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发(作者:陶鼎)
济南高新区幼儿园普惠政策 申请条件
一、认定条件
1.1.1)年龄条件:每年3月1号新学期开始,新生入园年龄为3岁;每年9月1日新学期开始,新生幼儿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即8月31日(含31)前出生。
1.1.2)高新区常驻户籍人口
1.高新区户籍和房产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
2.直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1.1.3)高新区常驻非户籍人口
1.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2.直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3.高新区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1.1.4)高新区务工人员
(1)直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2)高新区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1.1.5)高新区经商人员
(1)直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2)高新区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纳税证明
说明:高新区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须提供自材料审核之日起提前一年及以上的缴费记录。
1.2)程序
1.2.1)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将复印件统一放入资
料袋,并以幼儿姓名做好标签备注),交给各班班主任初审。
友情提示:请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普惠资格。请家长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放好以备审核,感谢配合。
本文发布于:2024-03-17 05:32: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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