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迪思·赖特诗歌的澳洲风景书写

更新时间:2023-07-11 23:14:17 阅读: 评论:0

论朱迪思赖特诗歌的澳洲风景书写
毕宙嫔;吴起
【摘 要】澳大利亚著名诗人朱迪思·赖特的诗歌,以她一生中不同时期居住过的新英格兰高地、塔姆伯林山区和布雷德伍德三个地方为主要创作背景.她早期作品中表征的新英格兰高地既可怕又奇美:中期作品中呈现的坦姆柏林热带雨林鸟语花香,生气盎然;到了后期,她细致入微地用临摹的形式直感再现澳洲的自然物候.她经历了从有些抵触到逐渐欣赏喜爱新大陆的变化,还经历了钟情欧式花园到放弃园艺、完全接受澳洲荒野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反映出赖特逐步摆脱殖民心理,与新环境之间实现了真正的融合.
【期刊名称】《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电影风月
【年(卷),期】2013(029)002
【总页数】6页(P51-56)
【关键词】朱迪思·赖特;澳洲风景;融合;风景书写
四字笔画【作 者】毕宙嫔;吴起
【作者单位】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部,江苏苏州215104
研学活动【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I611
澳大利亚著名诗人朱迪思·赖特(Judith Wright,1915~2000)的《澳洲的双重情结》(Preoccupations in Australian Poetry,1966)是澳大利亚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文学论著。赖特在书中指出,由于澳洲白人的欧洲意识和新大陆之间存在剧烈的冲突,诗人不能客观地描述新大陆;欧裔白人的流放心理造成澳大利亚风物在文学作品中要么缺场,要么敌对可怕,要么贫瘠荒芜。[1]xi-xxii那么,作为第五代移民的赖特本人又是如何看待澳洲新大陆的?她有没有与澳洲土地实现和解呢?通过分析赖特对一生中不同阶段居住过的三个地方的表征及其对三个风格迥异的花园的态度,笔者发现出身于重视英国文化传统家庭的她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从一开始的矛盾,到逐渐融入新环境,欣赏新大陆的美丽,歌颂具有浓郁澳洲本土气息的风物。
一、新英格兰高地文玩核桃
《流动的意象》(The Moving Image,1946)是赖特的第一部诗集,主要以她的家乡新英格兰高地为创作背景。起初,赖特主观上将澳大利亚视作希望之乡,但客观上她身上也暴露出潜在的矛盾。发表于1944年、收录于《流动的意象》的《兄弟姐妹》(“Brothers and Sisters”)展示了澳大利亚丛林的蛮荒瘴疬。定居者很难一次性伐林清地,因为“幼苗狡猾地发了芽;每一天/灌木都向前迈进一步,等待着时机”(“The saplings sprouted slyly;day by day/the bush moved one step clor,wondering when”)。[2]18丛林顽强地抵制新住民的定居,“令人畏惧却不令人崇敬”。[3]465
但是,二战促使赖特对澳洲产生新的认识。她从小在新英格兰农村长大,对乡间的一草一木,一人一事,都有着惊人的了解和难以忘怀的情感。赖特于1942年回故乡阿米黛尔时,她看到“火车爬上山脚,灰霾和桉树雾气笼罩着受旱灾的景色,我发现自己突然清晰地意识到这就是‘我的国家’。这片群山,这些山谷不是我的,而就是我。日本侵略对它们的威胁就如同对我的威胁……不管我是否有其他血统,这就是我所了解、所热爱的国家。”[4]158
South of my day's circle,part of my blood's country,/ris that tableland,high delic
ate outline/of bony slopes wincing under the winter./low trees blue- leaved and olive, outcropping  granite  /clean,lean,hungry country.[2]20
我曾度过岁月的南方,我血脉相连的国家的一部分,/高原耸立,嶙峋斜坡那高远而精致的轮廓/在冬季里不再傲然/蓝色和橄榄色的矮树,还有那显露的花岗岩/纯净,萧疏,饥饿的国家。
《我南方的岁月》(“South of My Days”)是赖特移居布里斯班之后,回顾在新英格兰地区渡过的岁月而创作的。赖特说她想要表达的是那片故土对她的意义,尽管它奇异的美似乎很少有人会觉得是美。[4]175R.F.布里森登(R.F.Brisnden)认为这首诗以新英格兰为创作背景就表明赖特已经完全接受澳大利亚。[5]41-42但是,珍妮·科恩(Jenny Kohn)指出这首诗还是表现出了风景的不宜人居,“饥饿的国家”要吃人,给人以澳洲文学中寻常可见的恐惧感。[6]119赖特在主观上已经认同澳洲风景,但还是不自觉地流露出她无意识中固有的偏见,不过,在大多数人还不能接受澳洲风景的20世纪40年代,这首诗表达了对土地的热爱,其影响力无疑是巨大的。
总的来说,新英格兰对赖特而言是个美丽的地方:“山坡、树木、溪流和整个小山谷是我很
喜爱的地方”。[4]54新英格兰的树倚在路边,它的河流“由白色山泉汇入/是腼腆的鸟儿的宠儿,还有铃鸟/它的叫声就像落下的水声”(“fed by white mountain springs/beloved of the shy bird,the bellbird/who cry is like falling water”)。[2]6祖母的花园则是新英格兰旖旎风光的缩影:
Flowers of red silk and purple velvet grew/under the humming may-tree;the huge pine/made night across the grass,where the black snake/went whispering in its coils;and moving sunlight drew/copper fingers through the apple-trees./Warm is the light the summer day refines,/and warm is she,whom life has made cure./Walking slow along her garden ways,/a bee grown old at summer’s end,she dips/and drinks that honey.[2]35-36
红色丝绸或紫色天鹅绒般的鲜花/在沙沙的五月树下开过;/巨大的松树使草地成荫,/树荫下蛇儿盘作一团低语着;/波动的阳光透过苹果树洒下铜色的手指。/温暖是夏日的精华,/温暖如她,安居乐业。/漫步在她的花园小径,/一只蜜蜂在仲夏衰老,/它在舔舐着花蜜。
在如此爽朗的气候中,诗歌中的“她”沐浴着阳光,徜徉于花园,可以欣赏色彩鲜艳的花朵,
闻到沁人心脾的花香,听到山楂树发出的婆娑声和黑蛇发出的嘶嘶声。她的生活富足而休闲。诗歌结尾用了蜜蜂和蜂蜜的意象,仿佛在说这里就是牛奶蜂蜜之地。
需要指出的是,新英格兰的秀丽在很大程度是源于对英格兰风物的模仿。对于早期殖民者来说,欧式花园是隔在家宅和被视为陌生敌对环境之间的缓冲带,既是物理层面的,也是心理层面的。殖民地早期的花园是按照英国模式建造的。为了培育花园,新英格兰人会铲除原来所有的一切花草,取而代之种上欧洲的玫瑰、飞燕草、牵牛花,并用铁丝网和针叶树篱笆围起。虽然赖特对欧式花园和新英格兰人看不到本土环境美丽的无能持矛盾态度,她自己也喜爱园艺,试图将存在于想象空间的花园变成真正的风景。四岁时,她已在居住地Wallamumbi农场建造了自己的第一座花园,当然也是欧式的。
二、塔姆伯林山区夏季开的花
尽管赖特欣赏欧式花园,但她并没有像许多新英格兰人那样沉湎于英国风景,1943年来到布里斯班时,也能看到“另一种美丽”。[4]175她喜欢那里更加温暖的和风,更加茂密的森林,更绿更蓝的高山和大海,以及颜色艳丽的鲜花。“火黄的玉桂树(cassias)和紫红的叶子花(bougainvillea)”。[7]105
塔姆伯林山区(Mount Tamborine,距离布里斯班一小时左右的车程)是新英格兰之外第一个“在赖特内心占有分量的地方”。[8]991946年,赖特和杰克·麦金尼(Jack McKinney)住到这里时,他们爱上了这片热带雨林,[4]239但是他们发现大部分当地居民并没有这种情感。赖特回忆道,“对这些森林的敌视仍然存在,因为大多数的早期定居者后裔为了求得耕种和居住的地方,年轻时的大部分时光都在与这片森林斗争”。[9]108
梦见好多大鱼
赖特的女儿梅瑞迪斯·麦金尼(Meredith McKinney)称,赖特切身体验了坦姆伯林苍翠繁茂的自然世界;[10]4这个时期的她创作了关于热带雨林、植物、花卉和鸟类的诗歌。《澳洲喜鹊》(“Currawong”)[2]164是赖特写给一只生命力顽强的澳洲喜鹊的。这只喜鹊年幼时就由赖特饲养,即使会飞时也不愿离开。
The currawong has shallow eyes—/bold shallow buttons of yellow glass/that e all round his sleek black skull./Small birds sit quiet when he flies;/mothers of nestlings cry Alas!/He is a gangster,his wife’s a moll.//But I remember long ago/(a child beside the ldom a)/the currawongs as wild as night/quarrelling,talking,crying so,/in the scarlet-tufted coral-tree;/and past them that blue stretch of light,
那只澳洲喜鹊有浅色的眼睛/像黄色玻璃中轮廓清晰的浅纽扣/他可以环视到其黑亮头壳。/当他飞离时,雏鸟静静地坐着;/雌鸟守在巢中啼鸣!/他是强盗,而他的妻子是女贼。//但是我记得很久以前/(一个儿童在塞奥勒木海边)/澳洲喜鹊如黑夜般的狂野/在猩红色珊瑚树里/争吵,高谈,哭喊……/掠过他们的是一缕蓝色的光,
隔行押韵、双元音和长元音的大量使用令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呼应了诗歌的最后一句:“大胆、残忍和悦耳的鸟”(bold,cruel and melodious bird)。通过对澳洲喜鹊拟人化的描写,使得它具有与人相似的行为和言语方式,变得不再那么奇怪和陌生。赖特形象生动的描写“改变了诗人和读者对这种澳大利亚特有鸟类的认识”。[11]90
三朵娇菊《鸟》(Birds,1962)和《五种感官》(Five Sens,1963)都是赖特居住在塔姆伯林创作的诗集。在《五种感官》的《森林》(Forest)一诗中,赖特向读者呈现的是近似伊甸园般的动人图景,环境优美、森林茂盛,生机盎然,给人以心旷神怡的美妙感觉!与之相对,不少澳大利亚作家表达了对灌木丛的昏暗阴沉以及对无处不在的桉树的单调(drab,monotony)的抱怨。一直到1939年,被德文德拉·科利(Devendra Kohli)称为“内在流放的顶级诗人”[12]56的 A.D.霍普在《澳大利亚》(“Australia”)还写着:“一个树之国,单调的绿荒
凉的灰/这就是现代战争制服上的颜色”(“A nation of trees,drab green and desolate grey/In the uniform of modern wars”)。[13]133赖特却被澳洲的森林深深吸引,这些森林在她的笔下生动多姿,充满生命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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