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论文3000字

更新时间:2024-03-14 14:28:14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4日发(作者:邢耿)

建筑法规论文3000字

1.1教学方法单调

传教式、填鸭式教学是目前教学的主导方法,学生在学习时过多地依赖教师讲授,自主学习能力低。在缺乏互动思考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能理解法律法规的内涵,不能与实际工程建设相结合,无法实现教学目标。

1.2考核方式单一

《建筑法规》的考核方式以试卷为主,一般是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这样的考核方式导致了课程学习变成了应试教育。学生为了应对考试,对课程内容死记硬背,而不是理解和分析,无法全面反映学生运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也与我们的课程设置相违背。

1.3重点内容讲解不突出

《建筑法规》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城乡建设法规》、《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等为主线,并结合其他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对我国建筑法律制度作了全面而简洁的陈述。这门课程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都能为学生将来从事建筑相关工作提供强有利的法律支撑。但由于课时量较少,一般为32个学时,教师无法对内容进行全面地讲解。在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不具备建筑行业的工作经历,分不清哪些知识是重点内容,只能按照教材的顺序进行讲解,重点内容不突出,导致学生无法准确的掌握重要的知识点。

1.4案例讲解阻碍大

在目前的教学中,教学以流水线的方式进行,老师先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再结合案例进行讲解,但由于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对于法律法规专业术语无法理解,进而无法进行案例分析,最后只能由老师自己分析。但随着知识讲解的增多,学生对知识点会产生混淆,并逐渐失去耐心,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2《建筑法规》教学模式改革

目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既精建筑,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是《建筑法规》课程新的人才培养目标。这就要求教师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上,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质量。

2.1教学内容设计改革

首先,在课程内容上要更注重对实用技能的学习和运用,即便是理论知识也要考虑它的实践性,改变以往过多的理论授课,教师应在讲授理论知识过程中穿插课程讨论、案例分析,增加课堂实践教学环节。比如在讲授《招标投标》这一章节时,可以让学生观看有关视频,然后对招投标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其次,把课程设计为模块化教学,将课程内容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工程建设从业制度、工程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合同、建筑监理安全和质量管理法规、建筑法律责任及违法救济六个大的模块。同时,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安排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时。

2.2教学方法改革

《建筑法规》的授课对象为法律基础薄弱的工科学生,因此在教学方法上,除了传统的教学方法外,还要采用其他教学方法,把学习由单纯的理论积累变成由知识向能力转化的过程。

2.2.1任务驱动法

任务驱动教学是一种新兴的建筑法规教学方法,主要让学生在任务的驱动下,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使教学内容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顺序渐进地完成各项任务,让学生更好地吸收相关知识。如在讲解工程建设程序的内容时,给学生布置一个任务,让其在课堂上把工程建设的程序进行排序,通过任务的完成来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2.2.2问题式教学法

问题式教学方法就是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为线索,并把这一线索始终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教师先提出问题,学生进行讨论并拿出解决的方案,然后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也可以由学生提问,在同学之间展开辩论,老师在学生辩论的基础上做小结,给出意见。

2.2.3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法

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法强调以人为本,教师要侧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教师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创设问题情境,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例中,并通过角色扮演将自己置于问题之中进行分析,探求解决的方法,改变了以往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2.4工程项目教学法

为启迪学生的思维,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中,选取1-2个具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将该项目从前期阶段到验收保修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编写成案例,打乱教材章节顺序,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来编排,并在课堂上按此顺序讲解,使课程内容具有一致性和连贯性,也使学习更贴近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

1《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1沉闷的课堂氛围建筑法规所讲述的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法律法规条文,虽然不深奥,但是对这些习惯了图表、公式、计算、绘图的工科学生来说,纯理论的法规条文就显得抽象枯燥,再加上传统的照本宣科课堂教学方法,教师大多数按照教材中的法律条文来讲,讲课的内容就会单调沉闷乏味,假如教师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就变成明显的单向性,学生被动接受,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自主性思考,也就造成学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肤浅,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不愿参与到课堂中来,课堂气氛和教学效果就会大打折扣。1.2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把握由于传统的板书式教学的局限性,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对于建筑法规课程大多数教师为了营造热烈的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采用了案例教学法,但在案例教学中,复杂案例知识面覆盖太广,学生分析讨论不全面,随着课程的进展,加入的案例如果比较复杂,讨论和分析的时候就会出现较大的障碍。这是因为复杂案例涉及的问题会涵盖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一个有关工

程质量的案例中可能会同时存在合同法律规范,安全生产,监理等相关法律问题,课堂上如按进度加入案例,会出现学生还没有学习到的知识点,这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就带来了无法解决的障碍。若选择简单案例难度过小,达不到应用和巩固知识的效果,同时降低案例难度,就会导致背景材料过于单一,学生不用过多的思考就可以立即讲出案例症结所在,这就对知识的巩固和应用帮助并不是很大,案例教学的优势就无法很好的体现出来;教师搜集法规案例主要通过互联网,互联网上资源丰富,但大部分案例来源复杂、专业性较强,案例之间连贯性不够,造成教师虽介绍了很多案例,但由于案例的深度不够,学生无法留下深刻印象。若选取历年注册证试题作为建设法规课程案例教学的案例来源是理想的办法,但往往案例单一,主要集中在工程造价管理、施工、监理三方面,远不能满足现有建设法规课程内容对案例类型的要求。

2《建筑法规》课程教学

根据近年从事建筑法规教学的经验和本课程理论与实践性强的特点,针对建筑法规教学过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调查研究,以及和学生的沟通交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较合理可行的《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方法。

2.1明确教学目标针对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提倡高校改革的要求:“培养应用性的人才”这个战略思想。建筑法规依照这个战略思想,在教学过程中目标就是首先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纠正认识的误区,工程建设活动不仅是一个技术劳动的过程,其成败不仅取决于技术,

法律对于工程建设活动的程序,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资格、相互关系以及工程建设中各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范,仅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远远不够,熟悉建设法律知识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必备前提。现在的工程建设活动都要求持执业资格证上岗,取得这些执业资格证,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让学生重视法规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然后在教学工程中通过优选教材,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理解掌握基本法律知识,能签订工程合同,解决基本的工程纠纷,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守法维权。

2.2优选教材传统的教学方法使得学生多多少少存在崇拜教材的心理,而法规教材的编写往往滞后于国家颁布的最新的同时又是最实用的法律法规,所以教材的选择至关重要,首先注重教材内容的实效性,教材内容的实践性和实用性,同时选择带有实用背景的工程案例分析的教材,这样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利用法律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在阅读教材时,查阅相关的法律颁布的背景资料以及相关案例的出处,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克服学习法律知识死记硬背的坏习惯,培养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的能力。

2.3“研讨式”教学方法根据近几年的教学经验,在教学过程中,既不能放弃传统板书式,说教式的教学方法,也不能完全依赖案例教学法,根据我校学生的特点及法规的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二者结合的,经实践教学证明教学效果比较好的“研讨式”的教学方

法。1)研讨主线的确定。研讨式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首先找到课程研讨的主线,对于法规课程的主线主要是按照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立项计划部门审查可行性研究选择建设地点勘察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施工安装竣工验收。按照上述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课前预习时首先给研讨小组布置相应的研讨提纲,学生查找相关的案例,找出相关的法律知识点,提出问题,课堂上每一个研讨小组根据自己案例,分别讲述自己案例中相关章节的知识点,等每个小组讲述之后,由教师联系书本理论知识结合学生的案例讨论加以强调总结,给出每一阶段的相关法规知识。2)研讨案例的选择。除了课下学生自主选择案例,课堂上教师的课前研讨案例的选择也很重要,因为只有教师选择了合适的案例,才能一开始就抓住学生的课堂注意力,抓住了学生的注意力,课堂效果就有了好的开端,所选择的案例最好是新近发生的,当前报纸媒体的,广大群众都在关注的;上绪论课时,就选择了2012年8月发生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被四辆重载货车压塌,四辆货车冲下桥体,造成人员伤亡这样的事件,一下子就吸引了学生注意力,同时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让学生思索事件发生的原因,学生很快就进入热烈的讨论中,并积极发言,最后教师引导学习法规的重要意义,学生很快就带着浓厚的学习兴趣进行学习,其他章节的学习也是如此,查找到最近的相关案例引起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学生更深入细致的理解法规的含义和学习的意义,在接下来的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同样教师和学生在课下都有查找相关的法律案例来加深对

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把握,学生案例的查找是根据教师在课前给的研讨主题和相关的内容来确定查找的方向,并且研讨小组要根据查找的案例,来阐明自己的观点,阐述的观点要紧扣教师给的主题以及要学习的法律基本原理,教师查找的案例是总结性的、综合性的,能对要学习的建设工程相应阶段的法律知识有一个系统连贯的把握。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研讨的积极性,也可以通过教师的总结性的引导案例,来开阔学生的眼界和对枯燥法律条例的理解和掌握。3)研讨小组的确定。为了对比研讨课的效果,在上课时摒弃了法规传统的大班课的做法,以小班授课的方式进行,每班的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研讨小组确定也相对比较容易,5人~6人一组,5个~6个研讨小组,研讨小组的确定是根据学生的意愿自由的组合,并且鼓励他们给自己的研讨小组命名,鼓励各组之间的竞争,这样每一组都很齐心协力,上课的热情很高,学生的研讨兴致更高,研讨时每个人都积极发言,为了自己小组的荣誉每次讨论时出现不同观点时,大家都争得面红耳赤,发言时更是激昂慷慨,真正锻炼了学生独立自主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学生查找的相关案例也成为了教师教学内容必不可少的补充,大大的丰富了教学内容。经过两学期实践证明案例式研讨教学法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上课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思考实践动手的能力,通过用往年的建造师考试真题进行测试,学生法规专业课的过关率达到86.5%,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2.4课程的考核方式本课程主要采用“研讨式”的教学方法,因此考核时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考核,平常课堂参与研讨的积极性,案例讨论时的发言是最终考核时的重要参考,平常的成绩占总考评成绩的70%,最后还会优选历年一、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真题对学生进行理论考评,这个成绩占最终考评成绩的30%。这样的考核方式,同样会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学生会更加灵活的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达到了教学目标的要求,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锻炼了学生的实践动手动脑的能力,培养了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

随着国际化都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社会和绿色生态城市等新型概念城市建设的不断涌现以及沿海开放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都为我国城市整体规划建设指明了方向。城市间的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等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和居民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在以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城市的建筑设计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在建筑设计法创造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许多建筑设计法人员对环境问题、人文因素等考虑不周全,在实物的整体设计中往往追求的是标新立异,忽略了建筑物所在的实际环境与城市化建设的整体协调发展,容易导致建筑设计法和城市规划设计之间出现不一致的问题。

1对我国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析

现阶段正处于我国城市化建设飞速发展的新时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我国城市整体规划和建设详细规划的重要环节,是我国目前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土地有偿使用的基础条件。随着我国受到市场经济一体化潮流的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一直保持着快速发展的态势,城市化的建设进程和力度不断加大,保证了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种种失控现象。主要原因有:首先,开发商和建设施工单位往往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前提,这就出现了在实际规划建设当中要不断更改建设用地,增加建设的密度,这样虽然可以增加土地的利用率,但是导致了城市规划严重的失控。其次,作为建设规划单位的领导往往为了突出自己的工作政绩,大力推行招商引资政策,以行政干预强行控制和干涉城市的整体设计规划。根据现阶段的社会发展程度,笔者认为美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较为合理,主要表现为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产物,配套的规划性法规也较为完善,值得我们借鉴。

2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法之间的关系

城市规划设计现在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不仅要求有很高的理论基础,同时还要求在工作实践中将发展规划和建筑设计法、市政要求、景观设计等重要因素综合地考虑进去。城市规划设计拥有系统的原理和方法,主要解决城市点、面和线的问题。建筑设计法以城市规划为基本前提,要依据当前的建设要求把工程技术条件综合应用,同时还要根据建筑任务和目标,充分考虑其功能,以此确

定建筑物的外观、尺寸、空间组合和建筑材料等。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法二者相辅相成,城市规划要依靠建筑设计法和景观设计等实现。

2.1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法有约束作用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大多数的沿海城市在建设中大多选择的是强制性指标组合的方法。在早期开展规划工作的时候,先规定一些不同的控制组合方式,用建筑功能、绿化率、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等对今后的建筑设计法加以限制。但就目前的发展情况看,笔者认为开发强度和具体的建筑要求可以让建筑设计法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自由度,使其能够有效地满足规划要求。

2.2建筑设计法是对城市规划论证的过程

现阶段,我国一般是通过建筑设计法方案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来充分论证规划指标的合理性,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互动方式。此种方法一般用于规划早期的调整阶段,以此来进行深层次的发展。在规划编制时,主要针对规划的地段和重要节点,来进行可行性建筑方案论证从而确定控制指标。

2.3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法二者相辅相成

每一座城市设计都有着自己独具一格的设计风格和方式,对深化城市规划、指导城市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城市设计将设计理念充分应用于城市的每一个细节,可以生动、具体地处理好城市地理和物质形态的关系,可以完善城市的各个组成要素和不同地域间的关系,将抽象的规划指标变得具体。在城市设计的指导下,城市建筑在功能和空间上可以很好地反映城市规划思想。

3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法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整体空间的设计与分析,主要是对自然人生产生活的空间区域加以协调,可以动态地处理好各种建筑间的关系,以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展现城市的未来。建筑设计法主要指的是室内外空间使用的美观、经济和环保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可以更好地反映城市历史和规划要求。

3.1认真做好城市规划设计工作

城市规划设计是将最基本的建筑物等不同物体进行有机的联合,使他们成为一个整体,设计人员不仅仅要充分考虑建筑物本身的规划设计,更要考虑的是这一物体和周围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在城市规划实际中,不但要考虑城市建设的功能分区,更要考虑建筑物的外观、尺寸、颜色、造型等因素,因此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的基本建设。所以,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3.2建筑设计法要依赖于城市规划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建筑设计法也逐渐发展成为一门重要学科。建筑创造时代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建筑设计法人员在设计创作的时候,往往忽略的是整个城市的人文和环境保护,大多追求的是作品的新、奇、特,而没有充分考虑建筑物所处的地理环境条件,如我们首都的长安街,虽然每一个单体建筑都采纳了中国最高的设计意见,在造价和资金投入上也从不吝啬,但仅对其自身的艺术创作价值而言,大多忽略了环保、人文等重要因

素,在当时的建筑设计法时没能充分考虑到整体的城市规划要求。所以,建筑设计法应该遵循城市的整体规划并且依赖于城市规划

3.3建立健全的建筑设计法评审制度

建筑可以很好地彰显城市基本形象,是城市的重要标志。因此,早期对建筑的设计评审一定要严格把关,要拥有一套完善的评审制度。首先,要严格审查建筑设计法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的整体要求。其次,组织专家对建筑设计法方案的内容、要求进行评审,究其设计思想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对建筑设计法方案进行最后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和周围环境的协调发展,建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本文发布于:2024-03-14 14:28: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123497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学生   案例   城市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