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木结构谱系再研究

更新时间:2023-07-13 04:06:08 阅读: 评论:0

中国古代木结构谱系再研究
朱光亚
摘  要
结构体系是建筑物赖以存在并可靠承载其功能使命的基本物质基础,是建筑文化得以絢烂多彩地附丽其上的骨架。中国古代木结构一般分为抬梁、穿斗、井干三大体系。近二十年来的学术研究与考古发现显示了更为复杂与丰富的历史原貌,也揭示了各种结构类型之间的深层联系与嬗变。本文是在2001年广州民居会议论文《中国古代建筑的区划与谱系初探》的基础上从结构类型与体系上对中国古代木结构作了新的审视与归纳并尝试从更大的范围内对之做出比较性的分析。
我的朋友作文800字关键词:木结构,古代,中国,谱系
                                ABSTRACT
Structural system is the esntial material foundation of architecture for it supports and cari
es out the function, structure is a skeleton, to which the architectural culture attached. Generally scholar parate the Chine timber structure to three parts: TAILIANG(抬梁), CHUANDOU(穿斗) and JINGGAN(井干), but the archaeology discovers and rearches of past twenty years have shown more complicated and richer historic features, and appeared deeper connection and transforming between them. Ba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author’s thesis < On the District Division and System of Chin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which was edited into the thesis collection of the conference on the Chine vernacular architecture in Guangzhou 2001, this paper tries to give more structural and historic comparative rearch from wider area and longer period.
Key words: timber structure, ancient time, Chine, ancestry
2001年在广州的民居研讨会上我发表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区划与谱系初探》的文章,当时主要从建筑本身的若干表征出发探讨区系问题,与从移民路线、方言、习俗的角度切入研究建筑文化的思路有所不同,为的是勾划出地域建筑文化的大致分区。转眼五六年又过去了,如今除了觉得论述未得展开之外还觉得对更为本质的东西探讨不足,故本文也就趁同
侪相聚,再作抛砖引玉之论。
1. 从文化地理研究到结构本体研究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始,改革开放前视为禁忌的文化研究在全国也包括在建筑界开展得如火如荼,大大拓展了建筑以及建筑史的研究视野和研究深度,其影响之大反映在三个方面:其一是改变了人们的建筑观念,——建筑不再只是技术或艺术,建筑研究开始了对其背后的社会深层因素的求解;其二是用一个高层次的文化概念统合了原来两个层次较低又常常是分离的概念,——一个既包括物质文化又包括观念文化和制度文化的高屋建瓴的概念,使建筑获得了应有的社会定位并解释了原来用低层次概念难以解释的现象;其三,无论是建筑遗产保护还是建筑的概念设计都不再只是停留在物质层面上,甚至首先切入的是非物质的层面,大大拓展了创新的空间。在经历了差不多近三十年的文化思考之后,我们仍然可以说在许多领域建筑文化的研究还有许多重要的工作还没有做,但是,同时我们也已经可以看到另一种问题,那就是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文化的探究,如果建筑文化研究始终在建筑的内核之外徘徊,那么我们便始终找不到建筑自身发展的内在原因。以建筑区划为例,如果不能够深入到建筑本体,那末我们的工作便等同于文化地理学的研究,虽然文化
地理学的研究给了我们极大的启发并激发了人们浓厚的兴趣,但它仍然不能取代建筑本体的矛盾分析。
建筑本体的矛盾分析就是回归对建筑的物质载体本身的分析,或者说我们要关注的是:那些观念的、非物质的文化因素最后是如何通过建筑内在的、物质的、技艺的因素来真实地发展变化的。在2001年的文章中,我列出了汉族地区的七个文化圈,如果加上少数民族的就共有十二个区划(图 1)。其中汉族区划中的楚汉文化圈和吴越文化圈发人深省:湖北四川从语系上讲属北方语系,但建筑用穿斗属南方结构体系;吴语是南方语系之一,但太湖流域一带却为抬梁,属北方结构体系。这些说明了旁系文化研究依然不能代替建筑文化的物质形态本身特殊性的分析。
现在看起来,我的文章对最本质的本体问题仍然阐释不足,这最本质的本体问题就是结构因素的体系分析。结构是建筑得以可靠存在的条件,是建筑得以附丽其上的骨架。梁思成先生将古代的营造法式比喻为建筑的文法,我们可以说,古代匠师了然于心而对我们若明若暗的结构系统的知识或经验技艺正是文法中的句法,其他部分不过是修辞。现代建筑理论用空间来说明建筑的“无之以为用”的特点,对应的古代概念则不妨借用更有维度的佛家
用语“六合”,结构就是构建起安全可靠的“六合”的物质支撑体,对于中国古代木构建筑而言,除了基础部分通常较为简单之外,其他五个向度的支撑体包括通常情况下的柱或墙体系和屋盖体系都是结构技术研究的重点,是句法中的难点,为了研究好古代木建筑构建“六合”的句法,本文还需从中国木构的基本结构类型说起。
2. 抬梁穿斗井干再析
也许由于当年主流的建筑观念是艺术观的缘故,也许由于当年研究的重点在北方大式建筑,结构类型雷同,前辈学者早期对中国木建筑结构的类别研究并不多,见之于文字的最早的是刘致平著的《中国建筑类型与结构》,——该书写于抗战时期,是刘致平先生在同济大学的讲稿,印成书已是1957年了。五六十年代编著、七十年代末出版的刘敦桢主编的《中国古代建筑史》对中国古代木构架的概括是:“有抬梁、穿斗、井干三种不同的结构方式,抬梁式使用范围较广,在三者中居首位”。 抬梁式在刘致平著的《中国建筑类型与结构》中称架梁式,在潘谷西主编的《中国古代史》教材中亦称抬梁式饮食治疗,显示了这一称谓来自学者。穿斗称谓来自南方民间,说文解字曰:“穿,通也,从牙在穴中”,而对斗的解释是:“斗之属皆从斗”,度量衡的改变使今人已难解此句了,辞海解曰:“口大底小的方形量
器,有柄,也用作某些有柄器物的名称,如熨斗、烟斗。”可见穿斗有着榫和卯的内涵。《中国建筑史》根据南方的用法指出穿斗式“或称串逗式”,“逗”在南方语系中是“凑”即凑起来的意思,指的就是南方建筑中的串枋是由数根小木枋用硬木销子穿过从而相拼相凑而成。建筑界较早将穿斗成于文字者亦见于刘致平《中国建筑类型与结构》。井干一词古已有之,《辞海》的解释为:1。井上的栏圈(图2)。2。楼名,《汉书。郊祀志下》:“立神明台,井干楼,高五十丈”,颜师古注:“井干楼,积木为高,为楼,若井干之形也”。可见汉代已有井干形的木楼了。
抬梁和穿斗都是在井干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起来的。抬梁中的殿阁式做法的层叠式结构逻辑同井干如出一辙,陈明达先生更阐释过斗拱与井干的联系(图3)。云南丽江的多种民居更显示了井干向穿斗的有趣的演变过程及穿斗抬梁的节点与井干的渊源关系(图4、5、6、7),但结果是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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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干与另两类结构的差异显而易见。抬梁与穿斗的界限则扑溯迷离,例如人们常提到若干建筑是“抬梁和穿斗的混合”,说“明间是抬梁,山面是穿斗”。本人01年的文章已经较为详细的陈述了作者对抬梁、穿斗概念的界定,认为穿斗的本质是“穿”,“斗”即“逗”,其形象上的
特点表现为以柱承檩而不是以梁托檩(脊檩除外)。认为柱柱落地(其实就是在穿斗民居中也不是柱柱落地)与判断穿斗无本质联系。这里需要再补充与穿斗相关联的两大特征是:第一,穿斗结构的通行区域都是盛产杉木(Cunnnghamia lanceolata <Lanb.>Hook.)或以杉木为主要商品建材的地区,杉木生长较快,细而高直且较松木具较强的抗白蚁能力,是南方民间普通人家常用的建筑用材,穿斗结构中枋和檩、椽的木质为杉木,普通的山地民居的柱和梁也用杉木;第二,大多数穿斗建筑的椽子为板椽,断面为矩形,高小于宽,呈板状,从脊步到檐步常由一根椽贯通(图8、9),上部常作冷摊瓦,与力学原理相悖的断面其实显示了实用理性的智慧。这两大特点都与南方的自然条件有关,而第二点既使得穿斗屋顶取得构件轻巧的优点,也产生出一种缺点,即在提高屋面保温隔热性能从而增加荷载或在表达庄重审美需要加大构件尺寸时容易被抬梁式取代。抬梁穿斗更为深刻的差异表现在榫卯的不同做法上。梁搁在柱上和梁插在柱中受力状态是相当不同的。木构榫卯研究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是简单的理论分析无法解释的。我的学生乐志在通过足尺模型的受力测试后得出结论:不能简单地将榫卯连接看成是铰接,在一定的范围内榫卯具有抵抗变形的能力,即在一定的幅度内提高节点的刚度。淳庆博士比较了同为四步架进深不用中柱和用中柱时的穿斗和抬梁两种体系的受力状态差异,结果显示,穿斗式木构架在横
向水平荷载下的侧向位移是抬梁构架的2/5,纵向则两者基本相同。如果用中柱,则穿斗在横向水平荷载下的位移是抬梁的3/5。连同自震周期的对比都说明在横剖面方向上穿斗式构架的刚度较抬梁式大得多(图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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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结构体系类别感兴趣并诉诸文字的还有孙大章先生01年发在《小城镇建设》第9期上的《民居建筑的插梁架浅论》一文,该文的特点是不对抬梁和穿斗原有的概念作严格界定和调整,而是把在穿斗地区的祠堂等使用五架梁的大空间建筑的构架重新命名为插梁架,即梁不是搁在柱上而是插入柱中的(图12)。该文指出由于杉木抗剪能力强,即使入柱榫头较梁截面减少了2/3,仍无大碍(按,实际是宽度减小而高度仍有较大的尺寸,且减小是逐步的)。该文又从建筑上作了多种分析,包括对其历史源头与营造法式中的厅堂建筑有关的分析,其中十分有贡献的是指出,“北方抬梁式的山面梁架填加了中柱,其结构方式已然有插梁的特色了”即北方抬梁式构架的山墙做法不应说成与“穿斗相结合”。
但这并不否定抬梁和穿斗的相互影响,按苏秉琦先生的分析,早在新石器时代,南北文化已经有过多次的交往和相互影响,那么榫卯技术早就在各地木构中不同程度的发育就毫不奇怪了。晚期交流更频繁,加上主流文化的强大影响,交融甚多,《营造法式》本身就已
是中原建筑文化和江南建筑文化交融的反映了,丁头拱和插拱本来就是相通的,元明北方的抹角梁加虚柱与南方的吊柱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再晚,我们不仅在南方庙宇中看到抬梁式构架,看到铺作斗拱,也在南北方过渡地带即淮河流域看到同一地区既有抬梁又有穿斗,在这些地区的某些同一栋建筑中部分梁搁在柱上部分梁插入柱中,甚至看似搁在上面实为柱穿透过梁直上承檩(图13、14、15)。这些地区和这些建筑才不妨称作抬梁与穿斗的混合。但是那些与地方材料特质及气候特质密切相关的工艺不会在民间建筑中轻易改变的。榫卯早已是整个中国建筑的共同工艺,但榫卯只是穿斗中的“穿”的一部分,且同为榫卯,南方构架中更多地用透卯,南方的纵向串枋或山墙梁枋常穿过卯口作连续梁状态,北方的山墙上的枋则呈简支梁状。
3.中国若干另类和濒危的木结构类型
除了抬梁穿斗井干之外,即使我们暂时不把孙大章先生的插梁式结构单独列为一类,中国古代木结构也还存在着其他的结构类型,它们是中国古代木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刘敦桢主编的《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就提到“在上述三种结构形式以外,西藏、新疆等地区还使用密梁平顶结构会飞的房子”。同时该书的木构桥梁插图中,还显示了木拱和悬臂梁结构(图 16)。
自制早餐近年的研究及新的发现则说明,即使不涉及桥梁,中国古代的木构还有其他的类型,只是随着当代的大规模城市化进程及不当的处置措施,它们大多已处于濒危状态。现一一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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