1、负责公司采购定单的跟踪;
2、负责公司采购部与营销部销售进度的协调;
3、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5、负责与供货厂商采购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与实施;
6、按采购计划及商品分配原则,编制商品采购分配表,实施采购,确保交期;
7、调查分析、总结采购商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及行业规律;
8、及时协调解决采购商品客户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供货及质量问题
本文发布于:2024-03-25 18:42: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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