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西乡租赁合同办理 深圳宝安租赁合同(3篇)

更新时间:2023-06-25 13:03:00 阅读: 评论:0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西乡租赁合同办理 深圳宝安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在x街号“购物中心”b楼二层整个楼层(以下简称该商铺)的在建建筑。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1300余平方米,现双方约定按1300平方米标准计算,最后实测面积多于或少于1300平方米的,均按1300平方米计算,不作调整。附该商铺的平面图。

1-2甲方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权利和义务。

1-3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1-4甲方b楼地面车位,乙方均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车位,经双方商议后,提供一定数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铺的使用范围也可进行相应调整,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双方均有意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该商铺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365天或12个月计算(第1至第________年优惠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按1200平方米计算)。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2.50元,每年年租金为1095000元(2.50元×365天×1200平方米);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3.15元,每年年租金为1379700元(3.15×365天×1200平方米);第1________年至第1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3.30元,每年年租金为1565850元(3.30元×365天×1300平方米);第1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3.45元,每年年租金为1637025元(3.45×365天×1300平方米)。

4-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6个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计算)作为定金,正式开始计算租金后该定金抵作租金,以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内交清下6个月租金,以此类推。交款地点:甲方财务部门。付款帐号:.

4-3进场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大楼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甲方不收取进场装修日后6个月内的租金。如因进场装修日后6个月的截止期与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不一致的,则租金按实际承租期限及上述4-1条款各期租金标准计算。如整个租赁期限超过________年的,超过部分按上述4-1条款的最后一期的租金标准计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3.45元计。

五、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

5-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5-2-1甲方负责在一楼大厅位置免费安装一至二楼的楼梯。

5-2-2甲方负责安装消防系统、新风系统及独立的中央空调系统,并保证该消防系统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5-2-3甲方在二楼层为乙方提供排烟、排污出口。

5-2-4甲方为二楼层安装无框架落地白玻。

5-2-5甲方负责提供120kw用电量(但中央空调用电量不包括在内)。

5-3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铺的日期视为商铺返还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6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5-4商铺返还前,乙方应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该商铺内的所有设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迁给该商铺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财产造成损坏,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或向甲方作出赔偿。

5-5商铺返还时遗留在该商铺内属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处理措施及费用必须合理。

六、商铺的装修及维修

6-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商铺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乙方无权擅自进场装修。对于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甲方应在15天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决定。

6-2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之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的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不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可自行进行,无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甲方交付商铺的日期不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2因出租商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

7-4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5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

7-6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乙方对商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在二楼与三楼之间整圈外立面设置广告牌。

8-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为避免8-6条款事由的发生,乙方应购买合适的保险。

8-8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9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按1.9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门口专用区域的卫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8-10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在地单独注册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给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报统计报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租赁期内,该商铺被鉴定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或该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须同时双倍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装修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必须同时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通知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的;

(六)、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第五、六、七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按月租金的3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

9-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的,除符合9-2第一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每日2万元的违约金。

10-2乙方迟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10-3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4甲方违反7-6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品牌损失费)。

10-4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10%为违约金。如未到期租金的10%少于解除合同前6个月的租金总额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前6个月的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寻找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4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1-5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深圳西乡租赁合同办理 深圳宝安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 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 房屋面积

该房屋的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自 年 月 日起 日为装修期,装修期内出租房免收承租方租金。

四、 租金

1。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月,水费/立方,电费/度,空调费元/平方米.日。

2、租金支付方式为: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需甲方书面告知,若乙方3日内依然未交纳房租,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甲方义务

1、甲方须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若甲逾期7天以上未交付房屋,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甲方需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壹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办公安全和正常使用。

4、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前,应结清该房屋年月的物业费、水电费、宽带费等相关费用。

5、在乙方正常缴纳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相关费用情况下,若该房屋出现停水、停电及物业服务不到位等现象,由甲方出面与物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若经甲方协调后,依然无法解决,乙方有权终止该协议。

6、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用于装修的设备不予搬走,留给甲方处理,并确保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需爱护使用该房屋,并按时向甲方交付房租,若因转租所产生的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费、收视费、暖气费及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七、 协议终止及解除的约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 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协议规定条款,导致本协议中途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元整,自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本合同开始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将房屋交付乙方开始装修。解除合同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还。

4、双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

深圳西乡租赁合同办理 深圳宝安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__.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_________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_份,有关部分执份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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