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发(作者:洪忠信)
任是死亡凄也美:赏析克里斯蒂娜的《歌》 19世纪的英国文坛上,涌现出两位杰出的女诗人:一位是伊丽莎白?芭蕾特?布朗宁,即布朗宁夫人(1806-1861),另一位是她,克里斯蒂娜? 乔金娜? 罗塞蒂(
Christina Georgina Rostti,1830--1894),
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的“先拉斐尔派”女诗人,被誉为“伦敦第一才女”。“先拉斐尔派”著名画家但丁?加百利?罗塞蒂就是他的大哥(她就是哥哥这幅名画《受胎告知》里的圣母玛丽亚的模特)。她天生丽质,常做“先拉斐尔派”画家的模特儿。她的抒情诗平易、纤巧,哀婉动人,富于音乐节奏感,很受读者喜爱。她也是钱钟书的老师吴宓一生最欣赏的六位诗人中唯一的女性诗人。 克里斯蒂娜出身在一个书香门第,是加布里埃莱?罗塞蒂和弗朗西斯?普利道瑞(Frances
Polidori)最小的女儿。加布里埃莱?罗塞蒂是伦敦肯斯学院的意大利语教授,而弗朗西斯?普利道瑞一度担任拜伦的医生和秘书,还是哥特式小说《瓦姆普瑞》(Vampyre,1819)的作者。
意大利语和英语是家中共同交流的语言,罗塞蒂其后也用两种语言写诗。创造的努力显然在罗塞蒂一家受到鼓励。两位哥哥分别是“先拉斐尔派”的代表诗人、画家和评论家,在这个充溢着浓厚人文气氛的家庭,孩子们的创作力得到很好的培养和发展。克里斯蒂娜17岁就开始发表作品,她以其女性特有的温婉敏感和对宗教的虔诚,创作出一首首明净清丽、优美纤巧富有宗教神秘色彩的诗歌。主要作品有《妖魔集市》、《王子的历程及其它诗》、童谣集《歌咏》、宗教诗专集《诗篇》等。 二、诗人写作风格形成 19世纪的英美文学史中,出现了像艾米丽?勃朗特(Emily
Bronte)、狄金森(Emily
Dickinson)和伊丽莎白?白朗宁夫人(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等一批优秀的女诗人。除了在各自的文学作品中具有鲜明独特的风格外,她们还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经历了情感的创伤之后,都选择了一种离群索居并且终生未嫁的生活方式。(只有白朗宁夫人因为40岁那年得到大诗人白朗宁的求婚,才从这种孤独落寞的生活中解脱出来。)她们或者是心甘情愿,或者为病魔所累,总之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狭小环境中,绝少与外人交往。冷静、缓慢、同时也是深情地品味着生活,又如春蚕吐丝一般将自己对生活、自然和信仰的感悟写成一首首精美的诗歌呈献给诗坛。
贯穿女诗人克里斯蒂娜?罗赛蒂一生的两条精神主线是她的宗教信仰和爱情经历,而她的诗歌创作则是攀附于这两棵大树上的蓬麻。 克里斯蒂娜以诗崭露头角的时候才十六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一些诗歌习作汇集在一起,刊登在爷爷主办的报纸上。其中就有那首著名的长诗“死亡之城”(The Dead
City)。此诗中充满了艾伦?坡式的奇异想象,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这些诗充分体现出她诗人的天赋和前拉斐尔派诗歌创作的艺术特点。 十八岁不到时接受一位叫詹姆士?柯林森(James
Collinson)的青年的求婚,可惜这次婚约只维系了几个月便终止了,克里斯蒂娜劝他去找一位更好的姑娘。因为她后来发现才华横溢、风度翩翩的威廉姆?司各特(William
Scott)才是自己的意中人她曾和司各特在一起写诗作画,相处甚欢。司各特还经常以克里斯蒂娜为模特,画出一幅幅仕女肖像。这一时期,克里斯蒂娜的爱情诗非常生动。 但是,现实与憧憬总是若即若离的。因为司各特是有妇之夫,不可能与罗赛蒂结合。她只能将这段感情埋在心里,借写诗打发时间排遣郁闷和伤感,本文要重点赏析的作品《歌》(song)即为该时期的作品之一。
三、赏析诗作《歌》 《歌》(又译为《当我离开人间,最亲爱的》)这首诗,早在1928年诗人就由徐志摩翻译成中文,深受读者喜爱,1974年歌手罗大佑曾将之谱曲。年少时的我曾被它感动,将它尘封秘藏。多少年后,它偶然从岁月的幽深处浮现,我仍清晰感受到初读时那隐隐作痛的忧郁情怀。沧海桑田,但有些记忆、有些创造是永恒的,在这深夜的窗前,它丝丝缕缕将我浸泡,十几年前的我、两百年前的诗人仿佛都在此时相遇而静默了。 Christina Rostti When I am dead, my dearest, Sing no sad songs for me; Plant thou no ros at my head, Nor shady cypress tree: Be the green grass above me With showers and dewdrops wet; And if thou wilt, remember, And if thouwilt, forget. I shall not e the shadows, I shall not feel the rain; I shall not hear the nightingale Sing on, as if in pain:
And dreaming through the twilight That doth not ri nor t, Haply I may remember, And haply may forget (song) 当我死了的时候,亲爱的 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需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轻轻的草 霖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我再不见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再听不到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倾吐悲啼 在悠久的昏暮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也不消翳 我也许,也许我记得你 我也许,我也许忘记 ――《歌》徐志摩译 关于声音、形式与思想的关系,卡修斯?朗格诺斯(
Cassius Longinus) 在论及文学的感染力时说“
凭借声音的混合与变化, 把说者的感情灌输到听者的心中,
引起听者的同感,而且凭借词句的组织,
建立一个雄伟的结构。”另外,19世纪著名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雪莱在《诗辩》中说过: “ 声音和思想有关系,
诗人的语言牵涉着声音中某种一致与和谐的重现。假若没有这种一致与和谐的重现,
诗也就不成其为诗了。”从诗所起的传达作用来说,
这种一致与和谐重现之重要,
不亚于语言本身。克里斯蒂娜?罗塞蒂是运用节奏、音韵传情达意的高手, 她利用完美的形式,
富有乐感的尾韵、极其丰富的头韵及内谐韵将某一类辅音或元音集中运用和巧妙搭配来辅助词汇意义、表意寄情。这里,
死亡与爱的声音被表达得悲哀、美丽而安详,
象音乐一样在人们的脑子里回响。 克里斯蒂娜凭着直觉写诗,弗吉尼亚?伍尔芙在《我是克里斯蒂娜?罗塞蒂》一文中评价她说“你是靠直觉写诗的。……你的直觉是那么准确、那么直接、那么强烈,它所催生的诗像音乐一样在人们的脑子里回响―像是莫扎特的旋律或是格鲁克的曲调。”[3]的确,克里斯蒂娜的诗极富音乐感,她在诗歌的形式、旋律和结构尤其是不规则韵式的运用上,造诣颇深,几乎达到
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歌》这首诗仿佛信手拈来却宛转自如,旋律优美。 全诗分二节,每节八行,属于八行诗节(octave),作者在传统的意大利八行诗节和英法歌谣诗节的基础上进行了巧妙创作,使传统的八行诗节更灵活多变,除了第三行和十一行为四音步抑扬格:“Plant thou /no ro/s at/ my head”“
Ishall/ not hear/ the
nigh/tingale”,其他的奇数诗行均为三音步抑扬格,外带一个多余音节;偶数诗行都为三音步抑扬格;整首诗属于接近于四音步抑扬格和三音步抑扬格交错的挽歌体(elergiac)形式,这种混合使用增添了诗歌韵律的变化,赋予诗歌更强的节奏感。 诗的韵脚为abcbbada
efgfaada。除偶数诗行分别隔行押韵外,第一个诗节和第二个诗节最后三行又对应押韵,其中“remember”和“forget”以对称性重复来押韵,在意义和音律上互相呼应,两个诗节最后两行诗句分别构成平行对照辞格。诗歌还应用了大量的头韵,第一行诗“When I am dead, my
dearest”中dead和dearest,第二行诗“Sing no sad songs
for me”中的sing, sad,
songs都是头韵词,第五行诗中的green和grass、第五行诗中的
shall和shadows、第十四行中的ri和
t也分别构成头韵,产生一种连绵不断的感染力。诗中也运用到了行中韵,如第一行诗中的when与dead,第三行诗中的thou,no和ros,诗句中不少双元音和长元音产生了一种柔和的音乐效果。整首诗语言清丽素净,重音圆润低沉,读起来朗朗上口、节奏舒缓悦耳又深情款款,音韵异常和谐畅美,死亡与爱的声音被表达得悲哀而安详,体现出“先拉斐尔派”的唯美、忧郁与细腻的艺术风格。 古今中外吟咏死亡的诗篇很多,但克里斯蒂娜这首《歌》却是如此清新别致。这与她的生活追求密切相关。克里斯蒂娜常被病痛所困,敏感的她常离群索居进行瞑思玄想,她用诗来抒写个人的情感和宗教体验,来表达对死亡的哲思,《歌》抒写爱情与死亡,起笔就用“When I am dead, my
dearest”的惊人之语,将自己与“亲爱的”置于死亡面前,来设想一对情人的阴阳永隔,语调如此平静淡然,仿佛聊起无关紧要的琐事,却猝然引发人们的心理恐惧,死之后又怎样呢?“不要为我唱悲伤的歌曲;/别在我的坟顶栽种玫瑰,/也不要栽种成荫的柏树……如果你愿意,记住我,/如果你甘心,忘掉我”,死者常已矣,死亡会抚平一切,“也许我会将你记起,/也许我会把你忘却。”,这里“dewdrops”、
“shadows”,“rain”,“nightingale”等自然景物曾带给
死者多少欢乐啊,但如今无踪可觅,诗中反复出现四个“not”,构成一种平行对比的句式,并与前段的“no”,“nor”共同营造出弃绝尘缘的否定性氛围,表现出面对死亡时的挣扎与悲哀,也流露出欲爱而不能的无奈。 在克里斯蒂娜心目中,死亡决非是一切的终结,不过是前往一个沉默的国度,卸去了人世间的琐屑、委屈和疲惫,永恒的安息。她设想在纯净天地中,长眠在绿草披拂的山坡上,风儿轻扬,恋人会来到坟前,低吟一阕幽婉的哀歌……诗人在安祥的语调下诉说死别情景,既表现出面对死亡“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平静与洒脱,又溢满了难舍深情的哀伤,生命最沉重的无奈。缠绵动人,令人泫然欲泣…… 这种矛盾心态与克里斯蒂娜虔诚的宗教教信仰有关,她曾有过充满“热烈的阳光笑语”的童年,对生活有着深沉的爱。浓厚的宗教氛围、父亲生病去世和自身的病弱,加剧了她强烈的宗教悔罪意识和宗教自制,她怀疑世俗的快乐和幸福,觉得美好的爱情也好,美妙的诗篇也好,终究只是尘世的花朵,归于虚无缥缈,“欢悦带来的最终是悲哀”,没法和神圣的福音谐和共鸣。她自觉地谢绝尘世的欢乐:穿一身黑衣,拒绝到戏院看戏,拒绝她所爱好的棋盘上拼杀,拒绝读那些“不太合适”段落,哪怕出自她最喜爱的作家笔下。并且因为宗教立场不同,
她先后拒绝了深爱过的男人:画家James
Collinson和诗人Charles Bagot
Cayley的求婚,孤寂一生。克里斯蒂娜在宗教和诗歌中寻找她的精神归宿。彼岸世界的爱和美温暖着她。所以她的诗歌,表现出一种自我克制精神,即使涉及人生极度的苦楚,也能有着超越尘世烦恼的平静安详的美。 四、总结 20世纪美国诗人华莱士"斯蒂文逊曾经说过,“死乃美之母(death is the mother of
beauty)。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诗人借“死”探寻人性之美。维多利亚时期的浪漫主义女诗人Christina
Rostti的这首“歌”则为此诗风之经典之作。此诗开卷则几近哀求“我死了的时候,亲爱的,别为我唱悲伤的歌。”此后几行则隐含着一种高风亮节:“我”不值被人缅怀,只因缅怀会给亲爱的人带来新的伤害。诗里行间昭示着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的无私观与崇高品德。第二节诗则表现“我”已隐遁入一个昏沉的世界,远离尘世,不求亲爱的人与自己分忧!这种看似“漠视一切”的人生态度不正衬映出一种女性的极至之美! 克里斯蒂娜的诗歌很早就得到了高度评价,评论家常常赞扬她游刃有余的措词、机敏的触觉和抒情的甜美。史文朋赞叹她的
诗里回响着“天堂的明澈而嘹亮的潮声”,认为“再没有比这更辉煌的诗作了”;伍尔芙称赞“她的歌唱得好像知更鸟,有时又像夜莺。”毫不犹豫地把她列在英国女诗人的首位;福特?麦多克斯盛赞她“是十九世纪贡献给我们的最伟大的语言大师──至少是英语语言的大师。” 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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