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篇衔接看《促织》的三个英译本同文
钟勤佳;杨娜
【摘 要】功能文体学是语言的功能理论来分析文体.基于语言三大元功能之一的语篇功能,文学翻译过程中语篇衔接与连贯的问题得以发现和讨论.因而在揭示文言小说<促织>中的与此相关的文体特征和体现出的丰富艺术内涵之后,来对比分析三个英译本是如何保留或忽视这些文体特征的.
【期刊名称】《宜春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0(032)007
【总页数】3页(P145-146,154)
【关键词】功能文体学;衔接手段;连贯;《促织》;文体特征
【作 者】2013上海数学高考>meritus钟勤佳;杨娜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西,南昌,330022;江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H315.9
Abstract:Functional Stylistics is aimed to explore style in terms of the function of language.Bad on textual function,one of the three metafunctions of language,text cohesion and coherence are discusd in literary translation.Thus relative stylistic features and their significance are revealed in the original work,The Cricket,to find out how the three English versions work to remain or neglect tho artistic effect.
Key words:Functional Stylistics;cohesion devices;coherence;The Cricket;stylistic features
百科全书英文文学作品尤其是经典作品的翻译,因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历来是困难重重的。虽然无法做到尽善尽美,但终究翻译总是要追求最大程度的可译性。
在文学翻译中,译者首先要根据源语篇的特征识别其功能,同时还必须根据译文的交际环境和语言的措辞和成篇特征构建译文从而实现翻译的目的——最大限度的实现原文的功能[1](P128)。中国古典文言小说《聊斋志异》中的名篇《促织》,语言平易简洁,文约事丰,略写而能尽致。本文将运用功能文体学,从语篇衔接和连贯的角度分析原文本的文体特色及三个译本是如何对相应的文体效果进行传达和重构的。
功能文体学是运用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法研究文体风格特征的文体理论,对产生语篇的语言进行了层次划分,并从语言的多功能角度描述语言结构,分析它们所表现的文体效果[2](20)。Halliday视文体为一种功能关系,其理论在运用中被广泛传播,并已被国内学者,如申丹、张德禄等上升为功能文体学[3](P146)。
根据Halliday,语言的一个主要功能是为了交际,人们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所要表达的内容有概念意义、人际意义和语篇意义三类,这三种意义分别由语言的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来承载。而这三大功能分别通过语义系统,即及物性系统,语气和情态系统,主位、信息和衔接系统得以体现。而语篇层面的文体分析实际上就是对语篇连贯的文体特征的分析[2](P75)。
Halliday和Hasan在《英语中的衔接》(Cohesionin English,1976)一书中将英语的衔接手段分为:照应(reference),省略(ellipsis),替代(substitution),连接(conjunction)和词汇衔接(lexical cohesion)[4](186)。其中,照应,替代,省略,连接属于语法衔接手段,而词汇衔接属于词汇衔接手段。在语篇中这些手段交错出现,共同起着联句成篇的作用。汉语的衔接手段有别于英语,表层连接虽少语篇却很连贯流畅,是由于这种连贯多寓于语境之中。因为衔接只是形式上的语言连接,而连贯则是不显于表面的语义上的逻辑联系。
《聊斋志异》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成书于清代文言小说衰败之际。它继承了六朝志怪小说和唐代传奇的优良传统,被誉为文言小说的巅峰之作。目前为止,已发行的主要有三种英译版本,分别是:HerbertA.Giles译的Strange Tales froma Chine Studio(以下称G译);中国翻译家杨宪益、戴乃迭夫妇译的Selected Talesfrom Liao Zhai (以下称Y译)以及英国学者DenisC.和VictorH.Mair所译的Strange Tales from Make-do Studio(以下称D译)。
《促织》是《聊斋志异》中的名篇,以其新颖的立意和所蕴含的深刻社会现实意义吸引了大批读者。《促织》讲述了明朝宣德年间通过描写主人公成名因被迫交纳促织而备受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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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家破人亡的命运,反映了皇帝荒淫无道,巡抚县令胥吏横征暴敛的罪恶现实,寄托了对受尽欺凌和迫害的下层群众的深切同情。这篇小说着重描写人物环境、行动状况和心理表现等,烘托人物的性格。其中成名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与人斗促织的情节细致入微,令读者为之动容。原文选段如下[5]:
径造庐访成。视成所蓄,掩口胡卢而笑。因出己虫,纳比笼中。成视之,庞然修伟,自增惭怍,不敢与较。少年固强之。顾念蓄劣物终无所用,不如拼博一笑。因合纳斗盆。小虫伏不动,蠢若木鸡。少年又大笑。试以猪鬣毛撩拨虫须,仍不动。少年又笑。屡撩之,虫暴怒,直奔,遂相腾击,振奋作声。俄见小虫跃起,张尾伸须,直龁敌领。少年大骇,急解令休止。
这段文字的叙述语言十分简洁,在语篇衔接上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省略成分比较多,包括人称代词和物主代词等。被省略的成分可以从上下文中找到,因而使语篇前后衔接。那么这些成分的省略在原文本中有何文体效果?三个译本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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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分析人称代词的省略。汉语中只要意思明确,句子的主语可以省略,而这在语法上要求精密的英语中往往是不能容忍的[6](P71)。原文这种无主句很常见,如“试以猪鬣毛hkg是哪个地区的缩写
撩拨虫须”和“屡撩之,虫暴怒”主语均缺失。以汉语为母语的读者一看便知这些行为的主语都是那位村中少年,而不会是胆小怯懦的成名。由此好事少年争强好胜的性格体现出来了。所以在翻译时,少年逗虫的细节是至关重要的。Y和D都把主语补上了,即The young man laughed heartily and prodded it with a pig's bristle和He(the young fellow)prodded it repeatedly。只有G译没有把逗虫的主语体现出来:By dint of tickling it was roud at last,因而语义有欠连贯,令人遗憾。
并且这场比赛从提议到逗虫乃至休止,自始至终都不是成名做主。这位主人公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照应了小说开篇时对他的性格描述“为人迂讷”。在这段文字中具体表现有很多,如“成视之……不敢与较”。试比较:
并且这场比赛从提议到逗虫乃至休止,自始至终都不是成名做主。这位主人公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照应了小说开篇时对他的性格描述“为人迂讷”。在这段文字中具体表现有很多,如“成视之……不敢与较”。试比较:
G译:And he no longer wished to back his cricket.
Y译:(He)dared not offer a fight.
D译:He dared not pick up the gauntlet.
三段译文对不敢应战的成名选用的动词分别是back, offer和pick up the gauntlet。相比第二种译法,译文读者更能从G译和D译窥见成名所处的被动地位和怯懦个性。
汉英语篇连接成分的不同常涉及到隐性(implicitness)与显性(explicitness)的问题[6](P100)。这段文言选段中,连接性词语很少,语义联系多依靠隐性的连接成分。几经波折之后,成名最终捉得一头促织,不过这只虫个头小,成名正想找个对手试一试它的本领。但是见到对手的促织“庞然修伟,自增惭怍”,其间是什么逻辑关系原文并没有明示。其实,此处的“庞然修伟”与前文描写成名所蓄促织的体形“短小”存在对比(“短小,黑赤色”),才使得成名产生惭怍的心理。这里虽然省略了连接词却从前后词汇衔接上补充了语义空白。对这一句,三段译文分别是:
G译:Placed it side by side,to the great disadvantage of the former.Cheng’s countenance fell…
Y译:At the sight of this large,handsome inct,Cheng felt even more diff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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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译:Cheng was discomfited at the sight of its huge bu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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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译法显然抓住了原文无意省略的比较意味,to the great disadvantage of the former,这个增译成分可以使英语读者更容易理解此处的逻辑关系。
另外,在斗虫的过程中,“屡撩之,虫暴怒”处也缺少连词,但是逻辑关系可以轻易地从词序中推断出来。试比较三个译本:
G译:By dint of tickling it was roud at last.摩登家庭 第五季
Y译:At that he laughed louder and louder until at last the cricket was roud to fury.
D译:He prodded it repeatedly.The inct exploded with rage and ran at its opponent.
Y译似乎曲解了其中的因果关系,小虫是怎样被激怒的?是猪鬣毛撩的还是少年的笑声呢?从他的译文中我们得出的结果是要与原文相悖的。
汉语语篇虽然缺少表层连接,但是词汇衔接机制十分明显,是达到语篇连贯的重要手段之一。这类手段又包括使用同义词、反义词、上下义词等[4](P187),现在来分析这篇小说
的词汇衔接有何文体特色。在这场促织比试中,语义对比现象随处可见。比如:两只虫,一大一小,一动一静,而促织的主人,一个是一笑再笑,一个是惭怍不已。待到“虫暴怒”,则天翻地覆,小虫竟轻捷善斗,“直龁敌领”,大笑者大骇了,惭怍者大喜了。这一系列前后相关的词汇把这场极富戏剧性的比试衔接了起来。
对于人物的情绪反差,尤其是少年由大笑转而大骇的场景来看译文是怎样传达的:
G译:in a moment the young fellow’s cricket would have been killed outright had not its master interfered and stopped the fight.