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发(作者:林韦君)
六、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设立西安市未央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八大之后,金融改革将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金融改革对维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提升国内消费需求至关重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非公经济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快速增长最具活力的经济组成方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竞争力的不断加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由于规模小、无合格抵质押品、无财务报表等问题很难从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贷款,从而严重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如何利用普惠金融,充分行使其融资权,从而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政府、小微经济体必须面对的问题。
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支持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改善小微经济体金融环境,根据《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陕金融发〔2008〕1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办法(试行)》(陕金融发〔2009〕11号)等文件的规定,在经过认真、充分调研、学习之后,参照省内外小金融借贷的经验,以陕西盛世美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主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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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拟设立西安市未央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未央区经济发展及金融服务情况
未央区是西安市政府新的行政中心所在地,随着《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把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上升为国家战略,未央已成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区。在快速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未央经济社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连续四年进入全市目标考核优秀行列,连续五年荣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五强区。据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数据,2012年未央区地区生产总值516亿元人民币,居西安市第二名。其中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合计514亿元。
2013年度,在国内经济形势总体面临经济转型,增速下降的大背景下,经过未央区委区政府的精心布局、运筹帷幄,全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勇于突破,依然实现了可喜的成绩。2013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完成亿元,增长%,总量稳居全市第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亿元,较2012年净增6亿元,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亿元,增长%,总量排名全市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亿元,增长%。项目建设支撑有力,92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亿元,占年计划的%,其中12个市级重点项目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投资任务,占年计划的%;产业类项目建设势头迅猛,工业、商贸、文化旅游类项目投资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14%。“四大商圈”建设齐头并进,大明宫商贸聚集区进入首批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聚集区行列,大明宫万达广场、锦园君逸商业广场盛大开业,大明宫中央广场、世纪金花购物中心等项目即将建成,北客站南广场开发、国佰网购城项目开工建设,未央路深国投中心、未央大厦等项目进展顺利,全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26家,新增商业面积143万平方米。
可以看出,未央区经济发展依然迅猛,第三产业仍是未央区经济发展的引擎。这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
未央辖区内虽有多家银行,但大多是国有商业性银行。目前在银行的风控体系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由于没有规范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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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缺乏抵押或质押物,或者是小额且分散的抵押物,这些抵押物不能达到银行的要求。银行要求严格、决策缓慢也不符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资金快速、灵活的要求。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弥补这一空缺,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既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困扰,又能促进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可以预见,小额贷款等普惠式金融的发展将很大程度上助力未央区小微企业经济体的发展。
二、成立西安市未央区国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由前述分析可知,未央区内虽存在多家银行机构,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机构主要面向规模较大、信用较高、运作规范的大中型企业,对于缺乏合格抵押或质押物的小微经济体而言,仍然有较大差距。但这类小微经济体存在着旺盛的资金需求,因此,成立面向小微经济体的小贷公司就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此类资金供需矛盾。
(二)可行性
西安市未央区位于西安市总体规划“大九宫格局”的中心,是西安市政府新的行政中心所在地,随着《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把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上升为国家战略,未央区已成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区。未央区拥有大明宫实业集团、北三环大明宫建材家居批发市场、西安朱宏路机电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卖场,入住企业95%以上都是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该类目标客户达数千家之多,这就为小贷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可观的市场容量。
XX小贷以具有丰富银行信贷及风险管理经验的金融专家为主组成管理团队,奉行“风控至上”的理念,稳健经营,具有市场容量优势、管理团队优势、经验优势,在市区人民政府、省市金融办的指导下一定可以合规经营、稳健经营,为政府解忧,为小微服务,为股东创富。
四、主出资人企业经营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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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西安市未央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前景分析
风险控制及防范(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拨备计提办法、风险控制办法、贷款发放办法等)
1、股东首先承诺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内、对外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入股。
2、建立健全管理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金融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的《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办法(试行)》(陕金融发〔2009〕11号),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的动态监测,强化对贷款利率的监督检查等。
3、制定西安市未央区国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风险拨备计提办法》,建立审贷委员会,并按月向未央区小贷公司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月度业务状况表,按季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季度业务情况报告书面材料。
西安市未央区国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性。依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贯彻和执行陕西省金融办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制度和要求,建立建全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控。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从而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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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贷款风险管理原则。本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贷款流动性的原则;
(二)贷款安全性的原则;
(三)贷款效益性的原则;
(四)贷款风险分类原则;
(五)股东资本责任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仅指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 贷款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各项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可预见和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公司可能遭受资金的损失。参照银行业贷款风险的划分原则,主要划分为政策、经营和操作风险三种。
(一)政策风险主要来自“三农”的贷款业务,受到国家、地方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出现不能按期偿还所借入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经营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而形成的违约和义务的不履行,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内部控制和对借款人所获取或了解掌握信息不对称因素产生的贷款决策失误和员工职业道德因素以及违反操作规程形成的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风险。
第三章 贷款风险预测
第六条 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各种贷款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识别和测定。是贷前调查、贷中审查的重要内容;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的确定、贷款额度的控制、贷款的方式选择基本依据。
(一)政策风险预测。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政策性扶植资金落实与承偌保证情况、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的依据,而对贷款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二)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甄别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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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发展前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灾害等不可抗衡的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的分析。
⑵定量分析预测。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对借款人的信用分析进行分析和预测。
第七条 操作分析预测。主要依据本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承担岗位的业务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公司贷款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能全面覆盖公司贷款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适宜和完善的信息采集及管理手段等。
第四章 贷款风险预警
第八条 贷款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多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分析预报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本公司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贷款风险预警包括微观和宏观预警。微观预警是根据各种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判断单个借款人或单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性质。宏观预警是在微观预警的基础上,通过对贷款风险分类监测,依据贷款组合风险分析,综合评价贷款质量状况,判断公司或区域或行业的贷款风险程度。
第九条 政策风险预警。主要是通过政策风险信号反映。政策风险信号包括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业政策、其他特定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汇率政策等调整、变动。
第十条 经营风险预警。主要是通过财务预警信号。市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和其他预警信号反映。
㈠财务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各项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率、现金流量等指标低于同行业平均或有较大变动。
㈡市场预警信号。主要是通过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信号进行综合反映。一般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或地区的宏观政策、特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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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发生改变,可能对行业经济周期和市场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变化;市场供求关系、产品价格发生持续性或大幅度的波动;地区和行业信用环境以及整体经济环境恶化等。
㈢行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违约记录,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在其他金融机构违规开立存款账户,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贷款展期次数增加,借款人法人代表的变动,法定代表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发生违纪行为,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发生较大调整,改制改组不规范,担保物品价值下降或担保撤销,借款人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对外提供担保等。
㈣其他预警信号。主要是可能发生各种影响借款人经营水平的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等。
第十一条 操作风险预警主要通过本公司内部操作风险信号反映。一般包括贷款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信贷岗位责任不明确、信贷档案不规范、客户资料不全面以及信贷管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对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不按规定用途或超权限发放贷款;贷款“三查”或审贷分离操作不规范、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借款合同要素不全、信贷文本遗失或失效、数据统计失真、风险预测失误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
第十二条 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要建立微观和宏观风险预警相一致的预警机制。要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税务、土地、房管等部门查询系统、关联银行的结算渠道以及政府和主管部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来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并制订处置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
第五章 贷款风险控制
第十三条 实行借款人贷款资格认定制度。应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资信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贷款风险程度进行贷款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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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慎用信用贷款方式和其他不成熟的保证、抵押、质押类别品种贷款方式。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本公司小额贷款操作规程。实行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审批委员会制度,按照贷款“三查”程序规范操作,签订借款合同,确保借款凭证、有关合同填写要素完整、一致、做到合法有效,规避操作风险。
第十六条 董事、监事会应不定期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稽核。以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落实,做到规范和及时操作,严禁逆程序操作。
第十七条 鼓励借款人投保。鼓励借款人对符合保险规定条件的财产办理保险,转嫁本公司贷款的风险。
第十八条 接纳具有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拓宽贷款业务面,转嫁本公司贷款风险。
第六章 贷款风险化解
第十九条 贷款风险化解是指对已经发生的贷款风险,应根据风险的种类、特征、有选择地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抵偿、抵(质)押物变现补偿、以资抵债、保险理赔、依法诉讼、呆账核销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的损失。
第二十条 对已经发生的政策风险,应及时与政府沟通,争取按照规定落实“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补贴政策。
第二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的经营风险,应采取向担保人追索、处置抵(质)押资产、以资抵债、保险赔偿、诉讼和呆账核销等措施,化解补偿贷款风险。
(一)向保证人追索。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取贷款保证方式的,应依法向保证人追索,督促其以货币方式和资产抵债方式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处置抵(质)押资产。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取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对抵(质)押物品进行处置,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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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以资抵债。借款人确无货币资金或货币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应对借款人事先抵押和质押财产办理以资抵债,通过处置抵债资产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办理保险理赔。借款人因遭受灾害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已经办理财产保险的,应督促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理赔款应优先用于归还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向融资性担保公司追索。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取贷款委托保证方式的,应按照双方合作协议或依法向融资性担保公司追索,督促其以货币方式履行其代偿责任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依法诉讼。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故意逃废本公司债务借款人,应通过诉讼手段主张权利依法清收。
(七)办理呆账核销。对已形成的贷款风险,采取一切化解补偿措施后仍无法收回的,按照呆账认定与核销程序核销。
第二十二条 操作风险化解。对未按规定权限操作造成贷款决策失误,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或合同无效,贷款监管制度不落实,贷款信息资料缺乏,数据统计失真,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所产生的贷款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或补救,规范管理和操作,将贷款风险减轻到最低限度直至消除。
第七章 贷款风险监测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贷款风险监测。从强化贷款风险宏观预警出发,对贷款的质量状况和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持续、客观、动态滴评价和反映,以便及时掌握贷款质量状态和贷款风险程度,迅速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第二十四条 贷款风险监测的依据。贷款风险预测主要依据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通过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分类的具体依据是贷款实际使用情况和物质保证程度,同时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包括贷款逾期天数)和还款意愿,以及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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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贷款风险监测方法。贷款质量分类由公司风险管理和财务会计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认定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要求进行统计。
第二十六条 贷款风险监测内容。围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设置若干贷款质量评价指标,监测贷款质量静态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等,评价贷款质量稳定性和不良贷款风险程度。
第二十七条 贷款风险监测分析。通过建立定期监测分析制度,真实、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状况。根据贷款风险的高危行业、高危品种的分布情况,强化贷款风险的预警功能。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信贷管理和政策,采取各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贷款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量化考核制度,通过对贷款质量动态监测,重点对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将其作为衡量本公司工作业绩的考核重要内容。
第八章 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九条 公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总经理负责制。本公司要建立贷款风险管理机构,实行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总经理负总责。
第三十条 公司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分开管理。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应分别由不同的岗位或部门负责。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明确其职能和责任。贷款审查委员会只负责对业务部提交的贷款建议进行评审并提出审议意见,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授权人审批。
第三十一条 明确落实业务部贷款风险管理岗位职责。对贷款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的合法性审核和风险保障措施的法律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贷款质量的监管分析、评价与考核;业务部财务管理岗位要按照贷款规定科目核算反映,执行统一口径统计和生成报表上报;财务管理负责人对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真实性、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实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违规操作,工作及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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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责任解释、修改。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司治理结构
西安市未央区国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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