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最大诚信原则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宁彦昕
来源:《法制博览》2018年第08期
摘 要:最大诚信原则由民法与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发展而来,最早出现在英国的判例之中,而后来成为英飞刀鱼
国海上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则。本文结合英国1906年和2015年的两部海上保险立法内容,介绍最大诚信原则的产生、确立和发展、以及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中的体现,并就未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的最大诚信原则提出建议。
关键词:最大诚信原则;海上保险;告知义务
中图分类号:D922.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3-0022-03
作者简介:宁彦昕(1996-),井井有条的意思
女,湖北大悟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级本科,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nbs鲁迅先生的名言名句
p;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于最大诚信原则的规定采取了与其立法模式完全不同的两种做法:英国将这一原则纳入“法律规则”范畴之中[1],以成文法形式在其海上保险法中作出了全
面的规定,而大陆法系只将其作为一项原则,在原则的遵守执行、权利义务之内容、违约救济等方面没有做出系统、详细的规定。两大法系立法上的差异也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的不同:按照《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Marine Insurance Act 1906,简称MIA 1906)的规定,只要保险合同双方任意一方违反了最大诚信,另一方就有权解除合同。大陆法系并没有对违约后果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法官需要根据个案之具体情况作出不同裁判,违约导致的后果并不确定。两大法系采取的模式虽各有不同,但实质上,它们对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基本一致,都意在强调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时应当保持诚实守信、善良不欺诈的态度。
一、英国法“最大诚信原则”的确立与发展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确立
&nbs妇女参政论者
p; 最大诚信原则作为英美法系里一个古老的原则,最早由著名大法官Lord Mansfield在1776年Carter v.Boehm案里进行了详细的阐释。该案当事人卡特负责对英国东印度公司建造的马尔堡进行管理,并向保险公司Boehm投保该堡垒,保险范围是该堡垒被敌军攻占。当法军占领马尔堡后,卡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卡特事先知道堡垒只能用于防
御当地人的侵略而不能阻止外国侵略,并且明知法国军队有可能进攻而没有告知保险人为由,主张保险合同无效,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