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相声小品社团章程

更新时间:2024-03-18 18:56:08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臧坤)

(管理制度)相声小品社团章程

建材系相声小品社团章程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建筑和材料工程系相声小品社团由建筑和材料工程系学生组建而成,是本系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系所有学生利益的总代表。

第二条建材系相声小品社团于系党的领导和系团委的指导下,积极的管理,协调,服务,引导好全系学生,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校园人文气氛,繁荣校园文化。

第三条建材系相声小品社团任务

(壹)团结和带领全院学生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全面发展,成为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人才。

(二)以抓校园精神文明和社会实践为中心,配合学院开展院风,学风建设,广泛拓展学习领域,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生活,为学生能力的发展和素质的提高创建广阔的舞台。

(三)加强和系团委会,系学生会以及学院内外其他兄弟组织的交流和联络,促进相互之间的学习和友谊。

(四)于加强系内社团成员联系,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同时,对各社团成员独立开展的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使各社团成员充分发挥其自身的优越性,使每位会员入会学有所得。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

第四条机构设置

社长:1名副社长:2名

剧本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委员若干(包括1名出纳、1名会计)

财务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委员若干

外联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委员若干

组织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委员若干

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委员若干

顾问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委员若干

表演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委员若干

第五条人员职责

社长:主持本社团的主要工作;

副社长:协助主席或常务副主席管理社团联的日常工作;

1、剧本部:主要负责剧本的创作和收集,为演出提供坚实的后盾。2、财务部:主要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问题,采用科学合理的运行方式,保证本协会经费的合理开销。

3、外联部:主要有俩个方面的职责:壹是和内校和外校的其他协会加强联系和交流,吸其精华,以促进本协会的健康发展;二是外拉赞助,为协会的各方面活动提供经费来源。

4、组织部:主要负责本协会各种活动的策划和组织,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5、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宣传,以便广大爱好者能更好的了解,也有利于扩大该协会的于校影响力。

6、顾问部:该部成员是由有舞台表演经验的老师和同学组成,负责对协会节目的排练进行专业指导,以保证节目的质量。

7、表演部:主要负责节目的表演。

为保证本社团工作有章可循,确保社团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干部管理条例

(一) 社团干部必须有壹定的政治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于

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 社团干部必须具有半年之上社团工作经历,熟悉学生社团性质、任务和

工作制度。

(三) 社团干部有为社团工作的愿望和热情;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认真处理好社团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及对外交际能力;能创造性

的开展社团工作;于班级、社团成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四) 社团干部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排名须于本班级中游之上,不

能出现不及格现象。

(五)社团干部于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社团联合会及其所属社团的各项规章制

度。对于无故消极对待社团规章制度的社团干部,社团联合会有权取消

其职务。

(六)社团主要干部应及时向校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社团发展情况。

(七)社团主要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全委会和壹切必要会议。

(八)社团成员只能于壹个社团内担任社团干部。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得担

任社团干部:

1、有壹门或壹门之上功课不及格者。

2、受到过警告或警告之上纪律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归口负责部门撤销社团职务者。

4、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5、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者。

(九)本条例由系社团联合会制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系社团联合会。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第六条新成立的社团,其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荐产生,且报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批准。社团负责人换届之前,系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协助院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七条需要更换负责人的社团可采用以下俩种方法:

•原社团负责人向社团部推荐至少3名后选人,经系社联申报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后,从中选择壹人,且正式予以任命。前任负责人有重点推荐人选的权利。

•采用公开选举的方式产生新负责人。

由原社团负责人推荐至少3名后选人,经系团委同意后,召开全体社员大会,由本社团监票,当场选举产生。得票最高者当选(需超过全体注册会员的壹半方有效)下任会长候选人。报院社联后公开宣布任职。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壹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本社团负责人,应依之上条款产生新的社团负责人;

•于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有课程不及格的;

•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由前任负责人直接任命的社团负责人,系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不予承认。

第十条社团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团的负责人。

第四章社团干部

第十壹条社团干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于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纪处分。

第十二条社团干部必须是熟悉学生社团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制度,有为学生社团工作的愿望和热情;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认真的处理好社团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对外的适应能力,具有创造性开展社团活动的能力。

第十三条社团干部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排名应于本班级中游之上,且不能出现不及格现象。

第十四条社团干部享有的权利:

(壹)享有组织管理所于社团的权利;

(二)享有组织所于社团开展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且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

(四)享有向社团联合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五条社团干部的义务:

(壹)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实践社团联合会宗旨;

(二)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会议,如实汇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重要活动;

(三)积极参加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活动,执行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决议;

(四)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章来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第五章社团的成员

第十六条建材系的学生有自由参加和退出系内任何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权利,此权利受本条例保护。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内部,各成员壹律平等,且按所于社团的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于社团的管理机制和财务情况,且有权向社团负责人就有关社团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成员有权向本社团反映社团内部情况,且应积极配合本社团对其所于社团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且应据此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壹条退社和被开除的社员对该社团的财产丧失请求权。

第六章社团活动审批制度及活动要求

第二十二条各社团开展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有利于提高觉悟,陶冶情操,活跃生活,培养能力的活动,内容积极健康,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1、本社团开展活动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者,建议党政部门给予主要责任人行政或党团纪律处分。

2、每学期第壹周,本社团要讨论确定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提出要开展的各项活动计划,填写社团活动计划表,经系

社联报院社团联合会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本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第二十四条1、本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2、每学期本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少于三次。

3、本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本协会的宗旨,以提高协会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从事和本协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4、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和的积极性。

第二十五条社团不会单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1、活动计划经系社联向院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后,本社团会认真落实。于活动开展前壹周,本社团要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执行方案,确定活动开展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设备、经费和活动主要负责人。

2、活动开展前,要进行广泛地发动宣传,吸引广大会员积极参和。

3、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每次活动结束后,本社团要详细写出活动总结,认真总结活动效果及经验教训,指导以后工作。

第七章例会制度

第二十七条每周召开壹次副会长之上干部工作例会。

第二十八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保持会场纪律良好,有序进行。

第二十九条纪检部对每次例会纪律情况做好记录,纳入干部考核记录。且每个月月末进行公布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本社团要建立健全档案,社团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会员登记表、工作计划和总结、活动记录、财务收支记录、活动照片资料、所办刊物样本等。

第三十壹条本社团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搜集、管理,每学期末整理壹次,上交学社联办公室处,由办公室处负责统壹管理、存档。

第九章社团的评估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根据评估结果,评出“优秀社团成员”,且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十三条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暂停活动和提请院社联后勒令解散四档。

第三十四条由本社团制定的奖惩规则,上经系社联报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核准且备案,同意批准后,本社团有权使用。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建筑和材料工程系相声小品社团。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于xxxx年xx月xx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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