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准则,用其作为研究的参考是必要的,但却不应当将其夸张为一个经不起事实检验的历史神话。我们在研讨这类问题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南去作分析。应当看到,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欧的封建政治中,都存在着一个有关政治文化传统与政治现实生活之问的差别与关系的问题。我们在分析政治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观念、理想与习惯的影响口寸‘央不能仅仅停留在思想与法则的层面上,而应当将它们与具体的社会政治现实结合起来考察,看其到底与政治现实在何种程度上吻合,对政治现实到底发挥了何种效应。因为政治文化传统与政治现实之间尽管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但政治文化传统是一{亘|事,而社会政治的实际运作又是另一回事。由于直接脱胎于日尔曼的原始部落组织,缺乏厚重的国家政治遗产可资借鉴,且又受到封土制与封君封臣制的负面效应的影响,中古西欧的封建王权发展远不充分,权威性电不甚凸显,并时常受到封建离心倾向的挑战,实难以与日益强化的中国封建君主的专制集权相比拟。但这并不意昧着西欧的封建王权就始终受到所谓“法”的限制而无所突破与拓展,更不意味着西方人先天地有一个限制王权的“法制”传统或“民主”传统,有一个由这一传统中滋生起来的人人都拥有“个人权利主体”的中世纪社会。我们并不否认中古西欧封建国家发展的不充分的确比较有利于“个人权利”的发展,并与近代两方的民主宪政有若某种历史联系。但西方人后来获得的个人权利与权利观念及其所酝酿的民主宪政,从根率上讲是在好几百年的社会发展中逐步培植与构建起来的,并且经历了诸如尼德兰革命、英国革命那样的反封建政治斗争的血与火的洗礼。另一方面,在中国古代,尽管封建君主专制集权制度十分发达.但皇权也非始终是支配一切且不受任何威胁与挑战的政治权威。如果按照西方史学家的观点来裁量,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中电应当蕴藏着近代宪政制度的萌芽,封
建贵族肯定也是有“权利”意识与“维权”意识的。这样的看法,当然是值得推敲的。事实上,无论是在西欧或是中国的封建政治中.都存在着一些不同程度地约束君权的传统观念、旧制与习惯,但君主受不受限制,受多大程度的限制,以何种方式来限制,则是由君主本身所具有的胆略、声威及其政治策略决定的,更是由君权与各种政治集团的实际力量对比来决定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西欧封建政治时,必须坚持唯物史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既妥奎考中世纪人的观点与近代以来西方学者的见解米进行学理的闹正.更要跳出他们所预设的“学术陷阱”而立足于具体的史实考察;不是从“应该是什么”的角度古看问题,而是从“复际是什么”的态度柬作具体的分析。这样,我们就有可能寻找到一种比较贴近历史燕际的答案。
德意志封建王权的历史道路
侯树栋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剐教授)
史学家通常将巾古英国、法国视为王权从微弱走向强大,国家从割据走向统一的典型。而将德意志作为割据分裂长期延续的典型。的确,lO世纪初开启其封建国家历史的德意志王国,中古时期呈现出很多不同于西欧其他封建国家的特点,其中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德意志封建王权的历史演化。中古德国王权的演化循着一条与英、法王权的历史走向相反的曲线进行,即当荚、法王权日益强大时,德国
王权却不断走向衰弱。本文仅就其发展大势作一粗略分析。
自下而上看,中古德意志的政治体制包雷邦国(provinces)、王国(kingdo】n)和帝国(Empire)这样三甫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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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的诸侯邦国,可溯至独立性很强的公爵区和一些侯爵、伯爵的领地,以及犬主教、主教和修道院长的领地。13世纪后,这些大领地发展为疆域明确的邦国。教俗大贵族成为自立一方的诸侯,拥有对邦国的最高统治权,实为一国之君(邦君)。lO世纪初,东法兰克王国发展成德意志王国。中世纪德国从不曾统一,但国王作为德意志最高封君这一西欧封建君主制原则得到承认,一些国王也利用一切时机努力强化王权,所以作为原则上称述德意志帮作的德意志王国一真延续下来,不因国内的四分五裂且地方独立的趋坍j:断强化而从所史舞台上消失。962年,德土奥托一世得罗马教皇加冕为皇帝,此后中古德吲渐有神圣罗马帝国之名。得到教皇加
冕的德王又称德皇,皇帝自认承袭罗马帝国传统,自称代表整个基督教世界。邦君权、王权和皇权三者相互作用,此消彼长,使中古德国的政治格局纷繁复杂,德意志封建王权因而走上一条独特的历史道路。王权呈不断下降、不断弱化的趋势,这是基本特点,但其间有阶段性,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早期封建王权阶段(10~11世纪中叶)。10世纪初,德意志立国。德意志王国是法兰克国家的继承者之一,法兰克的君主制及对莱茵河以东的统治,是德国接受的重要政治遗产,但这份遗产只是影响德围封建王权发展的因素之~,德国自身的特点在蜓人程鹰上决定着王权的历皿道蹄。
swinging怎么读8世纪,德意志各地才完个井A加洛林帝国。此后当地并无有效的闰家管理机器,行政体系的核心是法兰克派驻东部各地的伯爵,他“J是土室的特派员,主要履行政治职能。伯爵辖医问没有同定、清晰的羿限.辖区不姓叫确的地域巾位。囚此,履行各项社会公共If}l责的仍是德意志各地的共同4水(部落联盟),只不过其上有监督者——作为法兰克国王的代表的伯爵。法兰克的伯爵区没有在东部各地生根,更谈不上改变、取代当地的共同体。各地共同体没有因并人加洛林帝国而失去自主、独立意识,这是德意志封建王权成长的历史前提。因此,如何处理好与各地方共同体首领的关系,是立国之初的德王面临的主要政治任务。
立国后,德意志有萨克森、巴伐利亚、法兰克尼亚和士瓦本等大公爵区。公爵区直接源自以前的部落联盟,因而电延续着部落时代的各种特点,如牢固的血缘关系、各部落特有的习惯和语言等。正因如此,这些公爵区及其公爵有“部落公国”(stallⅫesher.z0舢m)和“部落公爵”(St跗瑚eshe—g)之称。每个公爵区都是在居民、习惯和语言等方面具有自身特质的地方共同体。应注意到,9世纪以来的德意志各公爵区及其公爵,与天然的部落组织、部落首领或盟主并Hi足r
码事。很多公爵乖是加洛林下制委任的行驶官员,如伯嗣、地麻馕岛等。9世纠起,东埘来的屿扎尔人埘德意志构成严重威胁。如何有效抵御外敌,维特一方平安,灶降在当地官员身上的击等大任。他们的主要职责起初是军事性的,但在组01和指挥军事行动中不断扩大权势,并取得公爵头衔,得到对整个公爵区的统滑枉。最初这些官员的头衔或职务至少理论上不能世袭,国王有罢免权。待其权势壮大并在当地取得绝对优势后,公爵头衔世袭,出现所谓公爵家族。
德国的公爵有两重性:一方面,他们的权力起初来自国王,国王至少理论上有任免权,因此公爵与国王存在封建隶属关系;另一面,公爵区内部落时代的各种特点又使取得绝对支配地位的公爵具有部落首领或盟主的某些特征。这种两重性影响着公爵与王权的关系。作为国王的封臣,公爵向国王负有一些义务,作为封君的国王也有义务保护公爵的权益不受损害,这种封君封臣关系就是当时的“国家秩序”;作为具有自身特质的地方共同体的首领,公爵的独立意识很强,也有与国王抗衡的实力。公爵既不是国王的“天敌”,也不是“天然的”政治盟友,公爵与国王的关系取决于自身的利益得失。当公爵需噩“保护”.国王又能提供选种“保护”时,政治台作就成烈方关系吖J的“常态”。反之,当国王的政策损害公爵的权益时,公爵则H对抗回敬,双方遂展升政治j空量。
9儿年+统愉东法兰兜的加洛林1三捌土系灭亡.东部大贵旗面临如何从非加洛林王族的贵直量巾推举国下的lluJ题。当时德意志几人公崩平起平坐,只能通过选举推出国王。按萨克森公爵奥托的建议,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被推举为国王,史称康拉德一世。康拉德虽为国王,但并不享有加洛林
王族的高贵血统和至尊地位。若赢得公爵们的支持和忠诚,康拉德必须在抵抗当时对德意志形成直接威胁的马扎尔人的侵袭中负起领导责任并建功立业。然而新国王的注意力却放在如何在整个德意志建立自己的绝对统治权方面,为此采取与教会结盟的政策,由此损害了公爵们的利益,失去了他们的支持。
萨克森王朝诸王在强化王权方面取得成效。亨利一世审慎处理与公爵的关系,一方面承认公爵的自主性,另一面依靠教会和中小封建主,使政局逐渐有利于国王。奥托一世恩威并用,文武兼施,虽遇公爵的反抗,终能控制大局并制服所有公爵。为扶植一支可以平衡公爵的力量,奥托向主教、修道院长等高级神职人员授予行政权,要求他们履行国家管理职能,向教会领地提供保护和特权,建立所谓“国家敷害体制”。这样一米,与教{;!}封绻丰_:lf}戚均势,劫;听命十正权。奥托逛建有赫赫武功,他彻底击败马扎尔^.一举解除了他们对国家永郡的』fil}胁。
lookforward初步巩固了早期封建丁+卫的萨克森王1;5|j对外带行扩张政策。亨利一世已升始向)j鞠#进车,侵占两斯拉夫人的十地。史托一世继承扩张敢策,|1司时lf!f进意大利,干涉罗马教廷和意大利事务,以实现统治基督教世界的政治理想。962年,奥托一世在罗马称帝,从此凡在罗马加冕的德王又带上一顶罗马皇帝的桂冠,王权之上再加封皇权。没有到罗马加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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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王虽不能称皇帝,但电以求得皇权为政治目标。
萨克森王朝是德意志早期封建王权发展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亨利一世和奥托一世强化王权的政策取得叫显成效,王权得到初步巩固。但是,早期王权是脆弱的,未来的路上面临诸多问题:
1.亨利一世硐I舆托一世的强大土枉更多建立在个人权威和功业之_卜,{:I!}意志公两I爱的独立性没有得到宴质改变。“I到家教会体制”固然一个时期内制约着公嗣,但其隐患裉大,一旦国王权威削弱.即形成批教台诸侯。
2.南侵意人利,干涉教廷和意大利事务,谋求罗马皇帝的桂冠,使历代德王把相当力量和精力放在国外而不是国内,结果德国诸侯的实力日益突破王权的限制。皇权没有带给德王相应的实力,帝国实为自封的名号。卷入教会和意大利事务增加了德王的政治对手。皇权的世界性与王权的民族性相互对立,共存于德王一身,往往使其内外交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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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贵族的力量随着经济社会的缓慢发展而相应增长。诸侯是向西斯拉夫人地区扩张的支柱,自然也是扩张中最大的受益者,对此国王并无相应对策。
第二阶段是王权面临严峻挑战时期(11世纪中叶一13世纪中叶)。11世纪中叶是德意志封建王权发展历程中的转折点。此前王权的发展虽与教会、诸侯存在矛盾,但教会对国王的基本态度是支持
和帮助,国王可以依靠教会制服那些不驯服的诸侯。然而章利四世上台后,土权开始而临教会的严峻挑战。10世纪兴起的一场旨在振必救告的改革蜃动——兜吕尼运动——增强了教会的凝聚力,摊高丁罗马教廷的威信.同时教权高于倍权的理皓逐渐流行。J073年上台的教皋格雷戈利七世叫确宣称教极高千俗权,教皇高于皇帝。他与德皇亨利四世就主教授职权艘丌激烈斗争,这是一场实为确定王权与教权的关系及教会在国家中的地位的斗争。JJ22年的沃尔姆斯宗教和约作出有关规定,皇帝的权威受到削弱。皇帝与教皇的尖锐冲突,说明以统治整个基督教世界为最高政治抱负的德皇,终于给自己树起一个强大的政治对手。在皇帝与教皇的斗争中,经济政治实力不断扩张的诸侯利用时机,逼迫皇帝不断做出让步,从此王权与诸侯的力量天平渐渐倾斜。
英译汉词典l】世纪后,德国城市显著发展.13世纪进入繁荣期。然而这个阶段正是王权面J临严峻挑战的时期,在教会和诸侯的制约下,王权无力保护城市,不能引城市为政治盟友。一些城市只能通过城市同盟12的形式寻求自保,大量城市则为诸侯控制。德意志王权没有随经济社会的进步而扶植起一支政治上可引为同盟的新力量。霍亨斯陶芬王朝时期,德王与讲侯的力嚣玉平继续向诸侯一边倾斜.国王不得不认可这一现宴。13世纪前半叶,德卓弗里德皿希二世先后发布授予德国教俗大贵族特权的文书,德国诸供割据状态已经确立。四级网考成绩查询
第三阶段是选王制的确立及渚侯刘王权的胜利(13世纪中叶以后)。13世纪后半叶,德倒一度出现没有国王的“空位时期”,诸侯的力量Hi可抑制地发展壮大。此时,通过选举产生倒王的原则已经
牢固确立,并形成由七大选候(七位教俗大诸侯)选举国王(皇帝)的制度。这说明邦国独立发展,诸侯割据一方的形势已成德意志的基本政治局面。按当时的法律,德王仍是诸侯的封君,但这种封建隶属关系仅是法理上的.国王不仅完全肯定诸侯的独立地位,而且自己的实际地位已与诸侯无甚差异,甚至将国内施政目标也限于自己的领地范围内。1356年,德皇查理四世发布“金玺诏书”,法律上完全确认诸侯的独立地位,承认选侯的实际地位与国王相等。这就正式宣示,在中古德意志国王与诸侯的力量角逐中,诸侯战胜了王权。
为什么德意志封建王权设有像英、法王权那样随着社会发展走向强大,而是日益走向衰弱?应当说这是相当复杂的问题。这里仅初步地提出,中古德意志地方主义(regionalism)或日地方独立性(par.chbiⅫ,)的发展及其与王权的关系,是曲:接影响德国王权的删史走向的需要l习素,或者蜕,这妊分析上进问题的一条主要城索。
德意志拦日耳曼人的做上,中世纪生活在这里的日耳曼各部蒋基乖性有经历长途奔走干¨多年征战,而且际巴伐利亚和十瓦本,{}41:意志各地很少受罗马文明的影响,因此德意志自然生成的部落传统强大.各地在语言、文化、法律、习惯和制度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性,地方共同体牢固。这就决定了王权与地方首脑的关系必然成为中古德国政治史中的突出问题。
部落传统、地方独立性制约着德国的封建化进程,使德国的封建化具有自身的特点。虽然德国诸侯承
认德王(德皇)为封君,但德王的封建宗主权更多是法理意义上的,实际上国王既无抑制诸侯的物质实力,也缺乏社会基础。然而双方的实力和社会基础并非决定双方政治较量的惟一因素,大封建主集团也不是绝对的社会离心力。利益得失、利害关系同样左右着他们的政治态度,因此国家最高统治
集团的政治谋略及施政措施自然要直接影响到王权与诸侯较量的结粜。
萨克森王朝在加强王权,克服地方独立性方面取得成教,但总的说来德意志各封建王朝不能成功地克服地方独立性。特别是当德王戴上罗马皇帝的桂冠后,使德国的政治形势更趋复杂。有名无实的帝国分散了王权的统治力量,使德意志王国和王权的政治地位退居其次(德国只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引发了德皇与罗马教皇的冲突,结果为地方独立性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丁时机。诸侯往往在德皇身陷困境之际联合教会抑制王权,为自己谋取权益。在向易北河东部扩张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被内外权力斗争牵扯往的国君不能充分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并相应地壮大自己的实力和培养王权的社会基础。他们在各地作为保护、组织和指挥等社会管理职能的_上要承担者,利用一纠时机和手段扩张权益,成为社告发展的主要受益者。中古德国地方独立性的发展々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呈同步性,随着王权相应地衰弱,各邦不断|;;l】具有完备的国家形态的政治实体的方向发展,德意志走上一条不同于英、法的政治道路。
拜占廷封建政治形态研究
陈志强
(南开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古欧洲的判硅政治史并没有统一的发展模式,群占廷的封建政治特征即可证明。
国外的一些拜占延学者往往按照西欧的“封建制”概念,将封建主义定义为统治阶级成员中等级制度确立的关系体系,由此认为在西欧中古社会普遍存在的封主封臣之间的封建义务、采邑和封地等封建概念不适用于拜占廷社会。部分学者甚至认为,用封建主义概念说明拜占廷社会产生了严重的误导,把完全属于西欧社会本土特有的现象硬象进拜占廷社会,使拜占廷社会的许多特点被忽视。
汉英互译词典
尽管拜占廷学者对封建主义的看法各异.但是他们都承认,拜占廷社会存在某些与西欧中古社会相似的制度和现象,例如君主制、特权、官僚贵族、依附农、亲王士J地等,这些制度和现象似乎不是古代罗马社会的遗产而是拜占廷帝国后米出现的“二l二特产品”。因此,人多数拜占廷学者主张即便不使用封建主义这个词,也要使用“封建倾向”或“封建化”来说明棚关问题。good friend
如果按照广义的理解,把封建主义当做中古社会发展的一个历止阶段或者一种社会经济形态,那么开占廷封建化的性法是成立的。如果再把狭义的西欧封建主义当做普遍适用的模式来衡量拜占廷,那是错误的。诚如马克矗先生在《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fI指出的:“随着史料的增多,地方史研究的兴起,发现即令在西欧,原米慨括出的普遍性能否成立电大有刚题。”
拜占廷封建化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拜占廷封建政治形态则是公共权力形成的最重要的表现)g式,其实质就是要保证皇权对拜占廷社会各种资源的确力控制与合理配置。
minkakelly拜占廷封建政治最重要特点是皇帝专制制度。拜占廷社会的政精结构呈金字塔形,皇帝处在塔尖,其下有庞大的等缴森严的官僚贵族集团,社会最低层是广大的城乡劳动者。皇帝是拜占廷帝国的象征,其在拜占廷历史早期就成为集政治、军事、宗教、司法等多种批力于一身的最高权力的代表,其权势渗透到拜占廷社会各个方面。他被神化为上帝在人问的代表,无论往军队、元老院,还是在公民中,他都受到顶礼膜拜和山呼万岁。为了体现其特殊的神圣地位,太阳是皇帝的象征,沉默是他保持庄严的方式。皇帝还拥有对教会的“至尊权”,不仅掌握着召集宗教大会和任免高级敦十的权力,而且拥有对教义的解释权和对宗教争端的仲裁权。他还是法律的制定者。其权力理沦上来自于他对帝国全部土地的所有权和由此产生的财政权力,实践上则来自于对军队的控制。拜占廷帝国地方权力也被牢牢地控制在皇帝手中,各地省长、军区将军、法官、元老都由朝廷任免,各大教区首脑也听命于皇帝。而地方官吏在各地1j:L有自己的庞大机构,例如埃及总督不隶属于省区行政机构,而是直接对皇帝或中央政府负责,作为皇帝直接控制的行省,萁民事和行政机构设在首府亚历山大城,属下官员包括“将军”等武将和“K售‘”等文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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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占廷帝国在强化皇权的过程中,大力削弱罗马帝国留下的元老院人部分行政功能。甚至要求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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