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尤伯宣)
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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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宗旨和任务
第一条、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第二条、任务:丰富同学的业余生活,陶冶大家的情操,提高同学综合素质。
第二章 社团机构
会长
公关副会长健美操副会长歌舞副会长
财务部外联部办公室宣传部文艺部志愿者部
第三章 社团的组织制度
第一条:社团每一名会员必须服从社团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社团必须服从校团委;
第二条:社团上级组织应积极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即使解决他么提出的问题。社团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第三条:社团在必要是召开会员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社团对有宽问题的的处理,再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会员的意见。
第四条:协会的各部门都必须重视协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社团的财务部、外联部、办公室、宣传部、文艺部、志愿者部的工作,保证社团工
作健康向上发展。
第五条:各部的职能
(一)会长:协会的总负责人,负责本协会全局性决策、工作计划、安排,人员的调配和管理,还负责统一各部意见和工作步骤,协调和统一各部关系,代表本协会对上申请经费和接受任务。会长任期是一年,需要工作的下任会长正式接手工作并正常运行方可下任,会长可以连任,任期最高两年。
(二)副会长:重点负责协助会长搞好日常工作,还要负责处理好各方面的联系:一方面是会员与指导老师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协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信息的交流,反馈和传递。
(三)财务部:处理本协会经费的统计和报销。在每次活动前要做好前期调查并形成计划书,完成财务预算,并上交会长,在活动动员大会上进行公布讨论,符合规定方可实行。
(四)外联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主要是针对校外的商家,与他们进行沟通和合作,为协会的正常运作提供完善的资金保证,使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还要负责与本校各协会及学生会、团组织的联系,并联系外界社团和我协会进行联谊交涉活动。
(五)办公室:负责整理协会内部各项文件,协助好会长以及副会长的工作。
(六)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形象宣传,广告设计和创作研究。宣传活动要做到图文并茂,有声有色,不但要有文字,同时还要进行有声宣传以扩大协会的知名度。
(七)文艺部:负责组织和举办各种文艺活动如,大型文艺晚会,舞会等。为其提供文艺节目。
(八)志愿者部:负责组织一些志愿活动,提高协会知名度以及影响力。协助其他各部的工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员 权利 义务
第三章 执行机构产生及权限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章 社费
第六章 社团内部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七章 社团内部日常活动
第八章 干部换届及交接过程
第九章 社团工作注意事项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的各项工作活动,保障促进我社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地实现我社为广大社员真诚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是报外语系团委批,由社团联合会管辖,按自愿原则组成。在遵守法律,校纪的前提下,以丰富充实会员大学生活为目的,按照学院社团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活动的学生
组织。
第三条:日韩双语社为学习性社团。社团宗旨:学习日语韩语,了解日本韩国,促进国家间友好。
第四条:日韩双语社活动主要以课堂讲授课为主,辅以相关的学术及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条:本社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
第二章 社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社团社员致力于学院在校生,无论有无日语韩语基础,对日语韩语有较强兴趣,有加入本社的意愿,并同意本章程所有规定,按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缴纳社员费注册后,即成为本社正式成员。
第二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拥有本社内部相关选举活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无论有无基础,所有社员均可获得本社提供的日语学习内容及相关的学习辅导。
3.所有社员均可参加本社举办的学术文化娱乐活动。
4.社员有退出本社的权力,推出手续:本社决定以一期为6个月,为方便管理,社员必须入社满一期后,方可在申请后退出本社。中途无故退出社团日语社不承担任何后续责任和赔偿。
5. 任何社员均可通过组织部,对本社内部各个部门的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实施监督。
第三条:日语社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校纪、本社章程,进行一切活动。
2.积极宣传本社,维护其他社员利益,维护本社的整体荣誉。
3.积极完成学习部组织的授课任务。
4.原则上不准迟到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听课时,须向组织部请假。不请假擅自迟到五次者或旷课次数达到三次者或迟到旷课总数达到五次者,本社将按期自动退出本社处理。
5.所有社员一经注册即有一年的合法社员资格。这期间不得转让社员资格。
第三章 执行机构产生及权限
第一条:本社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民主只能局部生成,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第二条:社团成员大会
一.1 社团成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是社团的最高的权利机构。
2 社团成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社团负责人应将大会决议及时上报院团委进行备案。
二.社团成员大会的行使职权
1 监督社团的财务支出
2 听取负责人及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
3 当有二分之一的社团干部对社团内部的人事安排持否定态度,各方争执不休时,应召开社员大会或临时社员会议,交由社团大会决议,大会所有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的社员同意,方可通过。
二:社团日常工作时的权力机构为所有干部大会,遇有争议性的问题时,须由所有(
本文发布于:2024-03-18 18:40: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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