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年假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10-22 02:54:00 阅读: 评论:0


2023年10月22日发(作者:侯荣隆)

职⼯年假的计算⽅法是怎样的

职⼯申请休年假是有条件的,但符合条件以后的职⼯是能够每年都享受⼀次,并且休假的天数还有规定计算⽅

法,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般情况按照累计⼯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在⼊职和离职这

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较复杂。以下是⼩编为你整理的职⼯年假的计算⽅法相关资料,希望⼤家喜欢!

⼀、职⼯年假的计算⽅法是怎样的

()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般情况按照累计⼯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在⼊职和离职这

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较复杂。

新⼊职的职⼯,连续⼯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折算,即(当年度

在本单位剩余⽇历天数÷店铺天职⼯本⼈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

数也应进⾏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历天数÷店铺天职⼯本⼈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在

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天的不计⼊,应当注意这⾥并不是四舍五⼊,⽽是只要不⾜⼀

天即舍去。

()带薪年休假⼯资待遇的计算

1、带薪休假⼯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享受与正常⼯作期间相同的⼯资收⼊。这⾥⽐较特殊的是如何

理解实⾏计件⼯资、提成⼯资或者其他实⾏绩效⼯资制职⼯的正常⼯资。对于这些员⼯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的⽉平

均⼯资,其中不包含加班⼯资,再除以计薪⽇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单位安排职⼯休年休假,但是职⼯因本⼈原因且书⾯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只⽀

付职⼯正常⼯作期间的⼯资收⼊;其他情况下对职⼯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资收⼊的300%

⽀付年休假⼯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单位经职⼯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离职未休年休假的,⽤⼈单位

都应按照该职⼯⽇⼯资收⼊的300%⽀付年休假⼯资报酬。

同时,如果⽤⼈单位不安排职⼯休年休假⼜不依法⽀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劳动⾏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

;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除应⽀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加付赔

偿⾦。

⼆、职⼯年假⼯资如何计算

⼀、带薪年休假的⼯资计算⽅法?

解答:根据规定,带薪年休假中的的含义,是指职⼯在⽤⼈单位⽀付其未休年休假⼯资报酬前 12个⽉剔除加

班⼯资后的⽉平均⼯资。在本⽤⼈单位⼯作时间不满12个⽉的,按实际⽉份计算⽉平均⼯资。简⾔之,这⾥的

是指基本⼯资、固定⼯资,⽽是指剔除加班费之外的所有⼯资性收⼊。

⽇⼯资收⼊按照职⼯本⼈的⽉⼯资除以⽉计薪天数( 21.75 )进⾏折算。

如,员⼯王五20181-12⽉的总税前收⼊为9万元,其中⼯资、奖⾦、津贴、补贴合计6万元,加班费合计3

元,若王五2018年年末休了年休假5天,那么这5天的⼯资为(60000/12*21.75)*5=1149.4元。

⼆、未休年休假⼯资报酬应当如何计算?

解答:未休年休假⼯资报酬为职⼯⽇⼯资收⼊的 300%,其中包含⽤⼈单位⽀付职⼯正常⼯作期间的⼯资收⼊。

由于正常⼯作期间的⼯资⽤⼈单位已在相应⽉份⽀付,因此⽤⼈单位需按照未休年休假时间另外⽀付200%的⼯资

三、⽤⼈单位既没有安排职⼯休年休假⼜不⽀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的,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解答:单位既没有安排职⼯年休假⼜不⽀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的,除⽀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外,还需按未休

年休假⼯资报酬标准加付赔偿⾦。即在已⽀付正常⼯作期间的⼯资外,⽤⼈单位另外再⽀付200%的未休年休假⼯资报

酬和300%的赔偿⾦。

四、⽤⼈单位与职⼯解除劳动合同时,职⼯未休当年度年休假或者未休满当年度年休假的,应如何处理?

解答:⽤⼈单位与职⼯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当年已⼯

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但折算后不⾜1 整天的部分不⽀付未休年休假⼯资报

酬。

计算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历天数÷ 店铺 职⼯本⼈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

天数。

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

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边的⼀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店铺找律师

进⾏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3-10-22 02:5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114011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