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3日发(作者: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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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书品”与“人品”之关系
作者:陈梦婕
来源:《艺术科技》2014年第02期
摘 要:对“人品”与“书品”之关系的问题古人已有了不少论述,对高尚人格的追求是古今相通的,在今天这个社会更应放在学书、做人的首位。而古代论书品的文章中呈现的观点一般都将人与书法做了直接的联系,将人的品格强制加于或过多加于书法。但因“人品”问题就对“书品”有偏见甚至贬低“书品”也是片面的,如宋蔡京、明严嵩、清和珅等,不仅对书家的书法成就有或多或少的不公,而且会遮挡我们今天的学书者的视线。“人品”与“书品”从严格意义上说,相互渗透和影响的程度并不够深,只是相互影响的一小部分因素。
关键词:人品;书品;相互关系
在评价历代书家成就高低时候,书家个人的道德、品格与行为始终都是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因素,“书品”与“人品”是有着内在联系的,个人的精神世界与行为品格影响着作者创作过程中的艺术追求,但并不是决定着“书品”,“人品”只影响着书家与其作品的被接受程度;而作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的反映出作者的思想与内涵。
“书品”是书法艺术成就的高低,也有人以“书品”作为其评价书家与作品的文章的题目。南朝梁袁昂的《古今书评》是较早的书法品评专著,同时期庾肩吾的《书品》一卷记载汉至齐梁时期的一百多位书家,分为九品,并为其书加以略论,“《书品》是汉魏以来人物品评之风在书论上的反映,它不仅体现了萧梁时代的审美取向,而且确立了后世品书的形式。”[1]唐李嗣真的《书后品》多加“逸品”一等为最高艺术水平,“若超吾逸品之才者,亦当藑绝终古,无复继作也”。[2]而“人品”是个人的品质,是个人道德修养与精神思想。
在我国古代书法史中有许多“书品”与“人品”同留名青史的书家,如颜鲁公其人刚正不阿威武不屈,其书结体宽博,骨力遒劲,艺术成就极高,是书品与人品完美统一的典范,高尚的“人品”为其“书品”附加更多价值。刘熙载《艺概》中说“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2]他认为以学书人的性情为基础的,以理性情为先。的确,书法艺术创作是人们精神活动的具体产物,是人们审美情趣、艺术修养的反映形式,都会或多或少流露出一个人的品位、性格和精神层次,以书法的“形”传人文的“神”。因此,作为书家,“人品”的修养是极为重要的,道德情操的培养对“书品”的提高有着潜移默化、深刻久远的作用,要提高自己的修养,提高个人“人品”。
然而,问题是一些书评家似乎形成了一种“以人论书”的思维模式,认为什么样的人写什么样的书,“人品”是“书品”的决定因素。这种看法在今天看来也许会有疏漏之处。
清初冯班《钝吟书要》中说“赵文敏为人少骨力,故字无雄浑之气,喜避难……”[2]冯班认为赵孟頫的书法无雄浑之气的原因是其人无骨气,作为南宋遗民而出仕元朝,因其“人品”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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