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日本标准化体制机制研究
李 佳 王益谊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摘 要:日本和中国在社会文化等方面有很多共同点,在标准化管理的体制机制上也有很多相似之处。研究日本的标准化体制机制对于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标准化工作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全面阐述了日本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体系,以及国家层次标准化活动的运行机制,深入分析了日本标准化体制机制的特点,总结了对我国标准化改革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标准化体制,标准化运行机制,标准体系DOI编码:10.3969/j.issn.1674-5698.2021.01.027
Study on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of Standardization in Japan
LI Jia WANG Yi-yi
吃完饭想睡觉(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
Abstract: Japan and China have a lot in common in social and cultural aspects, and there are many similarities in the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structure and mechanism.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tudy Japan's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structure and mechanism to reform and perfect the standardization work in China.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Japane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structure, standard system, and operation mechanism of the national-level standardization activities, and deeply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Japan's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structure and mechanism, and summarizes some enlightenment to standardization reform in China.Keywords: standardization structure, standardization operation mechanism, standard system大观公园
基金项目:本文受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基金项目“我国法规引用标准的模式与配套机制研究”(项目编号:572020Y-7472)、标准技术管理 专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及适用研究”(项目编号:572020C-7600)资助。作者简介:李佳,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标准化政策制度、标准化原理与方法等。 王益谊,博士、研究员,所长,研究方向为标准化战略与政策、标准化原理与方法等。
1 引 言
一个国家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其经济体制、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1]。日本和中国在社会文化方面有很多共同点,在标准化管理的体制机制上也有很多相似之处。研究日本
的标准化体制机制对于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标准化工作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日本为了发展自身标准化工作,更好地应对美国、欧盟标准化竞争,在标准化管理方面着重突出政府对标准的强有力控制,提升标准的市场适应能力,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同时,日本不断调整其标准
化体制机制,以适应日益变化的国际、国内标准化局势和需求。日本的标准化管理模式为其战后经济、技术和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 日本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日本的标准化管理体制由《工业标准化法》《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及其与之配套的一系列省令和政令确立,其主要特点是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各行政管理省厅分工负责,在涉及到职能交叉或重合时协商处理。
2.1 标准化法律法规
日本的标准化法律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1949年通过的《工业标准化法》及与之配套的《工业标准化法施行规则》等一系列省令和政令,《工业标准化法》历经多次修正,目前最新版本为2018年颁布、2019年实施的;二是1950年通过的《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及与之配套的《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施行令》《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施行规则》等一系列的省令和政令,《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同
样历经多次修正,目前的最终版本为2017年颁布并实施的。
日本经济产业省负责《工业标准化法》的编制、修正及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日本农林水产省负责《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的编制、修正,并且制定和推广日本农林水产标准。
2.1.1 《工业标准化法》
《工业标准化法》旨在通过合理的工业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促进工业标准化,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实现交易的简单化及使用或消费的合理化,最终提升公共福利。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日本工业标准(JIS)的制定,另一部分是JIS的合格评定制度[2]。
JIS的制定,由总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和环境省等7个行政省厅各自负责,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的职责仅为JIS的调查和审议。同时,根据日本《工业标准化法施行规则》,各主管大臣在涉及到与其他大臣权限范围或与其他大臣职责交叉重合时,必须与这些大臣协商处理[3]。《工业标准化法》规定了两种制定标准的途径,一是编制标准模式,即由各主管省厅组织制定标准草案,交由JISC审议通过后批准发布为JIS;二是认可标准模式,即主管省厅根据相关规定认可行业标准化组织,这些被认可的行业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无需经JISC审议,直接由主管省厅审核、标准批准发布为JIS。
呼延灼的绰号JIS的合格评定制度包括两部分:(1)JIS标志的标识制度。首先,由主管大臣从JIS中选出对保护普通消费者利益、保证安全卫生、防止公害和灾害发生有明显效果的产品标准或者加工技术标准,并且指定这些标准作为JIS标志标识制度的对象。其次,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JIS标志的产品进行审核,当这些产品被认为符合JIS 规定的条件时,则可以在其产品或包装上使用“JIS标志”进行标识。(2)试验事业者认可制度。它是指从事产品试验业务的“试验事业者”,可根据主管省厅的法令,向主管大臣申请实验室的认可;经认可的试验事业者在经认可的试验方法范围内,可以发行带有特别标志的认可符号。
2.1.2 《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
《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旨在通过制定恰当、合理的农林产品标准并加以普及,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实现交易的简单化及使用或消费的合理化,同时通过建立与农林产品品质有关的标识制度,帮助一般消费者进行选择,以提升公共福利[4]。
《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的内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日本农林标准(JAS)的制定。JAS由农林产品标准调查会审议,农林水产省批准发布,包括食品、酒精以外的饮料和林业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方法标准。二是JAS标识制度。为了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生产者和制造商等商业实体必须在获得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后,在符合JAS标准的产品包装上加贴JAS标识。
2.2 标准化机构
日本的标准化机构包括日本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等行政管理省厅,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日本标准协会及其他专业学协会。不同层次的标准化机构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共同发挥作用。2.2.1 行政管理省厅
根据日本《工业标准化法》的规定,总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和环境省等7个行政管理省厅,负责各自
邀请函怎样写143
范围内国家标准化工作。此外,根据日本《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的规定,农林水产省还负责相关农林水产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2.2.2 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
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是日本国家标准机构,代表日本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是采用编制标准模式运行的行政实体,隶属于日本经济产业省[5]。JISC于1949年成立,总部设在日本东京。
根据《工业标准化法》,JISC的主要任务是进行JIS制修订的调查研究和审议,JIS标志和技术项目的
调查研究和审议,并在促进工业标准化方面,根据有关省厅大臣的协商情况提出报告或向有关省厅大臣提出建议。随着《工业标准化法》的多次修正以及相关省令的颁布,目前JISC涉及的标准化范围已不仅仅是制造业,还包括服务、管理等领域;标准化作用也不仅是保证产品和服务的互操作、安全和质量,还能提供联合国颁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全球化挑战的解决方案。
此外,在技术创新和社会变革的推动下,JISC积极参与新兴领域的标准化活动并应对新的挑战,包括物联网时代下的互操作性、老年人护理基础设施和电力基础设施等。
2.2.3 日本标准协会
日本标准协会(JSA)是日本标准化活动的关键参与者,于1945年获得经济产业省的授权成立。该协会的目标是“教育公众了解工业标准的标准化和统一化,从而为改进技术和提高生产效率作出贡献”。JSA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6]。
(1)出版和发行。出版发行JIS及其英文版,出版工业标准化、质量管理(控制)、行政管理、科学和技术等方面的书籍和标准化刊物。
(2)研究起草。在基本通用领域、IT领域、管理体系和消费者保护方面进行调查和研究,并负责起草包括这些领域在内的JIS标准;另外,为了灵活地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还负责组织制定JSA标准。
(3)审核注册。作为认证机构,提供质量、环境、信息安全和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管理体系审核员认证等服务。
(4)教育和培训。提供质量管理和企业标准化咨询服务;对企业质量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推进提供教育培训及技术指导;举行全国、地方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大会,举办以质量管理为中心的讲座、研讨会;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工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的技术合作等。
(5)国际标准化合作。对参加ISO、IEC等国际会议的相关方提供经费补助,支持ISO、IEC国内对口委员会工作,跟踪调查W TO/TBT有关动向及欧美、国际标准认证制度等有关动向。
(6)销售标准。销售JIS、JIS手册以及关于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控制)的书籍和产品,进口和销售国际标准(ISO和IEC)、国家标准(ANSI、BSI和其他国家标准)、其他标准化机构(ASME、ASTM等)制定的标准。
2.2.4 其他行业标准化组织
狄更斯代表作日本还有很多行业标准化组织,以民间团体的形式存在,主要负责制定本行业内需要统一的标准和承担JIS的研究起草任务。这些团体中,有的设有专门的标准化技术组织,有的直接由技术部门负责标准化工作。
3 日本的标准体系
标准化可在国际、区域或国家层次上,在一个国家的某个地区内,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企业层次上进行[7]。一个国家的标准体系按层次划分的话,是由其管理体制决定的。按层次划分,日本的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
国家标准,是依据日本《工业标准化法》,由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审议,由总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和环境省等7个行政省厅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批准发布的标准,即日本工业标准(JIS)[2]。此外,在国家层面,依据《日本农林标准等相关法》,农林水产省还可以制定日本农林水产标准(JAS)[4]。截至目前,日本现行农林水产标准共计75项[8],相比2003年的300余项,有显著的下降趋势。
团体标准,是行业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在本行业内需要统一的标准。这些行业标准化组织往往以民间团体的形式存在,比如日本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日本电机工业会、日本汽车技术协会、日本产品
144
安全协会等。
日本的标准均为自愿性质的。日本通常使用法律法规引用标准的方式,将自愿性标准赋予强制性,发
挥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日本现行JIS标准共10,622项,206项日本法律法规引用JIS共计7,587项,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在内的产品质量、功效和安全法》《消防法》《建筑标准法》《工业安全和健康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9]。
4 日本国家层次标准化运行机制
不同层次上的标准化活动,涉及不同的标准化机构,
并且有其特定的运行机制。
在日本,国家层次上的标准化活动涉及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JISC的管理、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运行和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等内容。
4.1 组织结构
JISC的最高决议机构是总会,总会下设基本政策部会、标准第一部会和标准第二部会[5]。JISC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JISC由一名会长领导,会长由委员共同投票选出,负责主持调查会的事务。委员是根据有关省厅大臣的建议从具有学术背景的人中选出,由经济产业大臣任命。委员的任期为两年,但不排除因特殊原因在任期内被解雇。
JISC设有专业委员,专业委员由会长申请,由经济产业大臣任命。专业委员主要调查专业的事项,在该专业项目的调查结束时离任。当有必要对特别事项进行调查审议时,就可以安排临时委员,临时委员在该特别事项的调查审议结束时离任。
(1)总会我的家庭作文
图1 JISC组织机构图
总会由30名以内的委员构成。总会的任务是对产业政策、技术政策、通商政策等为基础的标准化政策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定综合发展规划,规定调查会具体审议手续和调查会运作规程。
(2)基本政策部会
基础政策部会由委员、临时委员及专业委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审议有关标准化及合格评定的基本政策及制度运营的基本方针,以及不属于标准第一部会或标准第二部会的部分事项。
(3)标准第一部会
标准第一部会由委员、临时委员及专业委员组成,负责与ISO有关的事项,负责审议ISO相关领域(JTC 1和JTC 2领域除外)JIS制修订,审议国际标准,并且负责审议JIS标志制度、认证认可制度、国际互认等合格评定制度的运作情况。
(4)标准第二部会
标准第二部会由委员、临时委员及专业委员组
145
146
成,负责与IEC有关的事项,负责审议IEC相关领域(JTC 1和JTC 2领域除外)JIS的制修订,审议国际标准,并且负责审议JIS标志制度、认证认可制度、国际互认等合格评定制度的运作情况。4.2 标准化技术组织
J I S C 的技术组织主要包括技术委员会(Te c h n i c a l C o m m i t t e e s)、行业技术委员会(Sectional Technical Committees )和跨行业技术委员会(Cross-ctional Technical Committees )。JISC 的技术组织主要负责JIS的调查研究和审议。
基本政策部会下设2个技术委员会,分别为智力基础设施技术委员会和JIS标志技术委员会。标准第一部会下设1个跨行业技术委员会,即消费者政策技术委员会,与15个行业技术委员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金属和无机材料、基础工程、化工产品和分析方法、机械原件、工业机械、道路交通工具、铁路和轨道车辆、船和货物配送、消费者生活产品、医疗设备、辅助技术、安全、合格评定和管
理体系等技术委员会。标准第二部会下设1个跨行业技术委员会,即智能电网战略技术委员会,与3个行业技术委员会,即电力、电子工业和信息技术委员会。4.3 标准制定程序
按照日本《工业标准化法》的规定,JIS的制定包括两种途径[2]。第一种采用的是编制标准模式,第二种采用的是认可标准模式。JIS的制定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JIS的制定流程
采用编制标准模式制定JIS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描写立春的诗句
(1)起草阶段。该阶段主要涉及两种方式:一是主管省厅大臣(共涉及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等7个省厅)通过调查研究计划制定JIS 标准时,通常委托相关协会、学会等民间团体起草JIS原案,并将最终的JIS草案交付JISC;二是各利益相关方根据主管省厅条例的规定提出制定的JIS草案,当主管大臣认为有制定必要时,将最终的JIS草案交付JISC;认为没有制定必要时,则将相关理由通知申请人。通知不予制定的理由时,需要预先征求JISC的意见。
(2)审议阶段。JISC按照主管省厅法令规定的公平程序对JIS草案进行审议,并向主管大臣报告审议结果。审议前,还需要接受60天的公众评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JISC委员及临时委员过半数没有出席的话,便不能召开审议会议[3]。
我的qq空间
(3)批准阶段。主管大臣确认JISC汇报的JIS草案是否应形成JIS,如果JIS草案反映了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愿望,且对处在同样条件下的利益相关方适用,无不当歧视,那么即批准通过。
(4)发布阶段。在政府公报上公布该JIS的名称及编号,制定、修订、确认及废止的类别,以及日期。
采用认可标准模式制定JIS,是2018年修订的日本《工业标准化》中新增加的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市场主体制定JIS的效率和积极性。第一,主管省厅根据其条例的规定认可符合条件的行业标准化组织,目前获得认可的行业标准化组织有JSA、日本钢铁联盟等[5];第二,获得认可的行业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无需经JISC审议,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直接由主管省厅批准发布为JIS。
5 日本标准化体制机制的特点及启示
5.1 标准化体制机制的主要特点
日本标准化体制机制的主要特点是,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各行政管理省厅分工负责,全面融合不同层次标准化机构
的职能。
首先,各行政管理省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在日本,各行政省厅分工管理各自范围内国家标准化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编制和实施,以及国家标准的组织起草、批准发布等,
具体的技术内容交由市场主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