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檀弓》故事二则考点解析(八年级下册)

更新时间:2024-02-20 01:02:41 阅读: 评论:0

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连铜淑)

《礼记·檀弓》故事二则考点解析(八年级下册)

一、文学常识:

1.《檀弓》是《礼记》中的篇名,分上下二篇。故事二则选自《檀弓下》。第一则有人用第一句话题为《孔子过泰山侧》,也有人根据中心思想称为《苛政猛于虎》。第二则有人用第一句做题目,叫做《齐大饥》,也有人根据主题称为《嗟来之食》或《不食嗟来之食》。成语“嗟来之食”出自此处,意思是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2.《孔子过泰山侧》通过孔子师徒与老妇人的问答,揭示了“苛政猛于虎”的主旨。柳宗元的《捕蛇者说》明显受此影响。《齐大饥》通过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表现了人要有气节的主旨。

3.郑玄解释篇名说:“名曰檀弓者,以其善于礼,故著姓名以显之,檀姓,弓名。”即命名“檀弓”,是因为檀弓这个人擅长礼仪,就记录他的名字来彰显他。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不赞成此说:“篇首记檀弓事,故以檀弓名篇,非因其善礼著之也。”现在多从后说,即篇首写了檀弓的事,就以“檀弓”作为篇名。

二、内容解析

(一)孔子过泰山侧

【原文】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一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

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注释】

1.式:同“轼”,车前横木。这里是名词作动词,意思是“手扶车前横木”。这里的“式”是一种表示敬意的动作,两手扶在车前横木上,身体站立注意地听着。《曹刿论战》(九年级下册)中有“登轼而望之”,就是指“登上车前横木眺望齐军”。

2.子路:孔子的弟子,名仲由,字子路。舅:丈夫的父亲。

3.一似:确实像是。一:副词,的确,实在。唐代诗僧景云《画松》:画松一似真松树,且待寻思记得无?曾在天台山上见,石桥南畔第三株。

4.重:读作zhòng,副词,很。

5.舅:古称丈夫的父亲,此处可译为“公公”。

6.死焉:死于虎,意思是被老虎所害。焉:兼词,兼指“于之”,即前面所说的“于虎”。

7.何为:为什么。为:读作wèi。

8.苛政:苛刻的赋税。

9.小子: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的称呼。可译为“年轻人”。

10.识之:记住这件事。识:读作zhì,同“志”,动词,记住。之:代词,代指妇人悲惨境遇的事。

【译文】孔子路过泰山旁边,见到一个妇女在墓前哭得很伤心。孔子扶着车前横木听着。他让子路前去询问说:“听您的哭

声,实在像是遇上很忧伤的事。”妇女于是说道:“是的。以前我公公被老虎咬死了,我的丈夫也被咬死了,如今我儿子又死于虎口。”孔子说:“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妇女回答说:“这里没有苛政。”孔子对子路说:“年轻人,要记住:苛政比老虎还要凶猛啊!”

(二)齐大饥

【原文】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注释】食之:给饥饿者饭吃。食:读作sì,动词,给……吃。

1.蒙袂:用袖子蒙住脸。袂:读作mèi,衣袖。注意:“蒙袂”是省略句,省略介词“以”,要理解为“蒙以袂”,即“以袂蒙”,这才译为“用袖子蒙住”。

2.辑屦:拖着鞋不使脱落。屦:读作jù,鞋子。

3.贸贸然:有气无力的样子。

4.嗟:喂,指不礼貌的招呼声。

5.谢:道歉。

【译文】齐国发生了大饥荒,黔敖在路边准备了食物,等待饥饿的人来了,好施舍给他们吃。有个饿得发慌的人,用袖子蒙着脸,拖着破鞋,有气无力地走过来。黔敖见了,左手捧着食物,

右手拿着水,高声喊道:“喂!给你吃!”那人扬起眉头,抬眼盯着黔敖说:“我就是不肯吃这种施舍的食物,才饿成这个样子的。”黔敖连忙向他道歉。可那人始终不肯吃,最后饿死了。

【拓展】如果以“齐大饥”为材料,要求根据故事最后一句中曾子的话,写一篇读后感的作文,应该如何审题。

原文最后有这样一句: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译为现代汉语就是:曾子听说了这件事后感叹道:“不应该这样吧?黔敖无礼时自然可拒绝,但其道歉后就可以去吃了。”

分析:最后一句是对事件的评论,而八年级下册课本所选的内容纯属故事,曾子的议论被删掉了。

可以出这样一个题目,请根据曾子的说法写读后感。曾子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这个饥饿者有点过分了,既然施舍者已经道歉了,就可以吃了,何必那么执拗呢?

要写出一篇合乎要求的读后感,必须明确自己的观点,这个很重要。可以赞成曾子的说法,即应该回来吃饭,要允许人家犯错误,也要允许人家改正错误,既然已经道歉了,说明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就要原谅人家。联系到现实中,那就是允许别人犯错误,也要允许人家改正错误,不能抓住一点就不放,就不依不饶。题目可以定为“要允许犯错误”。也可以从“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个点上命题。

当然,你也可以不赞成曾子的看法,认为这个人宁死不食是正确的选择。古代就有人对曾子的说法提出质疑,认为正是因为他的绝不吃嗟来之食,才让他永久留名,成为有气节、有骨气的典型。持这个观点的,可以命题为“尊严大于生命”,可以用古今事例说明气节与尊严的重要。

对于曾子的看法,可以各抒己见,无所谓谁对谁错,这件事本来就有不同的看法,你只要说出自己的看法就可以,关键是要观点明确,不能含含糊糊,也不能模棱两可。观点确立后,就要联系实际进行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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