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结课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14 14:29:53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4日发(作者:申茂之)

谈谈对《合同法》的理解

在当今这个法治的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这关乎到我们每一个认的切身利益。首先我们就要做到的是知法。在我们国家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不知者无罪”,而是否真是这样不知者无罪呢?其实答案是很明显的,因为在这里有一个问题我们无法判断那就是这个“无知者”是非真的是“无知”,所以为了避免一些心怀不轨的人乘虚而入在法律上对这种“无知者”是要采取一定的制裁的。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就不能真的做一个个“无知者”了。所以这就要求我们要知法,只有了解了我们的法律我们的行为才有了准则,只有了解了法律我们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谈谈那众多法律之中的《合同法》吧。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合同法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合同法即合同法典,在我国就是指《合同法》。广义合同法还包括其他各种法律规定之中的合同规范。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

任何自然人都有签订合同的权利,签订的有效合同都会受到《合同法》的保护,不过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合同主体的资格应满足以下几点第一:当事人应具备合法资格。第二:当事人应在法律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签订合同。但是在生活中我名可能并没有主动的起草过什么合同,很多的合同只要我们签字就可以了,比如在学校开网我们就要和电信部门签订有关的和同但通常情况下合同都是他们事先已经起草好了的,作为一个自然人我们有权利选择签和不签任何人和单位不得非法干预。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也就体现了签订合同法的自愿然则。当我们签订完了这份合同之后我们和电信部门就得依照合同上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与权利。其实《合同法》的制定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当我们和别人签订了合同之后我们的权益就受到《合同法》的保护。其实在刚才的例子中就有一个合同订立的程序问题。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如下,第一:要约。第二:承诺。第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四:缔约过失责任。第五:格式条款。另外对于有些合同是无效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对于这种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我们订立了合同之后而想解除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第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第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其实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它也受到合同法的保护。说了这么多对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所谓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因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生活中人们总是认为只有白纸黑字的书面形式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但其实不是这样的。由于口头形式也是合同形式的一种,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与他人口头上的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第三人在场,以证实确有此事。当合同签订了并产生了效力之后当事人就应当履行合同。合同法赋予了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只有掌握了这些权利才可能利用合同法这个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不同的合同履行的时候都不尽相同,但是他们在履行的时候都必须遵守共同的原则.这些原则分别分为合同内容空缺的履行规则,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合同的履行规则,合同履行涉及第三人时的规则,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合同提前履行,合同部分履行。在这些规则中有些能更很好的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比如合同提前履行,听着字面意思感觉好像合同提前履行是件好事为什么这里还要制定一条原则呢?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的提前履行对债权人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规则规定对于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从这些规则中我们就能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另一方面当事人也有权利拒绝和对抗对方的请求。这种权利称为抗辩权。具体的有以下三种同时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对如不安抗辩权在工程上其实是很重要的,例如某建筑公司把一项工程承包给某单位去做,但是由于资金不足,这时这个单位就可以行使自己的不安抗辩权,从而中止履行义务,以避免自己的损失。

当我们已经签订了合同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绝对不能变更。所谓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如对标的数量或质量,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等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合同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变更,但另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本来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第二,合同的变更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第三,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第四,合同的变更应采取适当的形式;第五,对合同变更的约定应当明确。其中有些规定看似好像是比必要的但其实他们都是很重要的。另外应当注意色是,如果变更要式合同,当事人承办人,法定代表人变动,或转产,合并,分立,迁址,更名等都不是变更合同的理由,当事人不得因此而要求变更合同,否则将应承担违约责任。提到违约,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对于当事人违约那么他必须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合同条款中一般都已经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约定。那么对于违约责任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当事人由于过错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对于违约责任它也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不履行有效成立的合同的义务,并且当事人有过错;第二,违约责任的大小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第三,违约责任有补偿性,一般情况下都是为了补偿受害方的损失。所以当我们与别人亲定了合同之后我们就应当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想要更改可以和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协商千万不要擅自违反合同的规定行事,当然我们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解除合同。其中解除又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其中约定解除即当事人之间约定好解除合同。对于法定解除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强制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二,在履行合同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第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当合同解除后我们就可以不用再履行合同中的相关义务。

以上我们讲到了关于合同的订立,订立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及合同的违约责任。其实说了这么多主要的还是在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当主动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现在社会上有很多的不公平的现象,对于这种现象大多数人都是抱怨更本就没有想过其实我们是可以走法律途径的,有时候他们可能觉的这样会很麻烦于是他们就只是抱怨一下而不了了之了,他们殊不知正是由于他们的这种怕麻烦的心态才让那些不公平的事屡见不鲜。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在法治社会的这条路上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个公民的都不断的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那么法治社会将会很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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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当事人   履行   合同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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