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发(作者:曲波)
检察院立案决定书
检察院立案决定书1
××省××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
×检经立字(xxx7)第×号
被告人李××,男29岁,汉族,高中毕业。xxx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工商银行xxx营业所会计,住银行家属院。
xxx7年3月3日,××市工商银行xxx营业所主任王××向我院反映,该营业所会计李××自xxx6年11月至xxx7年1月,先后三次挪用公款总额达30万元。据初步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被挪用款项的单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长:蔡××
xxx7年3月10日
(院印)
检察院立案决定书2
人民检察院
立案决定书
(存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 立 号
案由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检 立 [ ] 号. . .
人民检察院
立案决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 立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___涉嫌______一案立案侦查。
检察长: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附卷
附:
立案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制作。为检察长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时使用。
二、使用本文书时,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的案件,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直接由本院受理的,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三、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填写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以事立案的案件,不填写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栏。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印章。
四、本文书以案为单位制作。
五、本文书共两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
相关知识
结构内容和制作方法
正本(第二联)
首部。包括:(1)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的名称;(2)文书名 称,即《立案决定书》;(3)文书编号,即检立〔〕号,空 余地方依次填写人民检察院的简称、具体办案部门的简称、年度和序 号。* *
正文。包括两部分内容:(1)法律依据。对于人民检察院自行发 现或者公安机关等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空白处应当填写“八十三”, 对于单位或者个人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人自首的案件,空白 处应当填写“八十六”。(2)决定事项,即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两 处空白,按顺序应当依次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与其所涉嫌的罪名。 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填写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姓名。
尾部。包括:(1)检察长及其签名或者盖章;(2)制作文书的时 间;(3)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的印章。
在该联下方,印有“第二联附卷”字样,表明该联应当由制作文 书的人民检察院附卷备查。
存根(第一联)
首部。除在文书名称下方标明“(存根)”字样,以示区别外,与 正文相同。
在该联下方,印有“第一联统一保存”字样,表明该联应当与其 他存根联统一保存备查。
4.本文书的适用问题
(1)立案决定书原为叙述式法律文书,内容比较复杂,包括首 部、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和案由、经审査认定的主要犯罪事 实及证据、决定立案的法律依据和尾部六部分内容。修订以后,变成 二联填充式法律文书,格式、内容大大简化,这主要是根据刑事诉讼 法的修改与立案决定书的性质、作用设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 条和第36条的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 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査起诉的案件材料之 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 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査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 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査阅、
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 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立案决定书作为审査起诉阶段以前最主 要的检察法律文书之一,人民检察院应当提供给辩护人査阅、摘抄或 者复制,以便辩护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了解人民检察院 的侦査活动和对犯罪嫌疑人所采的强制措施是否具有合法的依据。 由于立案决定书的性质与作用发生了上述变化,相应地其格式、内容 也应予以调整、修订,原立案决定书中有关案件来源、经审查认定的 主要犯罪事实及证据、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法律依据等项内容,属于案 件进人审判阶段以后才能让辩护人知悉的内容,不宜再写入立案决定 书。
(3)立案决定书的制作时间关系到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活动是否合 法,填写时应当注意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模糊、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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