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发(作者:周达明)
短篇小说《热爱生命》读后感心得700字-1000字5篇
《喜爱生命》读后感心得作文700字-1000字〔范文〕一
《喜爱生命》是美国有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的最有名的短篇小说。
在广袤的美国西部荒原,两位淘金者缓步而行,然而仆人公在受伤后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接下来的几天,他无时无刻都受尽饥饿和伤痛所带来的熬煎,他最终选择放弃金沙,随后,又遭受了一头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互相搏击。最终,他喝到了狼血,使生命绽放出光荣。
读完本书,我不禁暗暗咂舌-这是多么令人仔细思索人类自身的一本书啊!
这本书创作于工业革命时期,由于时代背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美国掀起了淘金的浪潮,人们涌入阿拉斯加。伦敦与他的哥哥便是其中的人。本书将当时时代背景下人性的丑恶所写了出来。当黄金到手后,之前同甘共苦的伴侣便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这毫不掩盖的折射消失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温情”、“友爱”、“互助”,变得多么熟识而生疏!
我也感叹自然界的强大,在自然界面前,人类是多么渺小!仆人公虽然淘得金沙,却受尽自然解锁带来的险恶环境的熬煎,在理智面前他不得不将历经千辛万苦所得的金沙一分再分,最终抛弃。
本书中还有一个详情引人注目-“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吸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体,互相猎取对方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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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此时此刻,人类在自然面前也不过是其一部分。在没有了刀和猎枪-蜕去文明的外壳后,他和狼一样,都是两只生灵,没有了人兽之分,人回到了最初点,他们此刻没有谁名贵,低贱,有的仅仅是最原始的求生欲。我也想起我年幼的弟弟问我:“有没有什么动物特地吃人?”我茫然了。诚然,确实是没有的。但万一有呢?我想到那时,人类必需重新端详自己的地位-人不是自然的主宰,只是其一个一般成员。
生命的喜爱,不能有凹凸贵贱之分,自然界中,每个生命都公平,每个生命理应喜爱生命,公平对待。
《喜爱生命》读后感心得作文700字-1000字范文二
今日,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喜爱生命》,这本书讲解并描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伴侣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宽阔的荒原上。冬天靠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他只能困难地行走在布满沼泽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体特别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始终跟随着他。就这样,两个快死的生命相互博斗着。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恶狼,仆人公依靠自己坚韧的意志,在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成功,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刺眼的光辉。
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让我尊敬的是仆人公那种喜爱生命的精神。由于大多数人遇到眼前这种状况可能就很悲观,从而放弃生存的机会。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机率很小,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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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次次的挣扎,查找一丝丝生的盼望,尽管意识慢慢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却没有消逝不见,那种惊奇的心灵作用应当就是有了肯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在起作用吧!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仆人公仍旧以特别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篇〔文章〕,让我熟悉到生命的珍贵,所要表达对生命的喜爱使我感受颇深。
《喜爱生命》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英勇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困难险阻做斗争;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和困难,都永久要顽强;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逼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成功!而且,这篇文章还教我一个道理:能活下来,就是人生最大的馈赠。
喜爱生命是我们不行缺少的精神力气,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气,这样强大的力气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坚韧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可以英勇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胜利。
《喜爱生命》读后感心得作文700字-1000字范文三
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读《喜爱生命》有感
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秀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急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困难,也还要做,愈困难,就愈要做。”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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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静静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终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喜爱生命》一书中的仆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旧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受了一只病狼,病狼跟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盼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互相搏击,最终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真,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不可思议的困难降落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觉了他,并救了他,最终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特别难受。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假如他不喝狼血,狼就肯定会吃掉他,由于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终,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尊敬之情。假如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究竟的意志;假如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假如面对危急,他对生命没有喜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逝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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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坚持究竟,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莫非不值得我们尊敬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士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靠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果。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常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觉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日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异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开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当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顽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如今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由于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华,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日,我想说《喜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喜爱生命》读后感心得作文700字-1000字范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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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1876-1916)是读者熟识和宠爱的美国作家,《喜爱生命》是以亲历的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的一篇短篇小说。
小说表达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伴侣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靠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特别困难地前进着。面对着恶劣的自然环境,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被狼啃剩的动物骨头。为了节约体力,他理智地选择抛弃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路遇的棕熊抗争,他兴奋精神,摆出一副威严凛凛的样子,吓跑了虎视耽耽地用奇怪 的目光端详着他的大棕熊。
就在他的身体特别虚弱的时候,他发觉了一匹灰色的丑陋的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跟随着他。就这样,一幕你死我活的悲剧上演了,其情节之残酷,实为罕见——前头爬着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后面跟着一条奄奄一息的狼。两个生灵在荒野拖曳着自己危在旦夕的躯壳,都想猎取对方的性命,而他前面已经望到那条救命的船,但如今离船还有四英里,尽管已经到了弥留之际,他还是不情愿死去,哪怕已经被死神攥在手里,他要跟死神较量一下,不能这样坐而待毙。他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成功,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幸运地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刺眼的光辉。
小说清楚地展现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是一曲生命的礼赞。《喜爱生命》得到读者的热捧,不是偶然的,由于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恶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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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人表现出来的坚韧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极限,制造生命奇迹。特殊是在病榻上和病魔作斗争的人们,从中可以吸取生命的力气。要像书中的仆人公那样,永不放弃,永不言败,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喜爱生命,就要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挫折,不能自暴自弃,生命既是脆弱的,又是剽悍与强大的,只有喜爱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拥抱宏大的生命,尽享生命的秀丽和奇妙。
喜爱生命,同样要善待他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唯一的,不行复制的。关爱他人,才是人间的大爱。药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国网民们的全都声讨,是由于他在开车撞伤别人时,不是想到自己的责任,准时地弥补自己的过错。而是对苦苦请求他放过自己的受害人张妙连捅八刀。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行为,最终使他成为人人喊杀的对象。正是由于他挑战了国人的道德底线,犯下了不行宽宥的罪行,最终也把自己推向了绝境。一个不敬重他人的生命的人,想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药家鑫能够不判死刑,除非中国彻底废除死刑,大家无话可说;否则,只要中国存在死刑,第一个判的就是他。那些拿出药家鑫数十张获奖证书为他辩护的人,能证明他是个好同学吗?只能证明药家鑫所在学校的〔教育〕彻底失败。由于他们没有教会药家鑫最至少的一点,怎样做人。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获奖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喜爱生命,就要牢记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说中的仆人公之所以能够重新获救,是由于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抛弃了他辛苦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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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黄金。而他的伴侣比尔本来比他更有盼望走出逆境,由于舍不得丢掉黄金,轻装上阵,而最终黄金反成了累赘,并为此而丢了命。这使我们想到我国频发的矿难,这背后就是对GDP的盲目崇拜和对生命的蔑视。假如管理者们把职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矿难肯定会削减很多。
喜爱生命,珍爱生命,才能使我们避开一切损害,才能使每一个生命都生气勃勃,散发出刺眼的光辉。
《喜爱生命》读后感心得作文700字-1000字范文五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懊悔,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美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珍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埋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苦痛和无聊,甚至有人由于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喜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剧烈的大自然气息,英勇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兴奋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伴侣狠心的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靠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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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特别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终,他只能用爬的才能牵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特别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急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头了!两个面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相互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旧在徒手搏斗中用完全部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性的宏大和顽强。这篇小说中的仆人公在重重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如今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如今电视,网络,报纸上,任凭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如今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仆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珍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特别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赞叹。这种力气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熬煎,都会支撑着你英勇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应能量就是坚决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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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境况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仆人公的伴侣--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谊……那时候我很怀疑,生命莫非真的那么重要么?莫非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谊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觉: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谊么?假如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宏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人们那~让我们永久拥抱宏大的、坚韧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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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1-15 10:04: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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