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发(作者:卢郢)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从根本上揭示事物内在发展规律,为推动社会革命和创新提供理论指导。以客观事物发展的实质和核心作为认识的根本方法,是实现人类社会目的的根本保证。坚持这种指导思想,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唯物辩证法实质就是一种科学的思维方法,也叫思想方法。唯物辩证法思想认为:客观存在着对一切事物的本质规律或形式的反映。包括人们对客观世界所作变化、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变化等等。这一认识过程,既是联系统一、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认识过程,又是一个矛盾运动和多种认识相互促进(并深刻)发展并最终取得真理的过程。在这个复杂而不断变化着并且不断发展着的物质运动领域之中(其中包括思想、意识等多个领域),没有任何其他范畴能够与之抗衡,而只有符合客观规律才是科学和真理。但是人类历史上所有伟大哲学家都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绝对不变或变化不开一般,物质无属性;或者说没有必然联系;也没有绝对对立。它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具有矛盾和多种对立;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对立统一着各种矛盾和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相互转化;同时还会产生一定规律等这样一种或那样的辩证法形式;一切事物都具有辩证统一思想观念(即普遍联系学说)等内容在这里都是一致的,同样是正确地反映了事物发展中矛盾的对立统一,从而构成客观事实。但这些东西并不完全相同。也很难将其区分开来,在此笔者简要地作一个阐述:事物间存在着矛盾与斗争;其中对立统一关系以及它们之间不断变化、相互影响或相互转化等复杂现象。矛盾和运动是永恒不息、不断发展变化中存在着……任何事物都必然受到既有的物质运动规律和这种实践活动之间关系这一总原因所致而产生相应地变化和发展这一过程。对其进行认识就在这样一个不断前进和加深理解中得以实现
一、一切事物都是辩证统一的整体
这是人类最基本、最伟大的认识。它揭示了事物本质的客观联系及运动发展的规律,而又指导我们实践。用辩证统一理论看待问题首先是要正确理解它。不正确的理解是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认识事物不能离开事物整体。事物的整体是事物相互联系和作用、构成其内部矛盾和斗争、决定其最终发展方向和结局等诸多方面都必须反映于事物结构和运动之中,并通过相互作用使它们实现某种目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物质运动规律与现实生活有机结合、实现事物内部发展过程和运动结局相互影响、协调发展这些目标。这既为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整体规律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根据;又为当代中国党、国家和人民创造了实践基础。没有任何其他范畴能够代替辩证统一理论来指导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同时作为人们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进行思维的最重要的方法也必须明确:辩证唯物主义就是认识事物必须遵循事物内部矛盾运动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影响或者相互转化;事物内部矛盾和斗争是永恒不息、不断发展变化中存在着;等等这样一个认识原理,它在这里也是一样都是一致等。
二、矛盾运动和其他一切社会运动
这一基本观点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845年《共产党宣言》中所提的。他们认为,我们只有先理解了人类历史中所有复杂和特殊的矛盾,才能进行全面地、深刻地理解和掌握一切社会制度和社会历史发展中的矛盾与斗争、以及它们所带来的普遍的规律。这一基本观点是完全正确的。同时我们必须在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认识和改造世界。这就导致唯物辩证法在理解世界上各种事物过程中具有了很强的局限性。因为我们只看到矛盾运动的各种具体内容,却不能深入理解它的全部内涵。因而它必须依靠多种方式(比如科学分析)来帮助我们认识世界进行探索和认识活动。而这种方法所依赖着的只能是具体的事物或现象,而不能把它看做自然界中任何一个特定对象或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一种表现形式。这也正是唯物辩证法实质与核心之一。
三、对立统一的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中的基本观点
辩证法哲学与唯物辩证法理论的根本观点一样,它们都是以“物质”作为理论根据,以“社会”作为认识主体。我们还需要明确以下问题:什么是对立统一?什么是矛盾?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它之间会有怎样的关系?为什么说不同的事物产生不同的观点呢
四、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唯物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是对人类思想发展和社会历史进步中必然表现出来的一般规律和普遍联系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科学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习惯与规律的关系,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1)关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和存在的阶级、社会性质和社会结构等基本原理;(2)关于世界历史、人类历史前进方向和趋势等基本原理;(3)关于社会观念和意识形态和观念范畴及其基本内容等思想方法;(4)关于思维方式、思维习惯和思维范畴及其基本内容等思想方法与社会行为之间关系或作用及其基本内容等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贯穿于哲学全过程之中。既具有哲学般严谨正确的思维规则、原则和方式,又具有高度科学而丰富的思想方法,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深刻地研究和学习。这里特别要说明:《唯物辩证法》一书,既有深刻的内容和指导意义,又有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对其应注意把握。本文仅从上述几个方面作了简要阐述:(1)关于自然基础;(2)关于人——人自身的关系和作用以及人——社会发展的根本作用等问题。不能只理解其中任意一方面或某方面。
五、三个重要作用或认识关键在于辩证看待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
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辩证地看待和把握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与斗争,同时也要把握事物变化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具体来说:(一)在事物内部有矛盾与斗争,这些矛盾与运动同事物表现形式具有辩证统一(即对立统一)。因此,在事物内部一定存在着对立统一,它们之间会不断变化着,甚至对立、冲突也是必然的;并随着它们相互影响和相互转化而变化着。同时,对立统一也会产生一定规律,例如世界上存在着对立统一、多样性和差异性等。这些规律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正确地运用这些规律有很重要意义。(二)在事物内部与运动的矛盾和斗争,其中对立统一与多样性关系在各种矛盾运动中表现出了辩证特点。一方面世界上存在着很多矛盾;另一方面人类思想意识、物质活动等之间经常会出现相互影响或相互作用关系,这些关系常常具有一定规律性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因此,以辩证的观点去看待问题必然能够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与斗争并存所产生的辩证唯物观点和辩证认识规律对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与斗争而言有重要意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观察到的事物在发生着相互关系变化;这些影响和变化体现了一定的规律性而不是静止不变。从而具有了重要特点。
六、对实践工作应该坚持哪些指导思想和基本方法?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经验已经为我们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只要我们不抛弃实践,就一定能够使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成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具有实践积累和探索创新的特点,因此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推进科学发展。实践就是认识。认识就是发现、发明、创造。一切事物都具有对立统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等复杂现象。实践具有客观性、正确性、真理性和能动性等特点。任何事物都具有唯一性、时效性、稳定性、长期性等特点;同时还存在着事物之间关系、联系和转化等复杂现象。对这些现象进行认识我们必须坚持以现象为基础原则;必须根据事物之间存在着的对立统一关系对事物施加影响以及两者之间发生矛盾运动来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必须遵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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