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发(作者:嵇储彬)
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又称进贤县总商会(以下简称“县工商联”);县工商联主席(会长)主持会务,副主席(副会长)协助主席(会长)工作;副主席(副会长)分为专职副主席(副会长)和兼职副主席(副会长);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组成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在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工商联执委会”)全体会议、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工商联常委会”)全体会议和主席(会长)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主席(会长)会议职权,主持机关日常会务,落实重要工作事项,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的职权和任务:
1、贯彻执行县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全体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和主席(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深入搞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调查研究,广泛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代表人士和县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副会长)、主席(会长)参与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搞好总体联络、
总体协调和总体服务;认真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系统运行规章制度草案或修改建议,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修改;负责研究起草县工商联一般工作规章制度草案或修改建议,交付主席(会长)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修改;负责县工商联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和一般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改进落实。
4、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执委会全体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主席(会长)会议的决议草案、报告草稿、决定草案等有关文件并按照程序分别提请审议和通过;
5、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交付主席(会长)会议讨论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审议决定;同时提出县工商联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决定;负责具体分解落实县工商联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项设计工作和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6、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常委会对执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草案,交付主席(会长)会议讨论后分别提请常委会研究确定和执委会审议通过;
7、负责酝酿起草和初步审核县工商联会员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年度报告草案,交付主席(会长)会议讨论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全体会议审议;
8、负责组织对县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的考核和评价;讨论和提出县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届中调整建议,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全体会议确认;讨论县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副会长)、主席(会长)资格的个人申请取消或自动取消,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后提请执委会全体会议确认。
9、讨论提出县工商联系统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建议名单,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并负责表彰和宣传工作的实施;讨论提出上报上级机关表彰或宣传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建议名单,交付主席(会长)会议研究确认后负责按上级要求报送。
10、领导县工商联机关各科室工作,指导乡镇工商联分会、行业商会等基层组织的工作。
11、负责县工商联会员会费收缴、使用、管理;负责依法加强县工商联会产管理并保值增值。
12、按照县工商联执委会的授权,决定和完成有关工作事项。
(三)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由县工商联主席(会长)、专职副主席(副会长)、轮流值班的兼职副主席(副会长)、有关兼职副主席(副会长)、秘书长和县工商联党组成员组成。根据会议需要,县工商联的相关执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以及县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四)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底前召开一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增加会议或延期召开,由主席(会长)与党组负责人、分管机关事务综合协调的副主席(副会长)商定。县工商联机关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筹备、通知和记录以及有关文秘和会务服务。主席(会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在会议召开三日前向主席(会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获批准。
(五)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主要议题是根据县工商联工作方针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按照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职权和任务的规定,具体分解工作目标和责任、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回顾小结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月工作进程计划;研究决定有关会务事项。每次会议具体议题由机关办公室负责在会议前七天收集归纳并报告主席(会长)或会议主持人决定,除特殊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六)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和程序举行。会议由主席(会长)或党组负责人或主席(会长)指定的副主席(副会长)主持。参加会
议的人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站在全局的高度,根据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任务,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拿出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会议主持人根据多数意见进行归纳和小结,做出会议决定。会议研究决定的县工商联每月的工作安排计划由会议参加人员会签后正式行文发送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全体副主席(副会长)和有关部门、人员,以利协调动作、支持配合、监督落实。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应设置专门独立的会议记录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可以形成会议纪要。
(七)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及其组成人员工作情况接受县工商联全体会员和执委会的监督,每年由县工商联执委会全体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
(八)《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会长)办公会议制度》由进贤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自表决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县工商联主席(会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本文发布于:2024-03-22 15:44: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124349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