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学名的命名人
植物学名后面加上命名人(Author's name)的姓名,不但是为了正确和完整的指示该种植物的名称,也是篇了便于核实其发表日期(有时作者之后还需写上「于××年命名」),而且该作者要对他所命名的种名负有科学责任。
(1)属名和种计算加词虽然「斜写」,但命名人应「正写」,而且属名和命名人第一字母毋须大写。
4芯网线 (2)命名人的姓名(主要是姓,surname)可以缩写,比如前缀一连有两个以上辅音时,可将辅音字母保留,其余的字母省略,如Blume→Bl., Brown→Br., Fries→Fr., Skvertsov→雕塑艺术家Skv.等;前缀有两个音节者,常取其第一音节和「第二音节的辅音字母」,其余省略,如Thunberg→Thunb., Hemsley→Hemsl.等;三音节者,常取其头两个音节及第三音节的辅音字母,其余省略,如Maximowiez→Maxim.,Hebenstreit→Hebenstrt.等。
(3襟的读音)有的还有取其第一音节并加末尾一字母,如Michaux→Michx.等;但非常著名的作者其习惯写法应予保留,如Linnaeus→ Linn.或L., DeCandolle→DC.等。
(4)命名人如为双姓,两个姓都要缩写,如Handle-Mazzetti→Hand. Mazz.等。
(5)有是为避免「同姓」者造成的混乱,常将其「名」(first name)缩写置于前面,
如Asa Gray→A. Gray, Robert Brown→R.br., Nihcola Edward Brown→N. E. Br.;国人也是一样,有的只有写姓的,有的连名一起写,如Lien, W. Y. Chang等。
大拇哥 (6)如为父貌和子女均为作者时,可在儿子或女儿的姓氏后面加上一涸「f.」或「fil.」
(filius儿子,朋友的英语怎么写fila女儿),如林奈及其儿子可写为L. f.或L. fil., Hooker及其儿子可写为Hook. f.;亦可将女儿直接写成filia。
(7)若二人合作为同一植物命名时,第一作者置于前,第二作者置于后,中间连以et或&(和);若简化命名人时,可将第二作者及et或&省略。
(8)若甲作者曾为某种植物命名,但未经正式发表,后经乙作者代为发表,可将甲置于前、乙置于后,中间连以ex翱翔近义词(从),如需简化命名人,可将甲及ex省略;相反,若甲已为某植物命名,并作了拉丁文描述,委托乙代为发表,可将甲置于前、乙置放后,中间连以apud(与、同、在……著作中),若需简化命名人时,则可将apud及乙省略。
(9)若三人联合为某植物命名时,可写成「甲」,「乙」et「丙」,或只写第一作者名而后加etc.(et cetera,等等),也可以写成第一作者名后加et al.(alii,其它人),如Chang, Chen et Lien可以写成Chang etc.或 Chang et al.;老三个命名人都很著名,可将每个人的名字「字头」保留并依次排列,如Humboldt, Bonpland et Kunth可以写成H. B. K.。美国万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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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某些栽培植物的学名后面附有Hort.字样,这并非什么命名人,而是hortulanorum(园艺家的,圈丁的,花匠的)的缩写,意思是此栽培植物是园艺家们培育出来的,没有哪个植物学家正式竟它命名;此外还有cv.(=cultivarietas),舆前述表示同一个意思。
其它有关植物学名的写法,请参照植物学一般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