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英文诗歌相当不容易。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诗歌有其独特的语言特点和表达方式,与散文有明显区别。为更好地欣赏英文诗歌,很有必要了解一些相关的基本知识。这方面的知识极其细致,以下只介绍一些最基本的。
一 节奏
诗歌是具有音乐性的语言。音乐作品的最大特点之一是音符的流动是有节奏的。所谓节奏就是强拍和弱拍按一定的形式配合起来,有规律地反复出现。正如音乐中的节奏,音乐中基本的节奏有两种,即强——弱(2/4拍)和强——弱——弱(3/4拍)。举两个简单的例子:
《东方红》的节奏就是强——弱:
5 56│2 —│1 16│2 —│5 5│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6i 65│1 16│2 —│
《新年好》(HAPPY NEW YEAR)这首儿歌的节奏是强——弱——弱:
11 1 5 │33 3 1│13 5 5 │43 2 —│23 4 4 │boy gay32 3 1│13 2 5│72 1 —│
中国古诗有节奏。其节奏主要是通过汉字特有的声调表现出来的。传统汉语中的声调有四:
平、上、去、入。平声称“平声”,上、去、入三声统称仄声。平声与仄声结合起来反复出现,就是中国诗歌的节奏。如一首五言绝句,其最常见的节奏是: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王之涣《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即是这样的节奏。其中“欲”字是仄声,与格式不合。但根据格律要求,诗行中的第一字可平可仄。
英文诗歌也有节奏。英文没有平声、仄声之分,但有重读轻读音节之分,其节奏是通过重读音节与轻读音节表现出来的。一个重读音节与一个或两个轻读音节按一定的模式搭配起来,有规律地反复出现就是英文诗歌的节奏。
我们知道凡是有两个以上音节的英文单词,都有重读音节与轻读音节之分,在一句话中,根据语法、语调、语意的要求,有些词也要重读,有些要轻读。如he went to town to buy a book.. I’m glad to hear the news. 英文中有重读和轻读之分,重读的音节和轻读的音节,按一定模式配合起来,反复再现,组成诗句,听起来起伏跌宕,抑扬顿挫,就形成了诗歌
的节奏。多音节单词有重音和次重音,次重音根据节奏既可视为重读,也可视为轻读。读下面这两句诗:
There's a │teacher│ Mr. │Moore,
Who is│ lovely and│ thirty-│four.
这两行诗的重读与轻读的模式是:重—轻—。在每行中再现四次,这样就形成了这两行诗的节奏。某种固定的轻重搭配叫“音步”(foot),相当与乐谱中的“小节”。一重一轻,就是这两行诗的音步。一行诗中轻重搭配出现的次数叫音步数,这两行诗的音步数都是四,所以就称其为四音步诗,但诗行中的轻读有时可多出音步中的正常音节。如以上第二行,也就象乐曲中某小节多了个音符,但节奏不变,增加的音节应加快语速。
二 常见的音步类型
音步是英语诗歌重要元素,音步是轻读与重读构成的。根据重读与轻读搭配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出不同的音步类型。音步类型不同,节奏自然也不同。最常见的音步类型有以下四种:
(一) 抑扬格
如果一个音步中有两个音节,前者为轻,后者为重,则这种音步叫抑扬格音步,其专业术语是(iamb, iambic.)。轻读是“抑”,重读是“扬”,一轻一重,故称抑扬格。
2012年大学排名英语中有大量的单词,其发音都是一轻一重,如excite, above, around, appear, besides, attack, supply, believe, return等,所以用英语写诗,用抑扬格就很便利。也就是说,抑扬格很符合英语的发音规律。因此,在英文诗歌中用得最多的便是抑扬格,百分之九十的英文诗都是用抑扬格写成的。请看诗句:As fair│ art thou │my bon│nie lass, So deep│in luve│ am I : And I │ will luve │thee still, │ my dear, Till a`│the as│gang dry:(*注: art=are thou=you luve=love thee[thou的宾格] bonnie=beautifl a`=all gang=go)上例中为四音步与三音步交叉。
英语阅读能力的培养(二)扬抑格
如果一个音步中有两个音节,前者为重,后者为轻,则这种音步叫扬抑格音步,其专业术语是(trochee, trochaic.)。重读是“扬”,轻读是“抑”,一重一轻,故称扬抑格。与抑扬格恰好相反。
英语中也有一批其读音为一重一轻的单词,如Happy, many, holy, yonder, headlong, flaming, upper, grandeur, failing等。写扬抑格的诗,此类词正好合适。但这类词在英语中其数量不及前面的那些多,与英文的语言规律不十分吻合,所以扬抑格诗不多。举两句诗例:
Prent │mirth has │prent │laughter
Shakespeare
Shake your │chains to │earth like │dew
Shelley
(三) 抑抑扬格
抑抑扬格含三个音节,即轻——轻——重,专门术语是:Anapaest, anapaestic
例词:
cavalier, intercede, disbelieve, reappear, disapprove, indistinct, on the hill.
例句:
拜伦的以下四行诗是抑抑扬格:
六年级上册英语翻译The Assyr│ian came down │like the wolf │interpretationon the fold,
And his coh│orts were glea│ming in purp│le and gold;
And the sheen│ of their spears │was like stars │on the a,
When the blue │waves rolls night│天时地利人和英文ly on deep │Galilee.
——Destruction of Sennacherib
这是拜伦写的描述古代亚述人围攻耶路撒冷,被瘟疫所袭的诗的一节。第四行第二音步中的waves 一词可轻可重。诗题中的Sennacherib 是亚述国王。fold 指羊群, purple and gold 描写亚述军队的服饰,Galilee,巴勒斯坦北部的加利利湖。cohorts军团, sheen,光芒。
(四) 扬抑抑格
重——轻——轻是扬抑抑格,专门术语是:dactyl, dactylic.
例词:
happily, merciful, eloquent, mesnger, merrily, properly, accident, quantity.
例句:
Dragging the │corn by her │golden hair.
Davies: the villain.
英文诗歌中的音步类型有十几种之多,常见者即此四种,第一种则最常见。此外诗句中也常有抑抑格(pyrrhic[/peirik]enclosure和扬扬格(spondee[/sp :ndi])出现。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音步类型只是理论上的分析,实际上,一首诗仅用一种音步类型写,这种情况极少见,大多是以某一种为主,同时穿插其他类型。如果一首诗只含有一种音步,就会显得非常单调机械。一首诗只要是以某种类型为主的,尽管有其他类型穿插其中,也称此诗为某某格。如,以抑扬格为主要节奏写成的,就称此诗为抑扬格诗。现代兴
起的一些自由诗(FREE VERSE),不受这些格律的限制。
三 英语诗歌的押韵
在传统英文诗歌中,押韵的规则是:相互押韵的两个词的重读音节的元音读音相同,重读音节之后的所有音都相同。比如:hollowing, following就是严格符合押韵规则的两个词。到了浪漫主义时期押韵规则略为放宽,有的时候甚至只要两个词的最后一个音节相同就算押韵,像power, flower,但是这种情况到了二十世纪才真正普及起来。
英语诗歌的押韵可以根据单词的音素重复的部位不同而分成不同种类,最常见的有头韵(Alliteration)和尾韵(Rhyme)。头韵指词首重复,如great和grew;尾韵则指词尾音素重复,如great和bait。但一行诗中可能同时存在多种押韵形式:
The light that lies in women's eyes. --Thomas Moore
这行诗中既有头韵light和lies,谐元韵light、lies、eyes,又有且有尾韵(这种押韵方式称行中韵middle rhyme)lies和eyes。
英语诗歌的行与行之间的押韵格式称韵法(rhyming scheme)。常见有两行转韵(AABB)、隔行押韵(ABCB)、隔行交互押韵(ABAB)和交错押韵(ABBA)。英语诗歌中五行一节的比较普遍,故AABBA式较流行。
要特别说一下的是英语的十四行诗,它类似于中国的格律诗。十四行诗起源于意大利,被引入英国后形式上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分为3大类型:diehard ①意大利十四行诗,又称彼特拉克体十四行诗;韵脚用abba, abba, cdcdcd (cdecde)。前八行提问,后六行回答。②英国十四行诗,又称莎士比亚体十四行诗;押韵方式为abab, cdcd, efef, gg, 或者 abab, bcbc, cdcd, ee。 ③斯宾塞体十四行诗,用韵脚 abab, bcbc,cdcd,ee。意大利十四行诗是当时最受英国诗人欢迎的抒情诗形式之一,被诗人们用来描写爱情、友谊和哲学思考。它被引入英国后最初在内容风格和艺术技巧上主要模仿彼特拉克体,但也进行了一些改变,如从原来的11个音节改为10网络连接设备个音节。用彼特拉克体写作十四行诗的诗人以约翰·弥尔顿、威廉·华兹华斯、约翰·济慈、伊丽莎白·勃朗宁等为代表。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是彼特拉克体十四行诗的变体。在韵律和节奏上,它仍然同彼特拉克体十四行诗保持一致,但在结构和押韵上发生了变化。斯宾塞的十四行诗在继承和发展怀特和萨利引进的十四行诗的形式的基础上创立的,结构上前12行诗同后两行诗分成两个部分,押韵格式为吻韵。
英语的诗也与其它语言的诗一样,起源早。约公元五世纪已有“贝奥五尔夫”(也译作“贝奥五蒲”),这个时期的诗类似于我国的“诗经”。到十四世纪,英语诗歌已发展到很高水平,典型代表是乔叟(1340-1400有英国诗歌之父之称),其代表作是The Canterbury Tales’(坎特伯雷故事集),诗中内容是去朝山的香客在路上讲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