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危重病例抢救制度
(一)急诊科室负责接待处理急诊病人。凡危重不宜搬
动的病人,应先就地采取急救措施。需立即手术的病人应及
时联系并送到手术室处理。需急诊转上级医院抢救的病人,
应有专人协助联系120救护车并完成移交手续。
(二)专科急诊应遵循“首诊负责制”的有关规定。急诊
病史应符合“六有一签名”的要求。病情危重涉及多科的临界
病人,相关科室须遵守“临界病例管理”的规定,协同做好危
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三)各科室(病区)工作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
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处理急诊和危重病人,密切观察
病情变化,做好各项抢救记录。平时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
技术水平。科室(病区)必须制定出急救工作程序和各种操
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
证随时可用,做到五定(定数量、定位置、定人管理、定期
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护)。
(四)遇到抢救病例,须立即报告科(病区)主任,必
要时科(病区)主任要亲临参加指挥,特殊情况要报告医教
部、院总值班 、分管院领导,根据情况负责抢救的组织工
作。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
(五)急诊科的抢救室专为抢救急诊危重病人而设置,
本文发布于:2023-10-26 15:51: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114537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