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幕红尘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4-03-09 00:36:51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9日发(作者:蓝天鹤)

天幕红尘读后感

天幕红尘读后感1

感觉很久没有认真的读过一本书了,这本《天幕红尘》是前天收到的,很特别。

大红色的封面,黑色的字体,没有任何多余的介绍,在封面的右侧直直的竖着一排字:《遥远的救世主》之后最新政治小说。看过电视剧《天道》的人应该都知道,《天道》改编自《遥远的救世主》。

《天幕红尘》最特别之处不在于封面的简单、低调,这本书是我目前看过所有的书里,唯一没有序,没有目录的书。从第一章至最后一章第五十一章,一共385页,没有一副插图,没有浪费一页纸。

从苏联解体,石油大亨罗家明一夜之间破产自杀写起,始终是“政治”在主角的位置。而叶子农作为一个“西马”的信奉者,独处海外,企图挽狂澜于既倒,终于被海外右翼势力杀害。他的“见路不走”的如禅偈般的哲言,贯穿了全书,神秘莫测,成为人人在破解的一道难题。巨商、演艺明星、海外学子纷纷登场,场景在莫斯科、纽约、巴黎、匃牙利、中国之间穿梭般展开,全书带给人一种新鲜、浪漫、刺激的阅读冲击力。

以上是封的内容介绍。

第一章开篇是一个叫罗家明的石油大亨自杀背景的介绍,章节最后也是罗家明开枪前最后看了一眼的横幅,他最后的意识里依然是那四个字:见路不走。

在我看来,这四个字就是全书的中心思想。

写这四个字的叶子农是本书的主要人物。据罗家明的妻子林雪红向罗家明的债务人介绍,在北京罗家明的办公室,来了个陌生人,说是有个项目希望家明给他五万元投资用一年,然后返还50万元,他拿出500块钱放在桌上,说我就买你五分钟的时间。家明说骗子我见多了,我就给你五分钟,我倒要看看你能出什么骗招。结果等人说完了,家明拿出20xx块钱给他,说温州人向来都是赚别人的钱,你要能到温州赚来温州人的钱,我就给你投资,你要是骗子,你的学识也不是一般的骗子,这点小钱就当赏识你的学识了。过了半个月这人又来了,他拿着那钱真去温州做了笔生意,赚了8000块钱回来,所有的过程都有据可查,那不是作假能作出来的细节。罗家明二话没说甩给他五万。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想不到一年后这人还真就提个皮箱再次找上门来了,箱子里放着整整50万。家明问他挣了多少钱,他说挣了200多万。当时家明正筹备去美国发展,就说你别,跟我去纽约吧,那儿有大舞台。这人说他己经不,已经攒够了出国的钱,他要去柏林。俩人吃了一顿饭,推心置腹谈了一场,才知道这人去柏林是为了研究马克思主义。临走,家明说什么都不要那50万,说我不要你的钱,你要真想谢我,就送我一句比50万还值钱的话吧。这人想了想,说那我就送你四个字吧,见路不走。

这个人就是叶子农。罗家明的妻子林雪红因为罗家明把这四个字奉为人生真言,所以将罗家明的破产与自杀与叶子农联系起来。于是林女士在罗家明的五个最大债权人同时在场的吋候,向众人说出了这个故事,意在通过五个债权人的影响力,集体去柏林要个说法,原本大家都以为是走个过场,没有想到柏林的叶子农竟然接盘了,为了帮助林女士归还一百多万美金的债务,他在见面后的第二天下午就出了方案。为此,几位债权人都被他征服了,著名的演艺明星也由最初对

他的不屑,转而直接上门表露芳心。仅有一面之缘的他的临时英文翻译方迪小姐,将对叶先生的`爱慕埋在心里,工作的动力来源于可以接近他的思想,在他不幸发生后,给他准备了墓地,尽管里面只有他的遗物。多么珍贵的情谊!

书中叶子农的观点以及关于叶子农的人生简历,使我不得不停下来去审视自己的曾经,也令我对未来充满信心!

曾经的自己总是在不经意间就在意别人的言行,从别人的言行里给自己添堵,曾经的自己不明白自己的心,不看重自己的意,时时以别人的心别人的意为首要,却从来没有收获过一份来自别人的真心。

现在好了,不再有别人了,我能坚持自我,享受独我,在这样转变的过程中遇见这本书,似乎就是上天在给我指明前方的路!

见路不走,在我有限的认知里:不复制别人成功的路!

天幕红尘读后感2

读过豆豆的《遥远的救世主》后,意犹未尽,模糊的明白了所谓的天道,就是按规律办事,没有神乎其神,只有道法自然,如来;所谓的“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之分,也决定了个人的人生高度,“怕担责”、“靠别人”只会让机会从身边白白流走,你只能靠你自己,也唯有自己;所谓的生存尺度就是“能人所不能,忍人所不忍”,你的生存空间就比别人的要宽广;所谓的生死,该生则生,该死则死,想就去做,坦率一点,既然选择,就要承担选择所带来的后果,无论好坏,这就是人生。

讲理论谁都能讲一大堆,但做起来所谓的大道理都已抛诸脑后,该为生存烦恼还是该无聊,一样不缺、一样不少。在我读过《天幕红尘》之后,我似乎对于《遥远的救世主》中所阐述的理论有了一点落地的踏实感,其中对我本人影响最深的一句话就是“人们总是勤于动心,懒于动脑”,这句话已赤裸裸的揭露了问题的本质,我经常想,左想右想,但我只是在用“心”去想,然后就产生了一大堆的妄念、贪念,所有背离实际的想法都成为我焦虑、困惑不安的沉重负担,我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我忽略了用“脑”去想:我想要达成什么样的目的?——达成这一目的的关键因素都要哪些?——我自身具备哪些有利条件?——我自身仍然欠缺哪些条件?——开始实践并不断修正。

我之前总是幻想有个绝好的机会砸向我,或者有个大腿让我抱一抱,或者有什么诀窍可以一步登天,然后我等啊等。这么一分析,我仍然是在“靠”,我仍然是在靠别人、靠机会、靠狗屎运,唯独我忽略了靠我自己,我仍然是“弱势文化”人群里的一员,能通过此书看清我自己的本质已经是难能可贵的收获。

成功必有成功的理由,那就是遵循了规律,所谓的诀窍,不过是更能看清规律少走的弯道,没有多神,就是实事求是。“见路不走”,初读此四字好像又点故弄玄虚之感,但读完此书,却觉得这四字却能时时提醒自己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意思都懂,甚至都属于烂大街的名词,可是你一操作,必然会把这四个字抛诸脑后,你只会无限放大你愿意放大的,无限缩小你愿意缩小的,坐等收益,无奈你却成了被收割的对象,当失败真正来临的时候,你仍一头雾水。因此,见路不走,更具备可操作性,能时时提醒自己,“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立足于自身条件,想可想之想,能可能之能,你想了条件不可能,一分钱也是贪心,只要条件可能,多少都正常。不要拘泥于经验,不要怕不同,也不要怕雷同,是否与经验相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因果,或者说只看因果。

我至今尚不清楚为什么豆豆将《天幕红尘》作为本书的书名,书中虽然有感

情线索,但是无论是方迪还是戴梦岩都不像《遥远的救世主》中丁元英和芮小丹二人心灵相通、心心相惜的爱恋;无论是丁元英还是叶子农,都是崇尚自由,想要在尘世间寻求一净土的人物,有种看破红尘或者说与尘世间的人们格格不入之感,为何还要“天幕红尘”呢?

《天幕红尘》一书中,让我很感兴趣的不是叶子农的感情主题,也不是奥布莱恩如多米诺骨牌般的设计,而是叶子农与老九在一起分析老九所开饭店衰败问题所在以及如何发展的谈话,轻描淡写的一席话却有拨开迷雾、理清脉络之效,而老九的问题,也是大多数人们困惑之所在,与其说我在读书,不如说我在书中想要寻求解决自身困惑的答案。

另外,在看此书前,当别人提起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民主等词,我会不屑一顾,上学时早被政治课摧残过无数遍的词,我甚至会在心理嘲笑一句“老土”,可在读完此书后,我只有自惭形秽,为自己的无知,只知表象不知深意的词义理解,果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这是一本值得人深思的书,也许能解开你此刻的困惑,足矣!

【以下为精品推荐,可删改!】

【推荐一:《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合集15篇)》】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

近段时间,我读了一本由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书中详细描写了一个不爱学习、懒惰、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尼尔斯骑鹅的历险记,在经历了各种困难和危险,最终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大男孩儿。

读了这本书,我真是百感交集。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尼尔斯,因为尼尔斯是一个坏孩子。读到最后时,我被尼尔斯的那种不怕困难,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体会到了尼尔斯那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这让我联想起最近这段时间的自己,觉得自己掌握的知识太少,学习上还满不在乎,导致这几次考试没有达到理想的分数,我真是羞愧难当。尼尔斯和我一样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从尼尔斯的变化中,我觉得我也应该端正学习态度,变压力为动力,认真学习,暗暗给自己订了学习计划: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坚持当天知识当天消化,不欠帐;空余时间争取多做练习。

爱因斯坦说的好: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运气。相信我,以后会加倍努力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2

寒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名著,受益匪浅。

这本书里主要讲述了一个顽皮的小孩尼尔斯。由于调戏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小人之后,和迁徙的野鹅周游世界各地最后又变回原形的故事。

在旅行的过程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壮丽的自然风光,获得了许多的历史地理知识,也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救了松鼠救了居民。他懂得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好好珍惜他们的道理渐渐的。他改正了缺点,再也不整天欺负小动物了他变成了一个热爱生灵勇敢机智的少年。

如果我们也像尼尔斯以前那样欺负动物,甚至残害动物,那我们的动物朋友会拒绝少甚至死亡,如果我们像尼尔斯后来那样善待动物好好的对待他们,那么这将是一个多么美好和谐的世界呀。

我们对待动物是如此,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如此。

我有个朋友叫张文博,我们本来一个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是由于我们不会互相宽容,包容对方,使得我们俩经常吵架甚至绝交,一直没有和好还互相打击,用很过分的话伤害对方。于是我们就从朋友成了仇人。

记得雨果说过“人间如果没有爱,太阳也会灭。”是啊,我很后悔当初没有宽容,没有给对方多一点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叫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外国大文豪,她也因这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而成为蜚声世界的童话作家,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非常调皮,喜欢瞎捣蛋。有一次,他用捕虫网对小精灵做了一个恶作剧。小精灵生气了,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这样,尼尔斯只好去寻求帮助,可是没有人理睬他。突然,与他玩耍的大雄鹅莫顿要跟大雁一起飞走,情急之中,尼尔斯只好跳到大雄鹅的背上,同大雄鹅一起飞上天空,到处旅行。旅行经历中,还遇到了高尔果(雕)、阿卡(大雁)、邓芬(灰雁)。他们团结一心,最终把尼尔斯送回家中。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完后掩卷深思,非常佩服尼尔斯知错就改而且有特别强的自救能力。从中我还明白了只要我们大家团结一心,就没有办不了的事。

希望我们小伙伴能做个像尼尔斯那样的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

有一个男孩,叫尼尔斯。他由于戏弄一个小精灵而变成小精灵后,他有了一个本领:能听懂任何一只动物说话。他爬上了围墙,一群大雁把雄鹅莫顿引去跟他们一起旅行,尼尔斯跳下来,抱住雄鹅,说:“你不能飞走!”可为时已晚,雄鹅把他带走了……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是这样,我读的废寝忘食,爱不释手,思绪随着尼尔斯在蓝天上飘扬。

我被小男孩的善良感动了,他帮助被关在笼子里的松鼠妈妈,找来了她幼小的孩子。他的行为也感动了捕捉松鼠妈妈的人们,他们决定把松鼠妈妈和她的孩子们都放了。尼尔斯有救了被几个小孩捉走的雄鹅,他利用他的聪明和胆识,帮助雄鹅重新回到雁群。

我被尼尔斯的勇敢感动了,他在阿卡的帮助下找来了小口哨,把数量众多而又十分残暴的灰老鼠赶出了黑老鼠的地盘,帮助黑老鼠保住了最后一块地盘……

俗话说:“一本好书是一本好老师。”《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好书,我为拥有这本书感到骄傲和自豪!我对作者十分敬佩,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写一本好书,让更多的孩子吸取书中的营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5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中的每个字都蕴含着哲理。暑假里,我阅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

尼尔斯是个聪明淘气的孩子,因惹恼了小精灵,被变成了几寸高的小人,跟着雄鹅一同与大雁开始了惊险的旅程。它们甩掉狐狸,抵抗暴风骤雨,齐心协力

览食,团结合作共度难关。最后,尼尔斯不顾自己仍是一个相貌怪异的小人,从父母的屠刀下救出了雄鹅与雁群,自己也变回原来的模样。

我很敬佩雄鹅与雁群,它们一次又一次地救了尼尔斯,默默地奉献,不求任何回报,将此视为一种责任与义务。雄鹅甚至不顾天气寒冷,自己都浑身冰凉,用羽翼为尼尔斯遮风挡雨,温暖身体,无怨无悔。尼尔斯也很懂得感恩,在雄鹅与雁群面临被屠宰的情况下,他立即想起它们舍命救他的情景。他的心便充满了感激与疼爱之情。终于克服了疑惧不顾一切地救出了它们。这一切让我对“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这句谚语有了更深的理解。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把我带入了知识的海洋,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

记得有位名人曾说过: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呀,一本好书会使人受益匪浅。

最近,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的主角叫尼尔斯,他特别喜欢捉弄其他小动物,也从不认真读书。后来,他因捉弄小狐仙,被小狐仙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他不想变成这样,于是去寻找小狐仙,请求他将他变回去,但是他找不到小狐仙。他到牛棚去问牛,牛不肯告诉他,因为他曾经捉弄过很多动物也包括牛在内。此时,尼尔斯后悔极了。虽然小狐仙把他变得那么小,但是他能听懂动物界的所有语言。一只年轻的鹅想跟随大雁旅行,尼尔斯为了让它留下来就骑上它。可刚骑到鹅背上,没有留下鹅,却让鹅带上了天空。

从此,尼尔斯跟着鹅很大雁们去旅行,他帮助大雁做了很多好事,得到了很多动物们的喜爱。最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家。小狐仙等候在那里,将他变回去了。尼尔斯从这次奇妙的旅行中,懂得了要保护动物,尊重动物。以后,他再也没有捉弄过任何动物,并暗下决心,要好好学习,回报父母对自己的关爱。

人的一生中,可能会不经意间犯很多错误。犯错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怀着一颗感恩谦卑的心,努力完善自我,我们会收获更多精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7

这几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男孩,他住在瑞典的一个小村庄。不爱学习的他喜欢恶作剧捉弄别人。有一天他捉弄小精灵所以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尼尔斯发现自从自己变成小不点后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了。周围的小动物因为以前被尼尔斯戏弄过,所以也就开始追着尼尔斯大喊着“报仇啊”,戏弄他。尼尔斯没办法便骑着自己的好朋友一只大白鹅飞向了天空,他们与大雁们一起绕着瑞典飞行了很久。一路上尼尔斯不再戏弄它们,而是时时刻刻保护着它们。它们在途中遇见了幸福的松鼠一家,还帮助了它们赶走了狡猾的狐狸。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还遇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回到家恢复原形的尼尔斯也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聪明的大男孩。

我想,尼尔斯之所以成长是因为“爱”。让他变得成熟,不再幼稚。在他特殊的旅途中大白鹅对他的真挚的友情碰触到了他,对松鼠一家伸出援手是他爱的表达。而我们在平时生活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将心比心,与人为善,因为心怀大爱所以我们能做到。爱同时也是世间万物不可缺少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

这本书是说,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他是一个调皮的男孩。他的父母让他干什么他都不可能去完成的,甚至包刮玩耍。终于有一天,他抓住了一个小精灵,并被愤怒的小精灵变成了小人。之后便和他家的大雄鹅马丁一同加入了雁群,刚开始的时候,雁群的领头雁阿卡对马丁和尼尔斯报忧敌意。但当尼尔斯成功地救出一只大雁,并赶走不怀好意的狐狸斯密儿时,阿卡对他们的敌意就飞上九霄云外了。在到达拉普兰的途中,他们让松鼠一家重聚、帮助里奇先生及古堡人民击败了企图霸占古堡的老鼠们、观看了“鹤之舞表演大会”……。经过了重重困难,他们终于来到了拉普兰。这里有着盛开的鲜花、温暖的天阳对他们来说,这儿就是美妙的天堂!可当看见了那一幕的尼尔斯回到自己的小屋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从来都不会留念谁的尼尔斯,这次竟然破天荒地想念了爸爸和妈妈。终于,他们返回了……

我觉得尼尔斯是一个调皮的男孩,但他又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我真希望我也能随心所欲地让自己变大变小。这样我就也能享受一下在空中翱翔的感觉了!

真希望这样的好日子快点降临我的头上。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9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听了这本书的名字就很有趣,接着就读了起来。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图,觉得有趣,便迫不急待的打开了这本书,看了起来,翻到第1页,我才知道尼尔斯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他长得瘦瘦高高的,有着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睡觉和吃饭,剩下的时间时间就是调皮捣蛋。刚读完这一段,我的头脑中就浮出了几个问号,天鹅能背得动这个十四岁的男孩吗?如果能背动,又能飞多远呢?几个问题在头脑中回旋着,原来是一个神奇的'镜子里有一小精灵,尼尔斯看到了,用苍蝇罩把小精灵罩住了,过了一会儿,小精灵想尽了办法终于逃了出来,于是小精灵生气了,便把尼尔斯也变成了小精灵,尼尔斯恳求小精灵,可是小精灵还是那样对待尼尔斯的,尼尔斯从屋里逃出来了,从此尼尔斯居然能听懂动物说话了,他看到了自己家的鹅要和大雁一起去南方,便走到前去,随着家鹅一起去南方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从中我知道了,无论变成一只什么,无论丑,还是不丑,都要学着做一个活泼开朗的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但由于调皮的举动变成了小人儿,经历着种种困难。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儿后,改掉了自己许多缺点,变成了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尼尔斯帮助了大雁许多次,他与动物们和睦相处,用他的杌智和勇敢与狡猾的斯米离莱做斗争,最后用铁链把他锁住了。尼尔斯乐于肋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尼尔斯从调皮的“坏”孩子变成了人人喜爱的好孩子。

尼尔斯欺负小动物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因为一次旅行改变了他。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要勇敢地去面对,要想办法去克服困难。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关心爱护动物。我们要学习尼尔斯去帮助有困难的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题目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部童话小说。

书中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淘气顽皮的小男孩,经常把小巫师抓起来在空中扔来扔去,有一次,小巫师实在忍无可忍,施了法术,把尼尔斯变小了,让他骑上一只天鹅游荡,最后,尼尔斯历尽重重险阻终于回到了家,知道了自己要和别人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不能再淘气了。小巫师这才把他恢复原样,让他和家人团聚。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做人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爱,书中的尼尔斯虽然是淘气的孩子,但他知错就改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我还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抄在了我的积累本上,用在我的习作上,让我的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这本书,成为了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位要好的伙伴。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2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孚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的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了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于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一些东西: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能帮助人类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狗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给人类和大自然的好处真是说不完!假如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了动物,将会是什么样子啊!花丛中看不见蝴蝶、蜜蜂的舞姿了;

田野里听不见青蛙、蝈蝈、蟋蟀的歌声了;小溪里看不见鱼、小虾游动的身影了;公园里听不见老虎、狮子的吼叫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毫无生机的世界!

人类完全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一个安生之地,不该驱赶、残杀它们。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幸福!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3

有一个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尼尔斯”,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感到很奇怪,鹅怎么会飞呢?尼尔斯在旅行中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尼尔斯。他年龄和我差不多大,但是他很顽皮,经常欺负小动物,也不喜欢学习。有一天他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拇指大的小人儿,骑着他家的大白鹅,跟随一群雁群,周游各地。在旅途中,他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正是这次奇妙的旅行,让尼尔斯懂得了什么是善恶,学会了同情和爱,收获了友谊。他用爱心去帮助别人,遇到困难不放弃,最终恢复了原样,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受大家欢迎的人。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我们需要善待动物,因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以前尼尔斯经常欺负小动物,当他变得比动物还小,需要寻求帮助的时候,却遭到了动物们的排挤。在旅途中尼尔斯不顾危险,帮助了大雁,得到了雁群的信任。大雁阿

卡说:“我们中间任何一个都愿意为尼尔斯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每个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自私的人很难交到朋友,我们要有爱心,去关心和帮助周围的人,这样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很温暖。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和动画各有不同的魅力,其中动画让人更身临其境,尤其大雄鹅驮着尼尔斯飞翔时,我也仿佛骑在了鹅背上,感觉到风像狮子一样在吼,在耳朵边呼啸。书呢,心里活描述得更加细致,例如尼尔斯心中充满惆怅,目送大雁远去时,我像真的看见了他一样,能感受到他的难过。

这个故事讲述了被变成精灵的男孩尼尔斯从爱捣蛋的坏孩子到乐于助人的好孩子的过程,骑在鹅背上和雁群周游全国。

在周游全国的日子里,尼尔斯做了很多好事,同时也经历不少艰辛,克服了不少困难。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尼尔斯救出差点被当成大餐的莫顿。

那次,尼尔斯偷偷地溜进一个罐子里,待了两三个小时,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趁那学生喝水时,罐子打开,他就踮起脚尖悄悄逃走。他不顾奋力追赶的女仆和学生们,成功救出大雄鹅莫顿,又被雁群夸奖,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尼尔斯的大改变,证明他努力了,改正了错误。我们也一样,有不好的地方,要改邪归正、知错就改。一起努力吧,做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内容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和一只会飞的家鹅莫顿跟随一群大雁一起旅行的故事。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尼尔斯解救了一只被狐狸斯密尔叼走的大雁。一天晚上,狐狸趁雁群在睡觉,悄悄地把一只大雁叼走了,可是声响太大,把尼尔斯惊醒了。他急忙跑去追逐狐狸。终于,那只大雁被救了出来,雁群很感谢尼尔斯的帮助。后来,狐狸又袭击了雁群很多次,但被耍得晕头转向。但狐狸不抓到大雁不死心,继续跟踪雁群,最后它被引到一户人家的院子里,看门狗抓住了它,尼尔斯用铁链绑住它并拴在柱子上。斯密尔成了看门“狗”。尼尔斯在这次旅行中经历了各种危险,他都永不放弃,寻找解决方法,帮助了很多人和动物。他回到家后,变回了原样。他改掉了调皮捣蛋、不爱护动物、不爱学习的缺点,成了乐于助人、爱护动物的人。我也要像尼尔斯一样,在生活中积极向上,乐观勇敢地面对一切事情。

【推荐二:《《春》读后感12篇》】

《春》读后感1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春》读后感2

我读了《森林报·春》这本有趣的故事书,它讲了春季里大森林中多姿多彩的动物故事,它们自己忙着做自己的事,干自己的活。在大森林里每天会发生不同的故事。作者经过采集把它们整理成了引人入胜的《森林报》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一名科学家,他能研究到动物的生活时间有多长,有多短,我觉得特别有意思;他还可以判断哪一个是有毒的植物,哪个是没有毒的植物,他去世了他的家人都很想念他,就把他埋在泥土里了,有一个人名叫卡密,他就发现了这个人。卡密就把他放进了另外的一个地方,到了另一年他们的家人就一直在找他。

《春》读后感3

《春夜喜雨》这首诗写的是“雨”,诗人敏锐的抓住这场雨的特征,从各个方面进行描摹。第一句写了下雨的季节,直接赞美了这场及时雨。仿佛知晓人们的心思,在最需要的时候悄然来临。后面三句集中写“夜雨”。野外一片漆黑,只有一点渔火若隐若现。诗人于是兴奋地猜测:等到天明,锦官城里应该是一片万紫千红吧。诗中没有一个“喜”字,但处处都体现着诗人的喜悦之情。

通过以上对诗句的分析,不难看出,杜甫是按这样一条情感思路来构思行文的,即盼雨——听雨——看雨——想雨。

《春》读后感4

这首诗的作者是唐代大诗人杜甫。杜甫,字子美,河南巩县人,被尊称为诗圣。杜甫一生人格高尚,忧国忧民,他的约1500首诗被流传了下来。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和李商隐与杜牧区别开来,李白和杜甫称为“大李杜”,李商隐和杜牧称为“小李杜”。

《春夜喜雨》这首诗的念义是:好雨似乎懂得适应季节,春天里草木发芽生长,细雨随着微风悄悄地在夜里撒落,使万物受到滋养。天上乌云密布,乡下的小路全都黑沉沉的,只有江上的小船上的灯火还在一闪一闪的。第二天清早,到处是湿漉漉、红艳艳的一片,沾着雨水的鲜花装点着锦官城。

杜甫是伟大的爱国诗人,这次暑假去四川游玩,我们还经过了杜甫草堂呢。

《春》读后感5

今天,我看了一篇名叫《春》的文章,文章讲了作者对春的期盼,对春的喜爱。

读文章后,我感到异常的清静,如同身临其境一般,耳边只有清脆的鸟叫声,眼前,是一片青青的小草,上面开放着许多美丽的野花,桃树、梨树、杏树上开满了花,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闭上眼,一阵阵香气扑鼻而来。

春天,是可爱的,春天,是美丽的,我爱春天!

《春》读后感6

当我从语文书上看到《竹颂》这篇文章时,立刻被劲竹坚毅顽强、无私奉献的品格和质朴清新的本质深深打动了。

这篇文章讲述了劲竹的生长和气节,体现了作者对劲竹的喜爱以及对劲竹品格的赞美。

现实生活中,很多小朋友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父母舍不得让他们受一点委屈、,因而,一些小朋友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这样的小朋友长大以后如何能成为祖国的栋梁呢?不经历挫折,怎能取得呢?

我们要劲竹那坚毅、顽强、无私奉献的品格,不做温室里的花朵。

《春》读后感7

今天,我与妈妈同读了朱自清写的文章《春》。

在他的笔下,春是多么的迷人,仿佛世间的一切都有了生命一般,他通过几处场面描写,表现了春的到来,春给大家的快乐。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运用了拟人写作方法,把一些自然生物,赋予了人性化,让它们活了起来。

我们仿佛可以听到它们的`欢声笑语,听到它们唱的春天之歌。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作者对春的喜爱、向往。

《春》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中有很多好词好句好段,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把它摘录下来了。好词:百花齐放、阳光明媚、探出、春意盎然、流连忘返、清澈、赞美。

好句:一阵春风吹来,吹得小草探出了头;吹得垂柳吐出了嫩芽;吹得迎春花露出了笑脸。好段:春风春雨送走了寒冷的冬天,迎来了百花齐放、阳光明媚的春天……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停在高高的电线上,像一串串美妙的音符,奏响了“春天的交响曲”。处处春意盎然,使振奋。河里的水是那么清澈,水底的鱼儿游来游去,好似在跳迎宾舞,让人看了流连忘返。朵朵白云在碧蓝碧蓝的天空中漂浮……

啊!春天令人向往,令人赞美!

《春》读后感9

前些天有事出差,旅途中无事便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春》,感触颇深。

这是一篇借景抒情的散文,也可以说是一首抒情诗,一幅风景画,一曲春的赞歌,作者以诗的笔调,描绘了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生机勃发、草木花卉争荣的景象,赞美了春的创造力,激励人们珍惜大好时光,辛勤劳作,奋发向上,抒发了作者对春天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之情。

《春》读后感10

大自然是一个奇妙的世界,他可以看见很多的小动物和很粗壮的大树,而且还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叶子,真美呀!那些叶子就像一只只的毛毛虫一样好玩,这些树就像一串串的彩灯一样美丽,它们点缀了我们的大好河山。

我读到这些美景,不由地想到,我们应该保护环境,一点一滴从我做起,保护树木,珍惜水资源。我们也要热爱大自然,热爱街边的一草一木。

《春》读后感11

今天我看了《西顿动物记——春田狐的爱》这本书,看完书,我很感动。

这本书的主人公春田狐妈妈维克森有四个可爱的小狐狸孩子,它们的爸爸为了保护孩子给孩子们填饱肚子,最后被农场主打死了。狐狸妈妈的三个孩子也被农场主压死了,最后一只被农场主的儿子领回来用铁链子栓了起来。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狐狸妈妈看见自己的孩子被铁链拴住了,她用牙咬了一晚上铁链,但是铁链肯本没有断,它看着铁链哭了。

看完这本书,我和妈妈分享了故事,妈妈听完我讲的故事,妈妈感动的哭了。我也深深的感受到了狐狸妈妈对孩子们的爱。动物和人一样,都会很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能付出所有。

《春》读后感12

我读了《西顿动物记之春田狐的爱》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维克森他们一家由于食物缺少,维克森经常去农场偷鸡,这个行为惹恼了农场主,让维克森一家遭到了无情的捕杀,同时,他失去了自己亲爱的丈夫和三个可爱的孩子,只有一个幸免了,关到了农场里,有铁链子拴起来了。

维克森怎么努力也把铁链打不开,维克森决定给孩子永久的“自由”和尊严。

我可以感受到人类无情的捕杀和流产在动物身上的那份浓浓的亲情。

【推荐三:《三国演义读后感热》】

三国演义读后感1

自从读了《三国演义》后,使我受益匪浅,知道了《三国演义》里的各种计谋,草船借箭、空城计、火烧赤壁等等。

《三国演义》主要讲东汉末年,朝廷腐败无能,各路英雄好汉一起除了官宦,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等,消灭宦官后,为了分出胜负,形成了三国鼎力的局面,有蜀国、魏国、吴国。他们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之后又招兵买马,东山再起,最后,魏国打了胜仗,建立了晋国。

读了《三国演义》,我才知道为什么刘备没有赢,原来是张飞在和刘备会和的途中,被手下人杀死;关羽没有防备,被孙权暗算,抓了杀死;刘备为了给关羽报仇,战败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病死了。这真可惜,想想之前那一些贪官被抓,我真开心。想到后来刘备、关羽、张飞还有诸葛亮死了的时候,又是多么的怀念。

想想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没有战争的弥漫,只有和平的光辉,在幸福中成长。我们应该感到骄傲,我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们真的很幸福。当我读到”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和”老百姓血流成河“时,我感到这实在是很悲惨。战争竟然连老百姓也不放过。

就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历史;就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战争的可怕;同时我也学到了各种谋略,特别是《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他们很值得我学习。对我的人生有很大的启发。

三国演义读后感2

歌德曾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的书名叫《三国演义》。

当我翻开书仔细阅读时,我的心情也随之书而变化,当我看到刘备他们的军队凯旋时,我也兴高采烈起来;当我看到关羽、张飞牺牲时,我不禁悄然落泪;当我看到刘备他们在攻城时,我的心十分紧张,一上一下的,生怕他们攻不下这座城池。

有一次,我思考起来,为什么关羽会败走麦城、失荆州,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关羽实在太骄傲了,瞧不起孙权,所以才会输得惨不忍睹,最后被孙权所杀。

我的一个同学的妈妈,曾经参加过一次英语研究生考试,在考试时,当她看到别人考的面红耳赤时,她自己觉得还简单啊,就有了一丝骄傲。结束时,有人

就问她卷子难不难?她觉得这次考试还简单的,就骄傲了,就说很简单。

当几天后,教试结果出来了。那位妈妈考了有史以来最差的成绩——22分。原来在考试时,她太粗心了,忘记把“A”卷或“B”卷填上去了,白白丢了70分。那位___心里非常后悔,真想再重考一次。可是没有机会了。

我有时可能也会这样,当犯了粗心后才明白过来,后悔就已经来不及了。

这本书我已不知翻了多少遍,可每次都有一个新的发现。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这本书也让我知道当时世界的动乱,都是因为君主的无能才引起的。

俗话说:“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让我们多看课外书,来增长知识吧!

三国演义读后感3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东汉末年,三国时期三个国家互相争斗,最后被统一归为西晋的故事。故事描写了许多鲜活的人物,有义薄云天的关公,有关爱百姓的刘备,有骁勇善战的吕布,也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

这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有几个人物更让我无法忘怀。首先是刘备。在曹操挥军南下,正要到新野是时,是刘备心系百姓,带领百姓和众人一起走到了江夏。后来抓住敌将时,都是仁德为先,残忍为后。为匡扶汉室,经历千辛万苦,但最后因阿斗懦弱无能,让刘备的基业毁于一旦。

其次是诸葛孔明,他神机妙算,重情重义,为刘备打下了三分天下的基础,在诸多战役中屡建奇功。诸葛亮一生鞠躬尽瘁,精忠报国,将毕生的能力传授给了姜维,在最后的六出祁山,五丈原之战中归天。

《三国演义》让我知道了怎样做人,怎样取得别人的信任,怎样名扬四海。我以后也要向诸葛亮等人一样:不要放弃,不要轻易叹气,要坚持到底,好好学习,将古人的这些美好品质发扬下去。

《三国演义》奉告我们一个道理:“不可以因小事大”。“一失脚成千古恨”嘛!书中刘备因东吴杀了自个儿的二弟关羽和三弟张飞,就一负气率领七十五万蜀军进击东吴,最后结果被陆逊火烧连营,且烧得片甲不留。那一仗,就关系到蜀国的命数。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挣到气而殒命泉下。令人惋惜啊!压根儿,蜀国食粮丰足,兵多将广,武有五兔,文有卧龙凤雏,但自打那一场仗后,就起步了下坡路。

三国演义读后感4

借着寒假时间我又一次品读了三国演义,收获颇多。

《三国演义》是明清时代的一部断代历史小说,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公元184年到230年间的历史故事,起自黄巾军起义,终于西晋统一。《三国演义》里人物众多,书中描述了昏庸的刘禅,无能之辈吕布、群雄袁绍、袁术、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储、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右的蒋干,这部书主要塑造了三个人物:刘备、曹操、孙权。刘备性格仁慈,随机应变,刘备爱才出了名,为了诸葛亮他三顾茅庐,后来他便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了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使人民代代相传。当曹操识破他英雄时他随机应变骗过曹操。曹操奸诈,有谋略,机智。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但他也有宽大的胸襟,在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使刘备心惊胆战,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他也有热血,也曾爱国。他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

他十分残暴,因为父亲被杀大开杀戒使无数无辜百姓受到灾害。孙权尤其相比则描写较少,但不免可以看到他的雄才大略,从曹操与孙权大战时不禁发自肺腑道:“生子当如孙仲谋。”不免看出他的威风和气魄。后人苏东坡也曾借刘备曹操来夸赞孙策。孙策能在三国是保卫自己的土地,夺回荆州。也突出他知人善用,敢于斗争。

轻轻合上这本《三国演义》,脑海中却不时浮现出书中三国时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一幕幕。

三国演义读后感5

两本书皮金黄的文言文名著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轻轻翻开,细细品读,书中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合上书时,我平静的心早已波澜壮阔。没错,它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翻开第一页,首先我看到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作者罗贯中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把忠、仁、义融入书中,深入人心。

忠。他降汉不降曹,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就是关羽。关羽不但忠,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里描写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自从我读过《关羽刮骨疗毒》之后,关羽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起来,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仁。刘备骨子里透着一股仁的精神,刘备携民过江事件也让他的爱民名声流传。刘备、诸葛亮大败曹军之后,移驻在樊城。曹操为了报仇,分兵八路,追杀而来。诸葛亮料定抵挡不住,劝刘备放弃樊城,渡过汉江。刘备不忍心抛弃百姓,便带着他们一起过江。刘备看见百姓拖儿带女,号泣而行,哭喊:“为我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罢就要跳江。幸亏左右急忙抱住,才免于刘备自尽。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三国演义》中的“义”,只是指兄弟之义,国家大义和知遇之义吗?它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含义等着我们去体会,发现呢?

三国演义读后感6

在读书节期间,我认真品读了许多名著。如《爱的教育》、《伊索寓言》等。尤其是《三国演义》中鲜明的人物形象,精彩的故事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欣赏刘备的宽厚仁慈,佩服关羽的勇猛无敌,更佩服诸葛亮的足智多谋,神机妙算。

记得徐庶曾说过:“诸葛亮乃卧龙,凤雏是庞统。卧龙、凤雏,得一者可得天下也。”果然如此。

诸葛亮在刘备手下,立下了汗马功劳,火烧赤壁,草船借箭……著名的巧计战役都是诸葛孔明的锦囊妙计,在品读这些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草船借箭》。

周瑜要攻江东,但水战需要箭,利箭是水战的必须品。周瑜与孔明商讨此事,要孔明十日内造十万利箭,但孔明说只需要三日,并立下军令状。

三日内造十万利箭,算一算平均一日要花费铁器、竹子、羽毛不在少数,一天内也未必能筹集完备。就算全城之人一齐造箭,可能也不会完成任务吧。孔明

只凭着自己的学术来分析、判断的。虽说不是神灵,但他夜观星相,神机妙算也能肯定事实。我们要向他学习,天文地理全精通,对于知识要不耻下问,好学才会成才。学习诸葛亮的聪明勇敢的精神。

孔明立下军令状后,周瑜自喜,想方设法阻止造箭时间,以便处死孔明,但孔明并不急,两天过了,孔明借江雾,去曹营。曹操心恐有诈,便下令万箭齐发。待雾散,足有十余万利箭。曹操大怒。

孔明自有妙计,轻而易举的将十万枝利箭弄到手中。不费一兵一卒便骗了曹操。我很佩服孔明,因为他足智多谋,有智有勇。在学习上我们要下苦功,成为一位与诸葛亮一样的风云人物。好好学习便是此事的基础,多读书,多学习。成为一位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伟人!

在此后的日子中,我又赏析了很多名著,从中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读后感7

在历史的长河中,总有一些承载着中华文明的东西泛着光芒,犹如沉淀在河里的金子,细小却珍贵,吸引着无数人灼热而坚定的目光。而它们的作者,那些呕心沥血,为自己梦想一路挺进的人,也就这样紧紧地被世人所铭记。他们的灵魂与他们的作品一样万世不朽。这样一本书,它亭亭玉立在文学的巅峰,它的名字是——《三国演义》。

它讲述了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各路勇士舍生忘死,为了国家而拼杀的故事。

不论是狡猾奸诈的曹操,忠厚老实的刘备还是有勇有谋的孙权,都被这一本书洋洋洒洒地写出了活力与生命。或许只是寥寥几笔,一个清晰透彻却不失勾心斗角的故事就这样呈现在你眼前。这就是《三国演义》的魅力。

我曾为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叹服过。每次捧起手中那本轻盈却珍重的书,我的眼前就总飘荡着他的身影。他足智多谋,刚出山就燃起了三把大火。其中,赤壁之战更是使得曹军大败,元气大伤。他能言善辩,曾在江东舌战群儒,连周瑜也略输他一筹。他洞悉敌友,利用敌军多疑的特点,用一招“空城计”避免了全军覆灭的危险,扭转乾坤。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了使刘家打下天下,他呕心沥血,写出一篇千古名作《出师表》。这种忠心耿耿的人才怎不叫人叹服!

我曾被赵云的忠诚折服。我曾向远眺望,想象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穿着金甲,在数以万计的敌军里七进七出,只为保住自己主公的孩子而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那该是多么威武与决绝,那种危难关头毫不犹豫的反应,更是证明了他的一片赤诚。

三国演义读后感8

这天,我读《三国演义》,顿时有感于怀。

人们都认为三国是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80年这90年里,实际上真正的”三国是在“三分天下吴蜀魏”那个时候,但要是只写真正的三国,那么曹操和其他三国名人就没有出场的机会,《三国演义》也就没有那么好看。

枭雄,也就是凶猛的英雄,最先想到的就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更令他威风八面,加上他平时南征北战,在人们心中自然会成为枭雄。他的基本策略是招降纳叛,因此他得到人才和武将还有许多他想要的东西,但是,曹操随着自我的发展,野心也开始膨胀,从枭雄摇身一变成奸雄,从骑都尉升到丞相,就差没当皇帝。当我看完曹操的事迹后,再回顾他以前的事,不得不承认他很不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很多人都说刘备是枭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曹操每次打仗都是冲在前面,刘备就很少出马,但他战黄巾,斗吕布时,他打的很英勇。刘备是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在人们心中真不明白他的人气和地位飙升到什么层度。

孙权是个好皇帝,可“藉兄父之基业”这几个字使他很难堪,但他带兵打和政治方面都很卓越。在《三国演义》里孙权既没有曹操那么凶猛,也不像刘备那么懦弱,因此名声比较好,活得比曹操和刘备长,使得吴国的寿命长。

匆匆忙忙地赶一个下午,没打完,也打不完,过不,看在我是新手又打字辛苦的份上,还是饶我吧。

三国演义读后感9

这几天,我读了众所周知的《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故事。

书中讲述了一个个经典的历史故事: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赵云血战长板坡……书中还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有巧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的诸葛亮;降汉不降曹,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有在华容道义施曹操的忠胆侠义的关云长;还有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等等。可我最喜欢的还是粗中有细的张翼德——张飞。

说起张飞,我相信看过《三国演义》的人都不陌生。他那粗鲁的外表,莽撞的性格让人难以忘却。我非常佩服他。他在刘备立功还被一督邮发威的情况下,发怒用柳条鞭打那督邮;又和刘备,关羽一起战胜了吕布;在长板上他又巧妙用计,让小兵们把枝条把绑在马尾上,在树林里来回奔跑,扬起尘土,使曹操以为有伏兵不敢追来;最让人称奇的是张飞那山崩地裂一般喝声,不但把曹操身边的夏候杰吓得肝胆破碎而栽倒下来,还把曹军喝退了。他是名副其实的一员猛将。虽说最后,他因关云长被杀而失去理智,被手下两位小将所杀。但这也恰恰体现出他的侠骨豪情,兄弟情深!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古典名著之一,你值得一看。

三国演义读后感10

我非常喜欢看《三国演义》,这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空城计》中讲述到:不料曹真出师不利,军师王朗被诸葛亮阵前骂死,诸葛亮大获全胜。诸葛亮写了一封信,诸葛亮说司马懿足智多谋,心怀大志。孟达听诸葛亮说的,把徐晃射死。诸葛亮分拨已定,先引五千兵退去西城搬运粮草,司马懿引大军十五万,向西城蜂拥而来!众官听见这个消息,大惊失色。

神威能奋武,儒雅更知文。《三国演义》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战争残酷,统治者的尔虞我诈,将土们的赤胆忠心,

关羽,他忠贞守义,赤城勇锰,他是正义的化身,他是我们心中威风凛寨的武神。有一次,我看到有人在欺负小狗,我对那个人叫道:“不能欺负小狗。”那人听见我的叫声撒腿就跑。看着他跑走的背影,我急忙跑过去看小狗,它不停地向我摇摆着尾巴,似乎在感谢我的“救命之恩”。我摸了摸小狗的头,非常开心地说:“我也可以像关羽一样了,做一个见义勇为的人。”

还有一次,我在吃完饭后,我把吃完的剩饭打包回家,走着走着,我忽然看见一只皮包骨的流浪狗,它嗅到我拿剩饭残羹的味道,立马就朝我跑过来了。我

吓得飞奔起来,可没跑了多久,那条流浪狗把我逼到了死胡同,眼看就要成为那狗的'美餐了。我突然间心生妙计:把我手中打包的剩饭扔给那条狗吃,它就不追我了。果不其然,它真的正在美滋滋地吃着那些食物,我也脱离了险境。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凡事不慌不忙,机智地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法。

三国演义读后感11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很多书籍。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罗贯中的小说《三国演义》。这部小说讲述了汉朝与晋朝之间一段分裂的历史,当时魏蜀吴三个国家都想统一天下自己当皇帝,但最后谁也没有成功,被统一归于晋。我特别欣赏小说中的三个人物——关羽、张飞和曹操。

红脸的关羽身高九尺,面如重枣,手持青龙偃月刀。他是个重感情、讲义气的人。当初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后来曹操将三兄弟杀散。关羽没办法,投降于汉朝。曹操一直想收降关羽,但关羽并未投降,而是千里走单骑寻找到了大哥刘备和三弟张飞。

黑脸的张飞身高八尺,燕颌虎须,声音如雷,气如奔马,专好结交天下豪杰,非常有勇气。在讨伐董卓的时候,敢于和天下第一勇将吕布对阵;在当阳桥上,面对百万曹军,他大喝一声,桥梁断了,水也倒流了。我很钦佩他这种气魄。

舞台上的曹操是白脸,代表着奸诈。其实他并不奸诈,开始他是为了汉王朝行刺董卓,虽然没能成功,但他发表讨伐董卓的檄文,并聚集了天下十八镇诸候征讨董卓。在他担任丞相之后,统一了北方,更想统一中国,可是“挟天子以令诸候”的做法被人称为“汉贼”。我觉得他是个有功也有过的人物。

我认为《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值得读的书,书中的人物各有特色,故事情节更是精彩纷呈,如草船借箭,赤壁大战,水淹七军等。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觉得《三国演义》很有意思呢?有时间一定要读一读哦!

三国演义读后感12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中国文学历史上灿烂的一页,每次读到这本书,我都会被书中的人物深深的吸引着,打动着,让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三国演义》主要讲述了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到司马炎建立晋朝期间发生的事情。书中刻画了将近200个人物,有生性多疑的曹操;有心胸狭窄、忌才好胜的周瑜;有求贤若渴的刘备;有忠心耿耿的赵子龙;还有武艺高强、当时响当当的人物关羽,在这些人物当中令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关羽了,他温酒斩华雄、降汉不降操、过五关斩六将。虽然关羽是英雄,但是他太过于骄傲和大意,导致蜀国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借”回来的战略要地——荆州九郡,拱手相让给了吴国。

当年关羽驻守在荆州,孙权苦攻不下,整日发愁,他的谋士陆逊给他想了一个计策,就是假借归顺之名,向当时的荆州守将关羽送了许多美女和好酒,以达到麻痹关羽的目的,果不其然,因关羽的骄傲自大,蛮横无理,使得孙刘关系进一步恶化,最后由于志骄意满失了荆州,功亏一篑,致使他败走麦城丢了性命。

由此我也想起了前段时间的段考,因为我的骄傲和大意,结果语文阅读分析题做漏做错,最后只得了个89分,失策失策!这正是:关羽大意失荆州,而我大意失分数!以史为例,以史为鉴,我明白了: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不可以骄傲自大,在任何事面前都不可以松懈,否则必然会败北。

三国演义读后感13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中的每个角色刻画的都栩栩如生,一场场动魄的战争,让我手不释卷。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也是我国第一部章回体小说,故事描写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近百年的历史风云,再现了以刘备、曹操、孙权为代表的,“魏、蜀、吴”三国群雄逐鹿,三分天下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许多英雄人物让我敬佩不已,刘备为了成就大业三顾茅庐,礼贤下士,求贤若渴,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重情重义,侠肝义胆:诸葛亮巧用“空城计”足智多谋。"桃园结义"草船借箭”"赤壁之战”:等经典故事一直让我回味。

《三国演义》也让我变得更加勇敢坚强,那是一个暑假,妈妈爸爸带我们去爬山,爬到一个景区的时候,我弟弟提议去走吊桥,我满脸“写”着不想去。可是走过了吊桥就到下一个景点了,所以不得不去,工作人员帮我们弄好安全绳后,我就走上了桥,刚开始走的时候并不害怕,但是走到桥中间时桥开始晃动了,我就不敢向前走了,看着妈妈爸爸和弟弟都顺利地过了桥,我的心里就开始忐忑不安了,但我想起《三国演义》里勇敢的英雄后,我就想我不能败在一座桥下,于是我一鼓作气走到了桥对面。这对我来说,是成长中又一次成功的挑战。

书好像一盏指路的明灯,读《三国演义》我领略到了古典名著的精华,开阔了眼界和胸襟,变得更博学,更智慧、更自信、更勇取,我们要像英雄们那样,敢于战胜困难挑战自我,做自己生命的强者。

三国演义读后感14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是一部关于权谋、忠义的书,很值得玩味,让我全方位了解三国历史。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大家想必都很熟悉,仁德之主刘备,义薄云天的关羽,暴君董卓,长厚的鲁肃,足智多谋诸葛亮,乱世枭雄曹操。而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诸葛亮和关羽。诸葛亮向来以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出名。在赤壁之战中运用火攻这种充满智慧的作战方式打了一个漂亮仗,教会我们在生活中应冷静的用智慧去思考各种事情,三思而行。而我妈妈更喜欢诸葛亮对刘备的忠诚,在刘备去世后一人扛下了沉重的江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喜欢关羽也是因为他的忠义,他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提青龙偃月刀,后骑一匹“赤兔马”,他降汉不降曹、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在赤壁大战中在华容道义释曹操,真是令我崇拜不已。《三国演义》是一本流传二千多年的历史巨作,在这本书中,各路英豪纷纷登场,栩栩如生,他们各有各的特点,也有许多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全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赤壁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孙刘结盟,与曹操大战一场,期间双方各显身手,计谋层出不穷:苦肉计、连环船、火攻等等,精彩万分,最终由于孙刘联盟技高一筹,战胜了更强大的曹操,可见在战场上,只要运用好各种计谋,哪怕稍逊他人也能获胜。

其实之前我已经读过《三国演义》,但这次我是与我妈一起读的,每读完一章,我和她便会对章节内容进行讨论,分享各自独特的见解,我和妈妈都有所收获,这是我之前一个人阅读时所无法得到的。

三国演义读后感15

在我读过的众多名著中,《三国演义》是最让我感慨万千的一册书。从黄巾起义到一统三国,历经了多少震撼人心的传奇经典。

翻动书页,眼前便浮现出曹操气吞山河、刘备三顾茅庐、孙权胸怀大志、最后三国鼎立的生动场景。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蜀吴联盟北伐曹军,黄盖仅率三十条船,用火攻歼灭曹操三十万大军,取得了以少胜多、以智取胜的典范。

烽火乱世时代,确实英雄辈出。以卖草鞋起家的刘备,用眼泪与诚意换取天下、独霸蜀国;被后世称为奸雄的曹操,凭谋略与霸气驰骋江湖、傲立魏国;志存高远的孙权,以内敛与智慧掠夺城池、创立吴国,三国鼎立局势成也。

三国人物中,我最敬佩的便是卧龙诸葛,他舌战群儒、火烧连营、三气周瑜、七擒孟获,成为了智慧的象征。然而,虽说他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书中提到的空城计、借东风只是后人神话而已。

当然,《三国演义》中那些识时务、避锋芒、等时机的人更是时代的俊杰、最大的赢家!司马懿便是其中的佼佼者,而不被大家看好的刘禅其实也是大智若愚、聪明绝顶的人物,只可惜他的时运不佳罢了。

《三国演义》以独特的笔触刻画了一个又一个鲜活人物,讲述了一段又一段动人的故事,它在承载历史的同时,也使读者们产生共鸣、泛起思索,使大家忍不住读之再读。

本文发布于:2024-03-09 00:36: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122946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动物   没有   帮助   故事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