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辨识数据 | ||||||||||
物品中(英)文名称: | 氯苯(CHLOROBENZENE) | |||||||||
同义名称: | 氯化苯(BENZENE CHLORIDE、PHENYL CHLORIDE、MONOCHLOROBENZENE) | |||||||||
危害性成份 | 化学文摘社 | 容许浓度 | LD50 | LC50 | ||||||
大学活动策划 中(英)文名称 | 化学式 | 含量(%) | 登记号码 CAS.NO. |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 TWA | 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 兼容模式怎么设置STEL | 最高容许浓度 CEILING | (测试动物、 吸收途径) | (测试动物、 吸收途径) | ||
氯苯CHLOROBENZENE | C6H5C1 | 100 | 00108-90-7 | 75 PPM | 112.5 PPM | - | 1427~3400MG/KG (大鼠,吞食) | 2965PPM/6H (大鼠,吸入) | ||
二、物理及化学特性 | ||||
物质状态: | [ ]糊状物 | [ ]粉末 | PH 值:/ | |
外 观:无色透明,挥发性 | ||||
[ ]固体 []液体 | [ ]气体 | 气 味:杏仁味 | ||
沸点: 132 ℃ | 熔点: -45.6 ℃ | 蒸气压:8.8 MMHG@20mdash℃ | ||
蒸气密度(空气=1):3.88 | 比重(水=1):1.106 | |||
挥发速率(乙酸丁酯=1):1 | 水中溶解度:约 50 MG/100ML@20℃ | |||
三、火灾及爆炸危害资料 | ||||
闪火点: | ℉ 28~29 ℃ | 爆炸界限 | 爆炸下限(LEL):1.3 ﹪ | |
测试方式: [ ]开杯 []闭杯 | 爆炸上限(UEL):7.1 ﹪ | |||
火 | 灭火材料:化学干粉、二氧化碳、泡沫、喷水雾 | |||
灾 | 特殊灭火程序:1.一般而言水雾不适于灭此类物质的火灾。2.喷水雾可吸收热、保持容器冷却且保护暴露的物质。 3.停留于上风处,避免吸入危害蒸气。4.灭火前须先关闭泄漏源,若无法止漏,而对周遭无危害的话,任其燃烧。5.在安全许可下,将容器运离火场。 | |||
四、反应特性 | |||
房地产利润 安 定 性 | []安定 | [ ]不安定 | 应避免之状况:火花、静电、热、明火 危害分解物:- |
危害之聚合 | [ ]可能发生 | []不会发生 | 应避免之状况:- |
不 相 容 性 | 应避免之物质:1.强氧化物(如硝酸)、碱金属(如钠):增加火灾和爆炸的危害。2.亚硫酸二甲酰:接触会剧烈分解。3.塑料、橡胶、涂装:氯苯液体会腐蚀某些型式塑料、橡胶或涂装。 | ||
五、健康危害及急救措施 | ||||
进入人体之途径 | [〕吸入 | [〕皮肤接触 | [〕吞食 | |
健 康 危 害 效 应 | 急性:吸入:1.其蒸气可能刺激呼吸系统的内粘膜层。2.可能导致困倦、协调功能丧失、中枢神精系统机能减低和失去意识。 皮肤:1.直接接触氯苯会刺激皮肤。 眼睛:1.约60PPM浓度的蒸气暴露7小时会刺激眼睛。 食入:1.意外中毒会产生变性血红素降低红血球携氧功能,导致脸色苍白、发绀(皮肤变红紫)。2.高浓度的短期暴露可能引起肝损害。 慢性:1.吸入:长期暴露可能引起头痛、头昏眼花、困倦、消化不良、肺肝及肾的损害、手脚麻木、指肌肉痉挛且触觉可能减弱。 2.皮肤:一再接触,可能引起皮肤灼伤和皮肤炎。血细胞:可能引起红血球细胞破损。 | |||
暴 露 之 征 兆 及 症 状 | 刺激感、头痛、头昏眼花、困倦、消化不良、肺肝及肾的损害、手脚麻木、指肌肉痉挛且触觉可能减弱 | |||
紧 急 处 理 及 急 救 措 施 | 吸 入:1.移走污染源或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2.若呼吸停止,立刻由受训过的人施以人工呼吸或心肺复苏术。3.立即就医。 皮肤接触:1.脱掉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饰品(如表带、皮带)。2.用水和非磨砂性肥皂,彻底但缓和的清洗。3.若冲洗后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4.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饰品(如表带、皮带)须除污后再使用或丢弃。 眼睛接触:1.立即将眼皮撑开,用缓和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20分钟。2.展开若冲洗后仍有刺激感, 再反复冲洗。3.立即就医。 食 入:1.勿经口喂食任何东西。2.工作正能量句子励志短句子勿催吐。3.立即就医 | |||
六、暴露预防措施 | |
个 人 防 护 | 眼部:化学防溅安全护目镜、护面罩 |
呼吸:1,000PPM以下:含有机蒸气滤罐的动力型空气净化式或含有机蒸气滤罐的全面型化学滤罐式呼吸防护具。 1,875PPM以下:一定流量型供气式呼吸防护具。 2,400PPM以下:含有机蒸气滤罐的防毒面罩、全面型自携式呼吸防护具或全面型供气式呼吸防护具。 | |
设 备 | 手套:橡胶防渗手套 |
其它:橡胶材质工作服 | |
通 风 设 备 | 1.小量操作使用时采局部通风。2.大量操作时最好密闭制程或隔离工作人员。 |
操作与储存 注意事项 | 1.此物质是易燃性和毒性液体,处置时工程控制应运转及善用个人防护设备;工作人员应受适当有关物质之危险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训练,2.除去所有发火源并远离热及不兼容物。3.工作区应有“禁止抽烟”标志。4.液体会累积电荷,考虑额外之设计以增加电导性。如所有桶槽、转装容器和管线都要接地,接地时必须接触到裸金属,输送操作中,应降低流速,增加操作时间,增加液体留在管线中之时间或低温操作。5.当调配之操作不是在密闭系统进行时,确保调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输送设备和容器要等电位连接。6.空的桶槽、容器和管线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残留物,未清理前不得从事任何焊接、切割、钻孔或其它热的工作进行。7.桶槽或贮存容器可充填惰性气体以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8.作业场所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通风系统,设备应为防爆型。9.保持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10.贮存区和大量操作的区域,考虑安装溢漏和火灾侦测系统及适当的自动消防系统或足够且可用的紧急处理装备。11.作业避免产生雾滴或蒸气,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区内操作并采最小使量用,操作区与贮存区分开。12.必要时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以避免与此化学品或受污染的设备接触。13.不要与不兼容物一起使用(如强氧化剂)以免增加 |
七、暴露预防措施(续) | |
操作与储存 注意事项 | 火灾和爆炸的危险。14.使用兼容物质制成的贮存容器,分装时小心不要喷洒出来。15.不要以空气或惰性气体将液体自容器中加压而输送出来。16.除非调配区以耐火结构隔离,否则不要在贮存区进行调配工作。17.使用经认可的易燃性液体贮存容器和调配设备。18.不要将受污染的液体倒回原贮存容器。19.容器要标示,不使用时保持紧密并避免受损。20.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以及阳光无法直接照射的地方,远离热源、发火源及不兼容物。21.贮存设备应以耐火材料构筑。22.地板应以不渗透性材料构筑以免自地板吸收。23.门口设斜坡或门坎或挖沟槽使泄漏物可排放至安全的地方。24.贮存区应标示清楚,无障碍物并,允许指定或受过训的人员进入。25.贮存区与工作区应分开;远离升降机、建筑物、房间出口或主要通道贮存。26.贮存区附近应有适当的灭火剂和清理溢漏设备。27.定期检查贮存容器是否破损或溢漏。28.检查所有新进容器是否适当标示并无破损。29.限量贮存。30.以兼容物质制成的贮存容器装溢漏物。31.贮桶接地并与其它设备等电位连接。32.贮存易燃液体的所有桶子应安装释压阀和真空释放阀。33.依化学品制造商或供货商所建议之贮存温度贮存,必要时可安装侦温警报器,以警示温度是否过高或过低。34.避免大量贮存于室内,尽可能贮存于隔离的防火建筑。35.贮槽之排气管应加装火焰防止装置。36.贮槽须为地面贮槽,底部整个区域应封住以防渗漏,周围须有能围堵整个容量之防溢堤。 |
个 人 卫 生 | 1.工作后尽速脱掉污染之衣物,洗净后才可再穿戴或丢弃,且须告知洗衣人员污染物之危害性。 2.工作场所严禁抽烟或饮食。 3.处理此物后,须彻底洗手。 4.维持作业场所清洁。 |
泄漏之紧急应变 | 注意事项: 1.限制人员接近该区。 2.提供适当的防护设备和通风系统。 3.移走热源和火焰。 4.确定清理工作是由受训过的人员负责。 5.在安全许可的情形下,设法阻止或减少溢漏。 6.仅可能回收或用吸收剂(如木屑、纸巾、沙或泥)收集。 7.可让小量外泄物在安全通风处蒸发。 8.避免让外泄物进入供水或排水系统。 9.其蒸气可能累积于陕隘空间(如下水道)内达爆炸界线。 10.若大量此物释出到周围环境,应报告政府环保相关单位。 |
废弃处理方法 | 1.参考相关法处理。2.可于装有废气清净装置的焚化炉内炉化。3可采特定安全卫生掩埋法处理。 |
九、运送资料 | |||||
联合国编号 (UN.NO.)ck表 | 1134 | 危害性分类 | 3 | 所需图式种类 (HAZARD LABELS) | 3 |
九江茶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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