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语言与文化:亨利·门肯《美国语言》再
试议语言与文化:亨利·门肯《美国语言》再导读:言,同时也是他们赖以谋求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通行证。”③在现实生活的需要和压力下,移民们主动地和被动地很快融入美国主流文化之中,“除了与世隔绝的小块地区,没有一个较大的民族群体能够把自己的语言在第二代以后留给大量的后人。”④此外,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所特有的“流动性”特征也是造成“美语”在新大陆一枝独秀摘要:学者们关于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的关系已达成共识,即:“美国英语”并非一门“独立的”语言,而是与“英国英语”同宗同源,它发轫于英国英语,但在北美特殊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中有了新的发展和自身独有的特色。
关键词:美国英语英国英语语言
1674-098X(2012)12(c)-00-05
近30年来,随着“美国英语”甚或“美语”(American English)①在全球无可争议地“独领”,国内学术界关于美国英语形成与发展的探讨日益增加,不过,诚如某些学者所言,学者们大多遵循了语言学与文学研究的传统途径—或透过美国文学作品来研究“美语”的语言风格、技巧及特色—或侧重于语音、语汇以及语法现象的解读与分析②,而学术界通称的新兴学科“历史语言学”,即从历史文化与语言相结合的角度来对特定语言进行研究“方兴未艾”,且有待于大大深入。就美国英语的起源而言,熟悉“美语”的人很自然地会想到诺亚·韦伯斯特(Noah ark Terican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nguage)开美国英语辞书编纂之先
世界语种河,并首创“美国英语”一词,因此,一直被学者们视为“美国英语”形成的重要标志;后者则被公认为美国民族语言的创造者和捍卫者,其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宣告了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彻底“分道扬镳”。国际学术界围绕上述二人对美国英语发展作用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不胜枚举,相比之下,学者们关于美国民族语言演进过程中另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亨利·门肯(Henry L.Mencken)之语言学研究的著述甚为寥寥,偶有论及,或者一语带过,或者语焉不彻,系统而深入探讨门肯与美国英语发展关系的专论迄今尚付阙如。据此,笔者以相关原始材料为依据,采用语言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策略,对亨利·门肯在美国英语发展进程中的地位做一必要定位,以期抛砖引玉,弥补国内外研究的某些
自考条件缺憾。
亨利·门肯全名亨利·路易斯·门肯(1880-1956),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知识界的一位重要人物,一直被尊为继韦伯斯特以来最伟大的民族语言先驱,“对当时语言与文化:亨利·门肯《美国语言》再论文资料由.erican Language)一书。这部长达2500页的旷世佳作不仅汇集了有关“美国英语”极其丰富的资料,而且将英语在美国的发展、英语与美语的不同表达方式和习惯用语,美国习惯用语的起源都做出了详细解释,并且追溯了移民语言对美国英语的影响。著作语言雅俗共赏,出版后旋即销售一空,于1921年和1923年两次再版,1936年第4版出版后,又在1945年和1948年分别出版了两卷增订本,至今仍然是研究美国英语的权威著作之一。
tuns门肯在书中极力褒扬美国英语,认为“移民始祖”们从大洋彼岸舶来的、教师们一直在使用的那种纯粹的所谓“标准语言”正在“退化和堕落”,最终将被一种生机勃勃、不断创新的“美国化”语言所替代。他在该书“序言”中庄严宣布:在“对不同民族的特征及思想方式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之后发现,“英国本土的英语与美国人讲的英语,无论在遣词造句上、在成语的含义与使用习惯上,乃至在通常谈话的语法结构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别”,而且“这种差别很可能日益加深”。①这一特色具体体现为如下三方面:
第一,“美国英语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的统一性”。在门肯看来,虽然美国英语也有很鲜明的地区特色,但是,与英国等其他大国相比,美国英语在发音和词汇方面的差别细微,换言之,“美国人所使用的语汇以及表达的方式都是非常近似的,……一个来自波士顿的出租汽车司机完全可以在芝加哥工作,而不存在任何语言障碍”。反之,在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德国和英国等大国,语言的地域差别非常显著,甚至乌克兰人都无法理解莫斯科人说的话,因此,“美国语言上的一致性无人可以企及。”②门肯所言不虚。美国著名学者James F.Bender曾经在全国范围内做过一次调查,结果表明80%的美国人都说“美国英语”,彼此交流毫无障碍;而幅员不足美国1/40、人口也仅为其1/4的英国,却是方言众多、发音迥异,以致英格兰兰开斯特郡的矿工无法理解林肯郡农场工人的话。是什么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存在呢?门肯认为,此乃英美两国自17世纪以来所处的不同历史环境和传统所致。具体而言,英国人生活在相对比较稳定的社会秩序之下,因此,惯于按部就班、尊奉传统、信守先例;而美国人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们没有类似的社会羁绊,因此,不必拘泥传统,可以按照个人的喜恶追求新奇和冒险,好动且厌恶形式。当然,这并不是说美国人的生活方式
团结湖大厦“无章可循”,他们只是偏爱“新鲜”事物、乐于服从“新颖”的“章法”。③此言不无道理,不过,笔者以为,这只是造成“美语”“普遍一致性”的表层理由或者说“外因”,而“内因”则是美利坚民族思想上的统一性。有关语言的统一性和差异性,“美语”的开山鼻祖之一诺亚·韦伯斯特曾在其经典之作《美国英语词典》的“序言”中申明:“语言是思想的表达方式;如果一个国家的人们不能保持思想的统一性,那么就不会保持语言的统一性。而思想的统一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国人们熟悉的事物或物品的共同特性。但是,在天各一方的地球两端不可能找到这样的统一性,甚至连有形的物体也不尽相同。这个国家与所有其他国家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同政体、不同的法律和不同的风格与习惯。”①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虽然与英国在地理特征、政体模式、风俗传统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但主流移民是拥有盎格鲁·萨克森血统的白人新教徒,他们强烈要求非英裔移民学习英国的制度、语言和以英国文化为导向的社会生活模式②,譬如,不少雇主在招聘新职员时,不仅要求应聘者会讲英语,还要求后者讲标准的英语;19世纪末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同化”外来移民的“美国化”运动;20世纪中期,联邦政府又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批准了在公共学校中实行双语教育。由此可见,对不同的移民群体来说,“英语不仅是他们用作交际工具的通用语言,同时也是他们赖以谋求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通行证。”③在现实生活的需要和压力下,移民们主动地和被动地很快融入美国主流文化之中,“除了与世隔绝的小块地区,没有一个较大的民族群体能够把自己的语言在第二代以后留给大量的后人。”④此外,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所特有的“流动性”特征也是造成“美语”在新大陆一枝独秀的直接理由。北美大陆地广人稀,人们居住地点很不固定,经常从一个地区流动到另一个地区,因此,“不那么容易沾染地方色彩”⑤。第二,
getattribute美国英语摈弃了英国英语一贯遵循的语法、句法和发音规则,即在某些方面避开了英国英语中长期循规蹈矩的传统词法、句法及发音策略。这一特征在美国普通民众的交际用语中、在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的演说中、在“当时美国最受尊敬的玄学家3 4跨立
试议语言与文化:亨利·门肯《美国语言》再导读:长又重;Missionary读成了missionairy,angel和danger的重音标在a上,即angel和danger,等等。远不止这些。美国人还任意转变某些旧的和固定下来的词的意思,如clever(聪明的)一词在这里与talent毫无关系,而指‘快乐的’、‘友好的’。因此,一个好心肠的笨蛋在美国俗语中也可称得上acleverman……我还听说过一个先生搬进了一所c ”约翰·杜威的行文中都表露无遗。⑥在《美国语言》一书
中,相关例证俯拾皆是,仅举门肯记述的如下事例做一简要说明:英国上尉托马斯·汉米尔顿(Thomas Hamilton)曾在其《美洲的人与礼仪》(“Men and Manners in America”)一文中如此描述道:“does一词被拆成两个音节,读作do-es。issionairy,angel和danger的重音标在a上,即angel和danger,等等。远不止这些。美国人还任意转变某些旧的和固定下来的词的意思,如clever(聪明的)一词在这里与talent毫无关系,而指‘快乐的’、‘友好的’。因此,一个好心肠的笨蛋在美国俗语中也可称得上 a clever man……我还听说过一个先生搬进了一所clever hou(漂亮的房子),另一位先生继承了a clever sum of money(一笔数目可观的钱),第三位搭上了一艘clever ship(漂亮的船),载着clever cargo(许多货物),开始了他的clever voyage(愉快的航行)。对于如此繁多的
reciprocally
一词多义,我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说明。俗话国王英语之特权为此地所有凡夫俗子所享有。类似slick,kedge和boss 等词,老实说,很少按更好的语序使用;但他们在用expect,reckon,guess和calculate等词时却赋予了无限的自由,‘他们带着无悔无罪之心态捏造了其他许多口头的来历不明之词语。’”在汉米尔顿这样的英国上层人士眼中,“美国英语”的种种“转变”可谓“离经叛道”,但这正是“美语”的创语言与文化:亨利·门肯《美国语言》再由优秀站.elting pot)是美国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写照,这一特征在美国语言上得到充分的体现。美国人民博采众长,从美洲土著居民以及其他族裔群体中汲取丰富的词汇并且加以改造和利用,其中“从西班牙借用的词语比任何其他的语种都多”,而“德语对美国英语在词汇上的贡献最大”,如beer soup(啤味汤)、blutburger(汉堡包)、noodle(面条)、mester(学期)、minar(研讨会)等等。而据统计,在美国英语中,约有1700多个词语来自印第安语,其中大部分与印第安人的组成和生活方式有关,其余的多为北美特有的动物、植物、食物名称,譬如:moo (驼鹿)、shunk(臭鼬)、chipmunk(金花鼠)、raccoon(浣熊)、opossum(负鼠)、persimmon(柿树)、pemmican(干内饼)、squash(西葫芦)、hominy(玉米片)、squa(棚屋)、po (酋长)、moccasin(鹿皮鞋)、machinapum(贝壳串珠)、tomahaato(西红柿)、chocolate(巧克力)、avocado(鳄梨)、coyote(郊狼)则来自那瓦特尔语。②概而言之,“继承与创新”是“美语”的重要特征之一,甚至有学者认为“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前者在新世界里大胆借入外来语词语和复合词的扩展。”③这不无道理,因为美国有别于英国的一个最鲜明特征即在于:美国是一个由不同族裔群体组成的“移民国家”,各民族
历史、文化传统相互交融、相互渗透,语言必定发生相应的变化。
inferior那么,到底是什么力量推动着英语在新大陆历经如此巨大的蜕变?换言之,造成“英语”与“美语”如此显著差异的终极理由究竟几何?除了前文已经提到的历史环境与传统之外,门肯认为,赋予英语以如此鲜明的“美国化”特征的驱动力量是一种“公然独立自主”(defiantly independent)的精神。这种“独立”精神促使美国人敢于藐视权威,与宗主国兵戎相见,敦促着他们在摆脱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殖民地位之后,在文化上竭力排斥英国英语,笃力发展自主化的民族语言。一代代来到北美大陆的移民不断创造新词、赋予保留性继承的英语词汇以全新的涵义、保存某些濒于湮没的莎士比亚时期的英语词汇和用法。因此,“它(美国语言)于人民,根植于民族之中,反映了整个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和时代精神。”2020奥斯卡
④诚然,在不同历史时期,“时代精神”的内涵各有千秋。不过,纵观美国英语整个发展历程,笔者以为,朱丽·安德森这里所提及的“时代精神”除了包含前文门肯意指的“独立精神”之外,还突出体现为一种“拓荒精神”(frontier spirit)或者说“开拓精神”(pioneering spirit)。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弗雷德里克·特纳(Frederick J.Turner,1861~1932)曾在其成名之作《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作用》一文中指出:“直到现在为止,一部美国史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大西部的拓殖史。”⑤在声势浩大、群众自发参与的“西进运动”中,美国英语的发展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据门肯统计,在1815-1865年间,产生了数以千计富有美国民族特色的新词语,其中既有新创词,也有从英语词语中引申而来的旧词新
pitcher义。这一方面与西部涌出的诸多前所未见的新鲜事物有关,另一方面也缘于边疆的险恶环境,这也印证了门肯所论及的环境与语言之间的密切关系。在美国西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美国人民积极乐观的天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反映在其语言上,也以大量富于幽默和夸张色彩的新创俚语见长,这也是英语俚语何以在美国西部特别流行的重要理由。据此,门肯认为,西部边疆是美国民族语言的发源地,开发西部就是扩展民族语言。
毋庸置疑,门肯之言引起了广泛而持久的反响:褒者极尽“溢美之辞”,称《美国语言》一书“在逻辑性、广度以及深度上都史无前例”②,将之誉为美国语言的“独立宣言”;而许多语言学家则指出,强调两种语言的差异甚至两者之间的不可理解性并不是形成两种语言分界的科学基础,因为在同一种语言(譬如汉语)的不同方言之间也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甚至不能相互理解或无法进行口头交际;事实上,英、美两国英语之间的差异还并不真正会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