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自由意志(部分翻译)
2010-10-04 16:06:10 来自: 魏玛注销局地勤 (广州)
全球地震带自由意志的本意是指,在作出选择时不受束缚,作为其动力的能力。历史上,首先关心的一直是决定论在形而上学带来的束缚。在其中位于对立面的,是形而上学的自由主义,其宣称决定论是错误的,因此自由意志是存在的;另外还有强决定论认为决定论是正确的,因此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
这两种思想都定义为非相容论,它们都认为,在自由意志这个问题上,存在因果关系的决定,是其相关因素。否认决定的相关性的就是相容论,相容论认为诸如物理因素(各种链条和拘束),社会因素(惩罚或谴责带来的威胁)或者心理因素(强迫症和恐惧症)等等,能解释自由意志受到的束缚。
自由意志的法则,对宗教,伦理和科学都会有影响。比方说,在宗教领域,自由意志表示着全能的神灵不会强加力量于人的意志和选择上。在伦理范围里,自由意志能够影响个人是否能够在道德上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从哲学一开始思索问题起,自由意志这个问题便一直是一个核心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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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意志这个问题上,基本的哲学观点可以根据对以下两个问题的解答而分类。
决定论正确吗?制作飞机模型
自由意志存在吗?
决定论大致上是这样定义的:所有现在和将来的事件,都是过去的事件结合自然法则,用因果关系而成为必然的。不管是决定论还是相反的非决定论,都不在自由意志这个辩题之中。
相容论(也叫软决定论)的观点是:获得自由意志,和存在决定论这个概念,两者是互为相容的,而相反的非相容论认为,超出可感知的存在的话,在决定论范围里的信条(belief)和自由意志概念里的信条,是没有办法相容的。而强决定论是属于非相容论的观点,认可决定论的同时否定人类拥有自由意志。
自由主义只认可强决定论否定相容论这一部分,自由主义认为,自由意志这个概念在某种
程度上,会随着非决定论的假定而存在。有些支持者不以物理因素的决定作用为然,主张某种物理上的非决定论和自由是可以兼容的。另外的形而上自由主义者则更主张身心二元论(mind-body dualism)以解释有感知能力的存在这种特殊情况。
决定论的理论从一开始就受到哲人的质疑,尤其是伊壁鸠鲁(Epicurus)和卢克莱修(Lucretius)他们。之后一直到最近出现的量子力学理论,以不可约的物理不确定性(irreducible physical indeterminacy)为基础也对决定论构成冲击。
对自由意志存在与否的争论标准其实很简单。不是决定论正确,就是非决定论正确。这样就穷尽了逻辑上的可能,并且引出了两种更深一层的观点。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我们就是不自由的。如果非决定论是正确的,我们的行动就是随机的,我们的意志也就缺乏控制,在道德上就不需要负责。不过这些观点更容易产生问题,也已经成为目前争论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几个概念的关系简图
1.1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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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论是个很广的词语,包含许多意思。对应不同的意思,就有自由意志方面的不同问题。
因果决定论(causal determinism),或法理宿命论(nomological determinism)是这样的一个命题,未来的事件由于过去和现在的事件结合自然法则而成为必然。这样一种决定论,有时候就由拉普拉斯妖(Laplace's demon)这个思维实验来说明。假设有一个实体,了解过去和现在一切的事实,也了解所有驾驭宇宙的自然法则。这样一个实体就会有能力运用这些知识来预见未来,一直穷尽至秋毫般细节。
逻辑决定论认为,所有观点,不论是关于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的观点,不是对的就是错的。在这里自由意志的问题就呈现为,既然一个人在将来的行为,现在已经被决定了是正确或者错误,他的选择何以是自由的呢?
神学决定论认为,存在着一个神(god),通过全知云云的能力预先知道人类的行为,或者通过裁定其行为,来决定人类在将来的行为。在这里自由意志的问题就呈现为,如果有一个存在能在时间上超越我们而决定了我们,我们的行动何以自由?
生物决定论认为,所有的行为,信仰和欲求,都是由天赋遗传所安排好的了。决定论还有文化决定论,心理决定论等各种形式。各种结合和综合就更加普遍了,比如生物环境决定论。
人的宗教
1.2相容论
相容论坚持认为,决定论和自由意志是相容的。许多古典相容论者,比如托马斯·霍布斯,认为只有一个人想做一件事,才会自己去做,不然的话,除非他已经决定了去做,否则他即使本应去做也是不会去做的。霍布斯有时候会把这种相容性的自由和每一个个体,而不是一些意志,断言这样抽象的概念联系起来。比如他说过,“自由不可以从意志,欲求和意愿推断出来,不过人类的自由,这没有终止的自由,则存在于他有意志,有欲求,有意愿去做的事情之中。”大卫·休谟在明确这个关键的条件时写道,“这种假定出来的自由,只要不是溺受缧绁之人,就属于每个人”为了表明他们的立场,相容论者会注意到那些人的自由意志通过强奸、谋杀、盗窃或其它行径遭到否定的情况。这时候自由意志之所以缺失,不是因为过去决定了将来,而是因为侵犯者选择了受害者来达成自己的行动。他们争辩道,决定论没有起作用,起作用的是个人的选择,个人的选择是他们自身欲求的结果,而不受
什么外部或者内部力量的支配。要成为一个相容论者,你不需要赞同自由意志的什么概念,只需要肯定决定论和自由意志一致就行了。
威廉·詹姆斯的观点比较矛盾。他既认可道德层面上的自由意志(free will on 'ethical grounds'),又认为没有证据能说明科学层面上存在自由意志,他自己的内省也不支持这一点。另外,下文所规定的非相容论,他也不接受。他认为人类行为的非相容性不能作为道德责任的前提。在其著作《实用主义》中,尽管有相关的形而上理论,他还是写道,“直觉和效用之间,足以安全承担社会的赏罚工作”。他相信非决定论用作“救济原则”的话会非常重要,虽然世界在许多方面不尽人意,不过通过个体的行动,世界还是会变好的。他反驳道,决定论会削弱社会改良的功效,而社会改良是指,进步是一个能促使世界提升的真实观念。
现代相容论者,诸如哈里·法兰克福和丹尼尔·丹尼特,认为存在一种情况,动因受胁迫而依然自由选择,因为这样的胁迫刚好和动因本身的目的和欲求同时发生。尤其是法兰克福,他论述到一种相容论,称为“分层网”(hierarchical mesh),内容是,个体在一阶层次能够拥有互相冲突的欲求,对一阶层次的各种欲求也会有欲求(二阶欲求),会带来其中
一种欲求压制其余欲求的影响。而一个人的意志,是由他有效的一阶欲求来界定的,比方说,他的行为所仰仗的欲求。举个例子,这样就会有诸如“恶意瘾头”“不情愿瘾头”“情愿瘾头”的出现。这时人会有互相冲突的一阶欲求,既迷上了毒瘾,又不想吸毒。
第一组“恶意瘾头”,没有不吸毒的二阶欲求对应。第二组“不情愿瘾头”有不吸毒的二阶欲求对应。而第三组“情愿瘾头”有想吸毒的二阶欲求对应。根据法兰克福的说法,第一组的人会看作完全泯失了意志,因而不再是人。第二组有自由的不吸毒欲求,不过他们的意志被瘾头压制住了。最后,第三组的人很情愿去吸已经上瘾了的毒。法兰克福的理论可以不断分支至任何一个层次。而对此的批判则指出,即使在更高阶的欲望和偏爱那里,也不一定会发生矛盾冲突的情况。也有人认为法兰克福对不同的阶是如何结成网这一点解释不够。
丹尼特在《休息室(Elbow Room)》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自由意志的相容论观点,而他之后也在《自由演化(Freedom Evolves)》一书中详细进行了阐述。其基本推想是,如果一个无限强大的恶魔把上帝和其他可能排除在外,那么由于世界目前状态下我们知识精确度的限制及其造成的混乱,未来是不能定义一切限定的存在的。唯一能定义的就是预期的东西。做其他事情的能力只在解决预期的东西时才有意义,而且解决不可知和不能知的未来都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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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丹尼特的说法,因为个体拥有能力作出与别人预期不同的行动,所以自由将能够存在。而非相容论者则宣称问题在于,我们或许仅仅能够“用可预知的方式不动脑筋地作出回应,以此在这个环境中生存”。因此,我们所有的行动都是由我们自身以外的力量,或者说随机的几率所操控。其他对相容论自由主义的复杂分析及其批判,届时将会呈现。
1.3非相容论
过年聚会强决定论者,诸如马丁·路德和霍尔巴哈,他们是属于认可决定论和否定自由意志的非相容论者。而形而上自由主义者,诸如托马斯·里德,彼得·范·因瓦根和罗伯特·凯恩,是属于认可自由意志和否定决定论的非相容论者,他们认为非决定论的某些东西是正确的。另一种观点是强非相容论,Derk Pereboom是其捍卫者,认为自由意志与决定论和非决定论都不相容。
非相容论其中一个传统论题,是以一个名为直觉泵(intuition pump)为基础的。如果一个人决定了其行动的选择方案,那么这个人就要如同规定好动作的机器那样行动,比如上链玩具,撞球,木偶,机器人。如果决定论正确,那么得出,因为这些东西没有自由意志,所以人们也就必须没有自由意志。而丹尼尔·丹尼特等相容论者,已经反驳了这个观点,理
由是即使人类和这些东西有部分共通之处,也不能取代两者之间重要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