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发(作者:刘世敏)
建筑法规结课论文
论文题目:《论建筑招投标领域的贪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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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土木105班
学 号:************
任课老师:郭 志 刚
摘要:
建筑招标领域贪腐行为严重威胁工程的安全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可不防。我们孜孜不倦的追求,只为追求更公平合理的竞争。
关键词:
建筑、 招标、 贪腐、 措施
正文:
先让我们先回顾一些案例。2007年4月,赵小明任张家界市代市长后,该市耗资6亿多元,重建11.2公里的“四路”:永定路、崇文路、迎宾路、子午路,工程名义上采取招标,实际已指定由赵小明妻子所在的长沙顺天建设集团和长沙市政公司承建。 建成后不到一年,“四路”所有的井圈井盖因质量问题全部损坏重新更换;地下综合管沟多处无法使用不得不重新开挖;人行道板质量差损毁严重;多处强弱电盖板损毁;路面及绿化因偷工减料不符合标准,已有多处路面发生下沉现象。
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陆某在担任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嘉兴嘉发建设工程公司副总和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副总期间,利用分管拆迁安置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工程建设和管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两家建筑公司多个项目经理和一家装饰公司项目承包人所送的贿赂款物共计价值33.7万元。
上海“11·15”大火案中,上海市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原副主任姚亚明、综合管理科原科长周建民、该科原科员张权,均滥用职权和受贿。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原副经理马义镑受贿。改造项目中承揽铝合金门窗施工业务的杨为民、承揽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和施工的张利等人也因行贿罪获刑。
不难发现,权是产生贪腐的条件,利是贪腐的目的,而监督就成了遏制贪腐的手段之一了。然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监督人员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缺乏相对独立性,使得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招投标制度的确立,对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竞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预防和遏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招标制度也成了一些狼子野心的阴谋家贪腐的工具之一。
如何预防建筑招标领域的贪腐行为呢?趋利避害是一切生物的本性,人的本性也是自私的。也正是自私,人类才不断的追求,社会才不断的进步。自私的膨胀就变成了贪婪,而无遏制的贪婪变成了现在的贪腐。所以我认为第三方的独立代理和监督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其实贪腐可能发生的环节主要在于评标的过程,第三方的独立代理和监督制度具体来说就是电子招标体系和程序自动化评标。
电子招标体系是一种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对招投标业务进行重新梳理,优化重组工作流程,进行招投标活动的方法。以网络为媒介,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招投标业务的协同作业,是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业务的本质不同。网络的实时性和同
步性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地域差别和空间限制,只要所处之地能够上网,用户可以随时向千里之外的客户发起交易并能得到实时的响应。在形式上和技术上改变传统采购业务的处理方式,打破时间和空间障碍,,达到提高采购透明度的目的。目前市场已经出现了相关的系统,86ZTB电子招标操作系统就是其中的一种。但是,真正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应该是基于模块化原理和标准化设计规则构建,使所有的招标、投标、评标和监督监察工作都是按招投标的流程在一个体系内完成的,所有的数据资料都是体系内传输,招投标资料一经确认发布进入体系(发出招投标书),直到开标都不能再随便导入导出,从业务流程中提取相应的信息和数据,并直接存储到业务平台的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管理模块中,数据关联紧密,联动效应强,方便数据的统计和导出利用,使业务和管理同步,真正的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既满足了业务进程提速的要求,也可充分发挥网络的窗口作用,满足各交易主体的互动需求和公众的知情权益。
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目前评标主要由评标委员会执行,其优势和弊端都是明显的。有利于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其好处,但是耗时费力,无法做到完全独立于招标、投标双方时就易于滋生贪腐。而不掺杂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观意愿的程序自动化评标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程序自动化评标是按一定转换标准和方法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转换为程序识别的参数语言,通过计算机自动化处理而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评标方式。这和目前的打分制的评标方式有点相似,但又有不同。打分制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评估打分,通过计算确定中标人。而程序自动化评标是在电子投标的进一步细化,通过计算机程序和互联网将评标过程在不受人为控制下进行。
目前还没有足够先进的软件做到自动识别投标文件并将其转化为计算机语言,并实现自动评标。这要求将招标、投标规范化、一体化。即招标人按照一定的格式、内容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也按一定的格式、内容编写,并且在同一个电子招标体系中发布和提交。同时对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互联网上统计公示,这也是行业规范化管理的一种必要途径,目前已经做到了大部分业内信息的联网公示。这样招标人、投标人都难以作假以损害招标的公平性,同时也做到高效便捷和公正透明。
贪腐的主体是人,越是减少人为的因素就越有利于预防贪腐。然而目前对已经发生的贪腐要做的是将现存法律进一步细化和对贪腐行为的认定并加以严厉的惩治。同时将快对电子招投标的建设和完善并全面推行将是控制贪腐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鲁刚宁 主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招标投标案例分析》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出版,王俊安 主编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用问答》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出版,卞耀武 主编
5、《建设法律实用指南》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出版,孙连生、孙红 主编
本文发布于:2024-03-14 14:27: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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