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章程(学生社团专用)

更新时间:2024-03-18 18:45:32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叶佩雯)

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章程(学生社团专用)

第一篇: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章程(学生社团专用)

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

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

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是经XX大学校团委批准,在校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由校团委科技部主办,面向全校招收会员的群众性组织。第三条:协会宗旨

树立时代精神,启迪创新思维,探讨学术科研,锻炼实践能力,展现个人风采,丰富校园生活。第四条:协会的主要任务

1、开展各种学术研究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科技创新意识,活跃同学们的学术思想,提高同学们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2、举办各种课外科技作品比赛,普及科技知识,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优化同学们的知识结构;

3、提供各种科技信息;开辟我校第二课堂,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以满足广大同学学习知识、培养技能、拓宽视野、适应社会、完善自我的愿望;

4、协助学校、学院、学生会及兄弟团体开展有益于校园建设的活动;

5、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实习的机会,也为爱好发明创造的同学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入会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义务的在校学生均可入会,填写“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入会申请表”,交纳会费,经本协会常委会审查通过,签发会员卡。

1、对科技感兴趣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

2、热衷于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3、曾在各类科技发明比赛中获得过奖励的

4、曾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过科技论文的(以上两项免试成为协会的成员)第六条:退会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即可退会,自申请之日起取消会员资格,收回其会员证并除其会籍;

2、凡严重违反会章或触犯法律法规者,经协会常委会决定,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2)3)4)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优先取得本协会的各种宣传和相关资料; 对本协会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2、义务

1)2)3)4)遵守本协会章程;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接受本协会所委托的有关工作; 维护本协会的利益和声誉; 按期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权责任范围 第八条:组织机构

本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岗位均经过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应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协会下设4个部门:秘书处、项目策划部、宣传推广部、活动组织部。各部门职能如下: 会长:

对本协会进行监督,负责协会所有的活动安排及统筹规划,干部任命。常务副会长:

对协会内部人员进行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日常事务的开展,并负责配合各部门间人手的调配工作,协助会长处理对外关系。秘书处:

1、协调协会各部门及会员之间的关系,保证协会能够稳定高效的运作;

2、管理协会的资金,做好协会工作的账目,明确协会的收支情况,定期公开账目,作到透明化管理;

3、作好本协会的物品保管工作;

4、作好本协会内各种会议记录。项目策划部:

1、2、对协会举办的活动进行周密策划,使协会活动有条不紊;

开拓协会与校内外各团体、企业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增进相互沟通与交流。

宣传推广部:

1、负责协会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协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2、负责所有宣传资料的设计与制作工作,充分展示协会风采。

活动组织部:

1、2、对协会策划的活动进行组织安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组织会员对专业前沿知识进行学习和研究,充分培养科技尝新思维。

第四章 科技创新协会经费及使用

第九条:经费来源于校社团联合会的日常经费或大型活动的拨款。第十条:经费的使用

(1)协会的各种开支(2)会员的奖励

(3)在校级以上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会员给予奖励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协会常委会。

第二篇:XX大学科技创新协会章程(学生社团专用)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科技创新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大学科技创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大学科技创新协会是经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大学校团委批准,在校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由校团委科技部主办,面向全校招收会员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

树立时代精神,启迪创新思维,探讨学术科研,锻炼实践能力,展现个人风采,丰富校园生活。

第四条:协会的主要任务:

1、开展各种学术研究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科技创新意识,活跃

同学们的学术思想,提高同学们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2、举办各种课外科技作品比赛,普及科技知识,拓宽同学们的知

识面,优化同学们的知识结构;

3、提供各种科技信息;开辟我校第二课堂,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

生活,以满足广大同学学习知识、培养技能、拓宽视野、适应社会、完善自我的愿望;

4、协助学校、学院、学生会及兄弟团体开展有益于校园建设的活

动;

5、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实习的机会,也为爱好发明创造的同学提

供良好的环境。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入会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义务的在校学生均可入会,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大学科技创新协会入会申请表”,交纳会费,经本协会常委会审查通过,签发会员卡。

1、对科技感兴趣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

2、热衷于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研究创新能

3、曾在各类科技发明比赛中获得过奖励的4、曾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过科技论文的(以上两项免试成为协会的成员)

第六条:退会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即可退会,自申请之日起取消会员资格,收回其会员证并除其会籍;

2、凡严重违反会章或触犯法律法规者,经协会常委会决定,劝其

退会或开除会籍。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2)

3)

4)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优先取得本协会的各种宣传和相关资料; 对本协会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2、义务

1)

2)

3)

4)遵守本协会章程;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接受本协会所委托的有关工作; 维护本协会的利益和声誉; 按期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权责任范围

第八条:组织机构

本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岗位均经过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应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协会下设4个部门:秘书处、项目策划部、宣传推广部、活动组织部。各部门职能如下:

会长:

对本协会进行监督,负责协会所有的活动安排及统筹规划,干部任命。

常务副会长:

对协会内部人员进行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日常事务的开展,并负责配合各部门间人手的调配工作,协助会长处理对外关系。秘书处:

1、协调协会各部门及会员之间的关系,保证协会能够稳定高效的运作;

2、管理协会的资金,做好协会工作的账目,明确协会的收支情

况,定期公开账目,作到透明化管理;

3、作好本协会的物品保管工作;

4、作好本协会内各种会议记录。

项目策划部:

1、2、对协会举办的活动进行周密策划,使协会活动有条不紊;

开拓协会与校内外各团体、企业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增

进相互沟通与交流。

宣传推广部:

1、负责协会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协会的影响力与知

名度;

2、负责所有宣传资料的设计与制作工作,充分展示协会风

采。

活动组织部:

1、2、对协会策划的活动进行组织安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组织会员对专业前沿知识进行学习和研究,充分培养科

技尝新思维。

第四章科技创新协会经费及使用

第九条:经费来源于校社团联合会的日常经费或大型活动的拨款。

第十条:经费的使用

(1)协会的各种开支

(2)会员的奖励

(3)在校级以上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会员给予奖励

附则 :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协会常委会。

第三篇:大学社团协会章程范本

浙江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浙江理工大学问天阁天文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 本社团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兴趣爱好型社团,挂靠单位为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享受天文带来的乐趣,致力于天文知识科普;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遵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规定。

第四条 本社团是在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的领导下,接受浙江理工大学团委的指导,由浙江理 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入会

凡能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义务的浙江理工大学在校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入会。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经社团理事会商讨通过;

(三)报校社团联备案;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优先权;

(三)获得校社团联及本社团的服务;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参与校社团联及本社团的评优工作;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校、校社团联各项规章制度及本社团章程;

(二)执行本社团的各种决议;

(三)维护校社团联及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四)按有关规定交纳会费;

(五)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

(六)积极参与社团每项活动;

(七)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退会

(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社团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退会;

(二)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触犯法律法规者,经本社团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撤消其会员资 格;

(三)未履行协会义务或不参加协会活动规定次数以上者视为自动退会;

(四)退会前应结清会费(培训费)余额并予以清还;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 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如会员大会进行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须 报校社团联批准。

第十三条 社团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 大会负责,代表社团向社团联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 社团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会长、副会长、财务理事及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 任;

(六)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方针及社团联的工作要求,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协会下设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2.负责社团活动所需的后勤保障工作;

3.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二)外联部:

1.负责社团对外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和合作,为同学们提供良好的锻炼机会; 2.加强社团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的形象;

(三)宣传部:

1.负责整体活动的宣传方案的拟订和各项宣传工作,如海报、传单制作编排、横幅内 容的拟订及其他宣传方式以及场地整体布置;

2.通过海报,标语,板报等形式,做好协会的内、外宣传工作,提高社团的知名度;

3.通过微信微博推送等方式,对社团的各项活动进行前期、中期、后期的宣传报导,及时准确地向同学们传递各种信息;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相关活动;

(二)定期举行与各大高校及社会青年的联谊会;

(三)聘请资深导师开设相关专业的讲座、课程;

(四)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

(五)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社团财务包括社团经费和社团财产两部分。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收缴会费:会费每年收缴一次(收费标准视各个社团的情况而定);

(二)社会赞助:社团寻求赞助单位的经费支持;

(三)资金奖励:每学年,校团委对十佳社团及重点项目立项成功的社团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四)专项经费:社团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全校性活动,可以向 校团委立项申请经费;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本社团按照社团联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十九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设立专门的财务理事。如财务理事因换届等而离职时,须报社团联批准,并在社团联财务监管中心的监督下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最后于社团例会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财务管理必须执行《浙江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定》的财务管理 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社团联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联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或本社团执行机构或十名以上本社团成员 联名提出,并提交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 7个工作日内,报社团联核准后生效,并报校团委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因为宗旨变更、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 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终止方案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联审查同意,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社团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能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社团经社团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社团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 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6年10月12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理事会

第四篇:大学各类社团协会万能章程

社团章程草案范本(仅供参考)

协会名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的名称全称(外语类社团注明英文名字,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简称。

第二条 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注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团共分为:学术类(专业类)、实践类、文艺类、思想类、体育类。)

第三条 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注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

第四条 社团接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必须注明具体的指导单位)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组织本社团会员在学校开展培训、交流、讲座的活动;

(二)„„

(三)„„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志愿加入。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进行审核登记并交纳会员费

(三)由本社团发给会员证。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本社团相关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社团不退返剩余会员费。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以下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二)一学期无正当理由缺席活动三次以上(包括三次);

(三)有损协会形象;

(四)未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社团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通过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年于*月份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会员大会执行机构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第十六条 执行机构必须包括:会长、副会长、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外联部,其余部门根据协会自身特点设立,另设的部门最多不能超过四个。第十七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我校在校大学生;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四)学习成绩中等以上,主修课程未有不及格;

(五)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第十九条 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职务。第二十条 本社团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按时参加******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的相关会议。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副会长(或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配合会长(社长)的工作;

(三)在会长不在期间代理会长(社长)行使其职权。

(四)„„***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办公室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本社团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本社团的财务,日常活动经费的报销。

(三)„„****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宣传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开展本社团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以海报或广播等形式通知本协会会员召开相关会议。

(三)„„****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外联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协会开展活动时负责赞助;

(二)开展与其他本校社团和外校社团的交流。

(三)„„***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上级部门、指导单位的经费支持;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所得的正当赞助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按照*****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社团日常办公用费的报销须由财务人员负责报销,报销票据背后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两人以上的签名。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浙江中医药大学的监督。

第三十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华南热带大学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社团终止程序:

(一)本社团由于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意见。

(二)本社团终止意见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三)本社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

既为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学生社团管理中心规定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四条

为了调动社团和社团干部的积极性,开展“*****”、“*****”、“*****”、“*****”等评选活动。第三十四条

奖励

(一)对在各类***赛事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奖励。

(二)每对在会内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的优秀会员,由社团理事提名,经会员大会表决同意后,给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扬。

(三)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第三十五条

惩罚

(一)对做出损害本社团名誉的会员,给予严厉的批评。

(二)对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劝不改的会严重者则考虑退会除名。

第七章 活动制度

第八章

换届制度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

准后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管理中心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篇:湘潭大学学生科技创业者协会章程

湘潭大学学生科技创业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协会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湘潭大学学生科技创业协会成立于 2000 年 5 月,简称创业者协会,前身是 2000 年 3 月 21 日 成立的湘潭大学科技创业小组。协会为科技创新型全校性学生组织,是湖南省高校中最早成立的科技创业类组织。协会挂靠商学院,校党委书记彭国甫、校长罗和安任协会顾问,校学工处处长陈立新亲任指导老师。

第二条:创业者协会在秉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纲领和校规、校纪的基础上 , 以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发扬创造精神为宗旨,以“创业风暴,我拼我自豪”为口号,积极活跃于学校及社会各界,加强学生与投资界、企业界的交流,开拓大学生的视野,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并服务于广大有创业志向和创业激情的同学。

第二章:协会活动形式

一、学习类:邀请资深教授、知名企业家来校讲学,到知名企业参观学习,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工作交流。

二、文化类:举办创业计划大赛,编写创业计划书参与大型比赛,举办创业文化月。

三、实践类:社会调研,腐化创业团体,做校外公司的代理,合作开发项目并把它推向市场。

第三章:协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一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团支书、各部部长组成。理事会每周举办一次全体会议,总结协会本周的各项工作及安排下周的相关活动。会长在会上指定协会职权范围

内的工作方向和工作管理条例,部署下一步活动的具体实施。会上积极讨论,保留意见;会后坚决服从,统一思想。

第二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副会长三名,下面再设办公室、策划部、实践部、财务部、会员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信息部。

(一)会长:全面主持协会的整体工作,负责召开协会理事会会议及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领导协会开展活动,组织实施协会理事会工作决议,包括工作方针、工作规划、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协会学年学期的总体工作计划及各个时期的具体工作部署,指导和监督协会各项活动,优化和调配协会各部门资源。

(二)团支书:调节各活动之间的关系使其顺利举行,协调理事会成员之间以及各部长与其干事之间的各种关系,为协会营造一种团结积极负责活跃的气氛。掌握理事会成员和各部门干事的详细资料和工作业绩,依据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其工作做出鉴定和评价,完成协会日常工作的考核与测评,考核出协会的优秀工作者包括优秀干事、优秀部门、优秀部长等。对不符合章程要求的理事会成员或干事提出批评、建议、教育,加强协会内部的团结与协调。并负责充分保障会员的权益,根据社团联合会团校培训的要求定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团校培训。

(三)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可推选一人临时担任会长及承担会长职责,协助其他副会长分管各部门,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并起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活跃于校上级主管部门、校院系直系领导及校内外各兄弟协会之中,为协会开创优越的外部环境和开拓广阔的发展空间。执行会长分配的具体工作计划,强化并规范协会的组织机构管理,分管协会内自属的部门,充分调动协会成员的积极性,加强会长与部长、各部长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四)办公室:负责协会文秘工作,拟订并传达会议通知,编辑、审核、打印各类办公文件,记录协会的重要会议和各类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审核整理并存档管理协会各项活动的相关资料,协助各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编辑协会的工作简报、通讯、活

动剪影。

(五)策划部:主要负责协会开展的各种活动的前期策划工作,让协会活动的开展始终围绕“服务会员”与“把活动做好”这两个中心点,并负责协会各类重点工作、大型活动的策划和协调,由于策划工作的特殊性,策划部应加强同兄弟部门的合作,并协助会长、副会长撰写协会发展远景规划和形式分析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协会财务、公共财产办公设备的管理,按协会审定通过的预算和决算在会费报账限额内给予报销工作和活动支出,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的财务情况制表公开一次。

(七)实践部:负责协会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与外部的合作,以服务会员为宗旨为会员及广大同学提供一个社会实践平台,提高会员的社会实践能力,扩大协会的影响力,提高校园创业实践氛围。

(八)会员部:全面负责协会会员的权益,及时通知会员协会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时间,为会员发放邀请函、宣传资料,并加强理事会与会员、会员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了解,搜集会员对协会的批评、建议等意见并积极反馈给协会理事会,举行会议商讨,以便充分保障会员的权益。

(九)宣传部:全面负责协会的宣传报道,制作协会的各类海报、写真、喷绘、宣传画,开辟协会的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和维护,负责协会形象工程的规划和建设以及协调各类大型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及协会各项活动的新闻报道。

(十)外联部:全面负责协会各项工作的公关礼仪,接待来访嘉宾团体,主持重大活动的开幕和闭幕,为协会的重大活动拉取赞助,协助会长联系企业开展交流与合作,寻求参观和学习的机会,保持与兄弟协会的密切联系及信息共享。

(十一)网络信息部:负责协会网站的维护和更新,负责社团及其会员的网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学生社团活动和工作的网络信息化。负责社团的动漫、幻灯片、多媒体影音资料的制作,推动社团形象工程的建设,并协助个部门进行工作资料及活动资料(如工作和活动计

划、工作简报、工作总结、财务报表等)归类和数据存档。

第四章: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发扬本协会的优良传统,加强协会的自身管理与外部监督,保证协会的健全、高效运转,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根据《湘潭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和《湘潭大学科技创业者协会章程》,特制定此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共六个部分,分别为内部管理机制、外部监督机制、财务管理机制、任免机制、奖惩机制、项目经理制。分述如下:

一、内部管理机制

(一)协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代表全体会员行使最高决策权。理事会由会长、一名团支书、三名副会长、各部门部长组成。

(三)理事会每星期举办一次全体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并部署安排后期事宜,各部门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下,不限会议次数与时间。

(四)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代表所有会员对理事会进行监督。

(五)协会实行责任负责制:会长对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和管理协会内外事务;副会长对会长负责,并分管各部;各部部长对其主管副会长负责,各部部长主管该部门。

(六)协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八个部门:办公室、外联部、策划部、宣传部、财务部、会员部、网络部、实践部。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收一定数量干事,各司其职,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七)协会各部门依据总章程制定部门章程,经由理事会决议通过,会长签字后方可执行。

(八)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先向理事会提交方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经会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未经批准签字而开展的活动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与协会及其他成

员无关。

(九)协会实行办公室值班制度,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即开始值班,值班时间为周日至周五,夏季:19:30-21:30 冬季:19:00-21:00

(十)协会实行全面考勤,部长向会长请假,干事向部长请假,无故或未允许请假情况下缺勤三次以上者将予以严重警告或递交理事会决议除名。

二、外部监督机制

(一)协会接受校团委、商学院、湘大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二)理事会对会长、副会长实行监督,有权对其失误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其失职行为提出批评和警告。

(三)会长及副会长对各部实行监督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四)会员有广泛的监督权。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协会经费严格按《湘潭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的社团经费管理条款执行管理。

(二)协会本着开源节流、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经费。

(三)协会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并每月公开一次财务收支状况。

(四)理事会定期清查账目,监督财务部工作。

(五)协会开展活动的所需经费,须经理事会审批后(由会长签字)才能到财务部领取。

(六)一切活动经费须凭正式发票定期到财务部报销。

(七)协会所有资产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每学期公开一次资产详细清单。

(八)所有协会财产借用须经会长同意,办公室登记签字方可。遵循谁签字谁负责,丢失损坏照价赔偿的原则。

四、任免制度

(一)遵从任人唯贤,选拔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理事会成员选拔先由上任理事会提名,再经会员大会投票,最终定出名单经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同意方能正式上任。

(三)理事会成员罢免须由理事会决议并向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递交申请通过方可生效

(四)各部门干事由各部门自主面试选拔,经由理事会决议通过方可正式录用。

五、奖惩机制

(一)在期末总结大会上对活动中涌现的优秀组织者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资奖励。

(二)对违反协会章程的理事会成员及干事,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除名。

(二)对在活动中违反协会章程和有关管理制度、有损协会形象和荣誉的会员视情节轻重上报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给予通报批评,并勒令退会,同时追究其责任。

(三)授予优秀者参加年终社联评奖评优资格。

六.项目经理制

(一)理事会成员或干事有创意活动可形成策划书交由会长,会长召开理事会议商讨,策划通过后,策划者可申请担任活动负责人。理事会通过后,可展开活动,协会所有资源服从负责人调配,各部门全力配合活动的开展,并由会长做一定监督指导。

(二)协会其他常规活动也可通过申请,实行项目经理制。

第五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会员的权力

(一)在校学生在遵守协会章程的基础上自愿入会,并交纳一定的会费,会员有退会自由,但不退会费,会员退会后注销会籍。

(二)会员拥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建议权、监督权、参议权、咨询权、参与活动的权利等等。

(三)成员有权利向理事会提出合理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答复。

第二条:会员也有相应的义务

(一)会员有义务保守协会的商业机密、维护协会的内外形象、推动协会的健康持续发展、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会员应广泛接触社会,联系本校及其它院校协,以增进交流与合作,促进本协会到俄发展。

(三)积极配合、协调其它部门的工作并踊跃参与协会的活动,服从协会理事会的人事安排。

(四)绝对服从协会理事会调配,维护协会的名誉、形象和利益。

第三条

对会员实行档案管理,记载会员参与活动的情况和表现,档案随会员退会自动注销。

第四条 若会员不说明原因而未达三次以上或由个人原因使协会利益形象受损、活动受挫,必须引咎辞职。

附则

第一条:协会所有成员,包括协会顾问、指导老师、会长和其他会员,必须依照本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和职责,享受参与行使协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学生科技创业者协会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湘潭大学创业者协会

200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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