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发(作者:孟庆元)
【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平安管理制度(一)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依据保证食品平安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特别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准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供应)。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意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
第 1 页 共 13 页
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任凭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需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特别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准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学校食品平安管理制度(二)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食堂采购员必需到持有卫生许可证
第 2 页 共 13 页
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特别,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准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需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需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任凭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平安。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第 3 页 共 13 页
1、餐饮具使用前必需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需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需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需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需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需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需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消灭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刻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需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
第 4 页 共 13 页
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刻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帮忙有关部门查明事故缘由,把握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具体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准时上报学校。
学校食品平安管理制度(三)
一、师生的饮食平安和卫生防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确保饮食平安和卫生防病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二、对食堂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并进行彻底大扫除,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进行彻底清理和销毁,并做好餐具清洁消毒等工作。对学生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公共设施进行打扫及消毒。同时,每年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养分和食品卫生学问的培训。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需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即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培训、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留样菜以及食品卫
第 5 页 共 13 页
生检查的书面记录。
四、学校必需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规范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小卖部必需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五、加强饮水的卫生平安管理,学校要为学生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饮水机,在开学前必需对食堂蓄水池进行清洗,确保学生喝到足量的饮用水,并做好饮水器具的消毒和记录工作。
六、做好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宣扬,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等形式,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源性疾患的预防,对师生进行健康学问宣扬,增加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培育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上报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或者不明缘由的突发事件,应飞快上报疾控部门。
篇2:主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平安和项目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
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平安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平安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平安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平安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平安生
第 6 页 共 13 页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平安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平安管理与监把握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平安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平安负责人应当准时报送平安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平安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平安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平安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平安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平安管理与监把握度。
第九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现场平安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把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依据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平安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殊 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平安管
第 7 页 共 13 页
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平安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平安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平安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需立刻整改;对不能立刻整改的,必需采取切实可行的平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准时报告平安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平安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平安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应当依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
第 8 页 共 13 页
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平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平安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平安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平安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觉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刻排除。
第二十条平安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协作、互通情况,并帮忙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救助制度 抢救制度 教务处制度
教务制度 教学制度 教导处制度
第 9 页 共 13 页
篇3:请销假制度(附表)范本
请销假制度
一、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一年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2天者,违反此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的工资,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和出差费。
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总经理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三、休假:依据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四、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总经理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五、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准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无中心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3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 附:
第 10 页 共 13 页
1、年休假待遇表
2、探亲假待遇表
3、婚丧假待遇表 年休假待遇表 项目 内容 文件依据 适用范围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加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含合同制工人的年休假。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电[1991]2号 省委、省政府鲁发电[1991]42号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按原法定的寒暑假待遇执行,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休假待遇。 休假期限 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等。 休假期间 待遇 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按旷工对待。 休假方式 工作人员休假时间要留意合理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其他事项 工作人员当前在其他单位已享受寒假、暑假和休假待遇的,本年度内均不得再享受休假待遇。 各地各部门可恢复离休干部健康疗养制度,疗养时间和经费开支标准等,仍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字1983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由企业依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精神,自行确定。 注: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的,经领导指导,同休假可合并使用。 探亲假待遇表 项目 内容 文件依据 适用范围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全部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
第 11 页 共 13 页
一年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国发 [1981] 36号 劳总检字[81]12号 国发 [1986] 77号 职工与父母亲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职工与父或母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望规定的待遇。
休假 期间 待遇 探望配偶 每年给予一方一次,假期30天。 国发
[1981] 36号 未婚职工 探望父母 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给假,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已婚职工 探望父母 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另外,依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实行休假 制度的 职工探亲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假如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 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在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①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②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③机关平凡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④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人薪发 [1994]11号 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未纳入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部分在探亲期间照发;未纳入的奖金部分是否发放,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依
第 12 页 共 13 页
据有关规定特殊 行业及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高的津贴部分不作为探亲假的计算基数。 婚丧假待遇表 范围和条件 假期 假期盼遇 文件依据 婚丧假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依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
一至 三天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职工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80]劳总薪字29号 鲁政发 [1998]
112号 其 中 男女双方按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要求结婚的,增加婚假两周,增加的假期,视为出勤。 增加 两周 路程假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可依据路程远近,另给予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
第 13 页 共 13 页
本文发布于:2024-03-06 19:37: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122745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