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发(作者:高博)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公司系统内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系统内各部门、子公司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负责公司正版软件的使用及软件资产的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子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综合管理部负责本部计算机软件安装、保管、升级、版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章 管 理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要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和本办法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第七条 公司本部明确统一合同谈判、各相关部门分签的方式组织采购的软件,各子公司要严格按要求执行。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在年度计划上报时,要将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总结同时上报。
第十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使用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三条 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
任外,公司还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4-02-27 06:51: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122239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